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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化”标准 打造规范有力乡镇纪委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7-26 09:51 来源:石门县纪委干部室

 

中共石门县纪委石门县监察局
 
 
乡镇纪委是纪检监察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承担着服务经济发展、保持政治稳定、维护群众利益、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职能。他们处于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线,其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基层反腐倡廉的成效,直接关系到群众对党的信任度,也直接关系到基层的大局稳定。但长期以来,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乡镇纪委干部配备不齐、管理不规范、后勤保障不力,使得这一级组织的作用发挥有限。根据这一现状,石门县纪委监察局从2007年开始,以“五化”为标准,着力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乡镇纪委的整体职能,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组织网络化,在加强组织建设上下功夫
一是配强配齐乡镇纪委班子。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加强对乡镇(区)纪委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的配强配齐,在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全县21个乡镇(区)纪委均配备人员5名,其中书记1人,专职副书记1人,委员3人。县纪委对乡镇(区)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严格把关,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县纪委与县委组织部协商后,报县委决定或进行选举。乡镇纪委副书记的人选,一般由副科级干部担任,以县纪委为主进行考察,报经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审批任免,并由县委发文明确其专职专责。对乡镇纪委委员的人选,县纪委要求各乡镇纪委书记从经管站、财政所、办公室等与反腐倡廉建设密切相关的站办所中选拔政治素质可靠、业务素质精通、廉洁自律过硬的党员干部担任。
二是建立健全村级监督网络。在加强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同时,我们把规范化工作延伸到村一级,各行政村配备村纪检员1名,村纪检员通过召开村党支部大会在支部委员中选举产生,原则上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不得兼任。同时,每村聘请3-5名当地威望较高、公道正派、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人,担任各村的党风廉政监督员。党风廉政监督员通过自荐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并经乡镇纪委会同村党组织进行资格审核予以公示后,由乡镇党委政府颁发聘书。目前,全县共配备村级纪检员300多名,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员1200多名,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的纪检网络。
三是完善反腐倡廉协调联系机制。当前的腐败问题错综复杂,涉及的利益关系也往往十分纠结,没有良性的反腐倡廉协调联系机制,一些腐败问题就难以被发现。对此,我们一方面要求各乡镇纪委在内部建立反腐倡廉协调联系会议制度,加强乡镇纪委与乡镇站所在办案工作方面的情况交流与联系,统一协调,及时反馈信息,形成监督合力。另一方面,为整合各乡镇纪委的工作力量,协同办理大案要案,我们改革以往由机关内部各室协调乡镇纪委工作的传统做法,建立了乡镇纪委区域联合反腐倡廉协调联系机制。将全县21个乡镇区划分为4个片,每个片设立1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站,为县纪委监察局的直属机构,驻扎于乡镇之中,靠前指挥,以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站为平台和依托,协调片区所辖乡镇纪委力量联合开展反腐或交叉巡视办案,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
二、制度系统化,在规范工作程序上下功夫
一是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将加强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纳入年度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考核中,对乡镇纪委组织建设、信访、办案、审理等工作实行全面考核,强化目标管理。
二是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制订和健全了《乡镇纪委议事规则》、《乡镇纪委工作通报制度》、《乡镇、村纪检工作人员工作汇报制度》《乡镇、村纪检工作人员学习制度》、《乡镇、村纪检工作人员“十不准”》、《乡镇纪委反腐倡廉协调联系会议制度》以及《资料归档制度》、《公章、档案资料移交制度》等一整套内部管理制度,构建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制订了《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乡镇纪委办案工作制度》等工作程序,明确违纪案件操作规程,各乡镇纪委都绘制了信访工作流程图、案件检查工作流程图、审理工作流程图等,并张贴上墙。结合乡镇纪委业务工作实际,制订了《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村级“一事一议”制度》、《协助监督乡镇党政正职制度》、《对村居、站所财务巡查制度》、《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制度》、《乡镇站所、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村账乡代管及会计电算化工作制度》和《重点企业联系与跟踪监察制度》等一系列业务工作制度,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促进乡镇纪委工作有序开展。
三、设施标准化,在后勤保障上下功夫
县委、县政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仍坚持对纪检监察工作加大投入。各乡镇党委也高度重视本地纪委的硬件设施建设,仅在2010年,全县21个乡镇区就投入20多万元用于完善乡镇纪委基础设施,改善办公条件,购买办案设备,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目前全县21个乡镇区纪委在硬件建设上达到了“六有”标准:有专门办公场所,有办公桌椅,有档案资料柜,有固定电话,有办公电脑,有办案经费。同时,县委将县、乡纪检干部的办案津贴纳入财政预算,极大的调动了纪检干部的工作热情。
四、运行有序化,在畅通运行机制上下功夫
