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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审批有助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7-14 10:18 来源:中国监察

 

  □ 林开通 王金星

 

  

 

  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积极探索“技术防腐”新举措,借助网上电子审批平台,综合运用政务公开、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等手段,全面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把行政裁量的标准、流程等成果用电子信息技术固化下来,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用科技手段预防、减少行政执法中产生的腐败行为。

  

  借助网上审批平台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实践

  

  引入信息网络技术,建设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切实巩固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业务梳理、流程改造等改革成果,与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制度规范融合形成网络化、创新型的权力运行机制,有助于推进行政执法行为在信息网络技术统一约束下的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建设网上政务大厅。以全市电子政务基础信息网络为依托,把行政裁量的标准、流程等改革成果用数字化、网络化手段固化下来,突出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体现“实用、易用、先进”的原则,构建全市一体化行政执法网上运行机制。依托地方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网上政务执法大厅”,整合本地各部门所有面向社会的管理及服务职能信息资源,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运行过程,统一公布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名单及行政执法的依据、种类、标准、程序、裁量权限,并公布接受监督方式、投诉渠道等。实现“构建一个平台、推动两级互动、实现三大功能、满足四类需求”的目标,即在以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为核心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技术业务规范,推动形成市、县两级平台互动格局,从而实现网上政务公开、网上行政执法、网上监察监控功能,满足社会公众了解行政事项办理情况的查询服务需求,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行政执法的载体服务需求,各级领导辅助科学决策的管理服务需求,满足依法行政、效能监察的需求。

 

  二是梳理行政职权。首先是建立行政职权目录数据库。结合梳理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建立全市政府机关依法履行的所有行政职权的目录数据库。每个行政职权事项包括: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主体、职权来源依据、职权行使责任人、公开要求等要素。其次是建立行政执法标准数据库。结合细化、量化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逐步建立全市政府机关依法履行的所有行政职权的执法标准库。每个执法标准包括: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类别、运用范围、行使条件、实施种类、具体程序、裁量等级和档次等要素。对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给付和行政征收等行政行为,则在细化行使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量化行政自由裁量权幅度。在信息平台建设过程中,同步建立和完善形成其他行政执法过程和结果信息数据库,实现全市行政执法数据集中管理,为各行政执法机关提供统一的行政执法服务,实现市、县两级业务互动。同时,通过内外网数据的同步,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办案状态、投诉处理、咨询服务的互动功能。

 

  三是建设跨部门的应用信息系统。在搭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基础上,建设跨部门的电子信息应用系统,为进一步实施电子政务平台的整合和大型系统建设提供了经验。面向执法部门,建设行政执法综合信息系统。在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基础上,从规范和固化行政执法流程入手,将行政职权目录数据库、行政执法标准数据库和行政执法流程结合起来,逐步实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自动控制行政执法裁量幅度。系统可实现行政执法业务的全流程电子化处理,并实现业务重点监管环节的电子化管理。建设行政执法信息交换共享系统。通过制定规范的业务数据交换规则,为跨部门、上下级执法系统的业务信息交换和共享提供服务。该系统具备很强的技术优势,解决了一些跨部门大型复杂应用系统的技术难题,实现了大规模网上操作。

 

  四是运用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是面向行政领导和法制、效能监督等部门,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的实时及事后监督功能,提供时限监察、异常监察、合法性监察等多种形式的行政执法监察服务。主要设置监督检查、受理统计、预警事项和超时警告等内容,目前电子监察已实现对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情况、办理状态的同步实时监督。通过信息交换共享系统和定制业务信息交换规则,实现跨信息系统的远程监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期限和流程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将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发出不同颜色警示信号督促其及时纠正、改进;发现因审批人员处理延误或本部门其他因素造成行政审批超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等情形,将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发出督办(查)通知书,并视情况给予黄牌警告、红牌警告或发出效能监察建议书,同时在网络中留下不可更改的信息。另外,通过该系统可以实现网上投诉,群众对执法人员的不当、不公、不法行为,可通过该网络开发的投诉功能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相关部门依据权限及时处理,并按时反馈给举报人。

  

  网上审批平台对规范自由裁量权发挥的效应

  

  网上审批平台自投入使用以来,对于固化和提升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行政职能规范运行、监督渠道畅通无阻、部门联动提速。

 

  网上审批平台使行政执法更加透明公正。通过将各执法机关的行政职权目录、执法细化标准、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成果进行数字化、信息化处理并向社会公布,使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对执法案件该不该处理、如何处理、执法幅度等一目了然,弥补了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限制了工作人员手中的权力,压缩了个别工作人员企图搞腐败的“空间”,有效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网上审批平台使行政职能更加规范、有序。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就是要规范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执法行为。通过将办案制度、裁量标准、行使程序进行固化,给权力设定运行轨迹,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法制、效能部门通过系统对全市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程、动态监督,及时发现、纠正裁量标准跨级越档、执法效率低下等不规范行为。一方面,通过固化执法程序,统一执行标准,细化裁量标准以及各项执法办案制度的规范执行,不仅使执法办案中裁量环节得到规范,而且调查取证、定性、涉案财物管理等关键证据、材料管理得到规范。另一方面,通过廓清部门权力、核准授权依据、划清职权范围、明确执行主体,较好地解决了一些部门职权分类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行政效率明显提高。

 

  网上审批平台使监督渠道更加畅通、客观。“网上行政执法大厅”向社会公示6834项市级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种类、标准、程序,公开2300多名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公布咨询方式、投诉渠道,并向社会提供行政执法事项办理情况查询等服务,从而提高法律督导和效能监督的有效性。通过将全市各类行政执法案件的过程、结果信息进行分类汇总,经信息集成和数据标准化后,根据不同级别、不同部门、不同用户的需求,建立不同的视图展现信息资源,满足信息组织个性化需求。有关部门通过监察功能实现对案件处理过程、执行情况、办理时限、违法事实等多形式自动监察,通过执法提示卡、法律建议书、效能建议书等多种手段实现对行政执法案件的事中、事后跟踪监察,同时实现对执法投诉、案卷评查、绩效考核的管理,提高法律督导和效能监督效率。

 

  网上审批平台使部门联动提速、增效。全程式网上审批的推行,实现全市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深层应用和网络三级联动(市、县、乡)。通过限定各部门的审批时限,审批速度大大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建设依托互联网和政务网实现政务公开、网上预审、综合审批、电子监察等功能,确保各审批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信息安全,全面实现市、县和重点乡镇三级审批联动。建立全市一体化的行政执法网上运行机制,促进了市县互动、资源共享、效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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