一是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全会的作用,实现“职权归位”。以前乡镇纪委办案,都是由乡镇党委研究立案、处分,原本属于乡镇纪委的权限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开展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乡镇纪委人员配齐后,将乡镇纪委的“职权归位”,对案件的立案、初步审理及小处分决定权由乡镇纪委全会实施,同时,乡镇纪委全会负责对本乡镇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带有全局性及重点难点工作进行谋划、决策。二是建立乡镇纪委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实现“调度经常”。各乡镇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小结、安排、部署;每半年向所属纪检监察工作站书面汇报一次工作,遇有重大案件和特殊情况随时汇报;每年组织一次站所负责人、村干部述职述廉活动。组织会议和活动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及时上报,县纪委有据可查。三是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站定期或不定期督导工作机制,实现“督导有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站每月对所辖乡镇纪委的办案工作进行一次督导,掌握工作进度;每季度组织一次案件联审工作会议,组织所辖乡镇纪委书记交叉阅卷、交叉审理、相互提问,对疑难问题由县纪委审理室现场解答;不定期对所辖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开展巡视巡查。
五、内务条理化,在规范内部管理上下功夫
县纪委要求各乡镇纪委要规范文件资料的管理,各种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分类摆放;办理信访登记、查办违纪案件登记等建立专门台帐;学习、开会、讨论案件等有专门记录本;完善档案管理、移交手续,年底及时整理归档,人员调整及时搞好交接。所有资料要求用规格一致的文件盒摆放,做到整齐划一,一目了然。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站加强平时的督促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底乡镇纪委评先评优的依据。
通过开展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乡镇纪委的自身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主力军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力推动了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乡镇纪委的地位得到有效提升。一是乡镇纪委的自身建设得到有效加强。人员进一步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得到有效固定,杜绝了办案“拉夫凑数”的现象。阵地建设得到根本改善,规范化建设开展以后,21个乡镇纪委都腾出了专门的办公用房,配备了办公桌椅、档案资料柜、办公电话、办公电脑等,办案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极大地方便了纪检工作,改变了以往到乡镇办案,商讨案情、开展调查要到其他地方借办公室或要他人到别的办公室回避的现象。工作更加规范,各乡镇纪委墙上公示有工作流程、工作制度等,群众上访办事一目了然;文件柜里资料摆放整齐,有效地保证了纪委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确定了乡镇纪委每年必须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并按要求参加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站组织的活动,在活动和实践中接受锻炼的机会大大增加,能力得到磨炼。二是乡镇党委更加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规范化建设实施后,乡镇纪委的整体职能得以充分发挥,很多矛盾和问题得到及时化解和处理,大大缓解了乡镇党委政府的压力,乡镇党委政府对乡镇纪委的工作也倍加重视。各乡镇纪委也通过自加压力,积极履职,工作有为、有位、有威,得到县委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2007年以来,共有19名乡镇纪委书记得到提拔重用。
2、乡镇纪委的监督查处职能明显加强。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各乡镇都建立了完善包括对村级财务监督在内九大类制度,并严格执行,有力推动了村级、站所财务的监督管理规范化。各乡镇都成立了村级、站所财务监察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每月对下面的财务进行一次巡查,及时发现村级、站所财务不规范、收入不入帐、重大建设项目支出上存在的问题,及时查处。2007年以来,各乡镇区纪委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站的带领下,共立案215件,其中查处村支书、站所负责人案件61件,移送司法机关13件,所查处的村支书、站所负责人案件比前三年增加28件,增长84.8%。
3、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热情显著提高。由于将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延伸到村,乡、村两级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网络,群众的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程度也大大提高。如全县300多个村的1200多名党风廉政监督员紧紧围绕村务公开、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建设等易滋生腐败的热点问题履行监督职责。新关镇松岭村在村道硬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员陈琼、唐生桃代表全体村民参与到工程立项、工程预算、招投标等各个环节,并不惜耽误农活,不计工作报酬,连续两个多月在现场监督工程质量,工程竣工验收后,这条路成了全镇的样板路,而且工程造价也由原来预算的116万减少到不足100万元。2009年以来,全县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员已对涉及集体资产处置、工程项目建设等200多个群众最关心的事项进行了重点监督,有效地减少了腐败问题发生。
通过打造规范化的乡镇纪委,乡、村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对乡、村两级的各项监督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基层的矛盾能够及时在基层得到化解,群众反映基层党员干部的信访逐年下降,群众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县纪委机关也从以往繁重的基层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办大案要案。形成了县、乡两级纪委“各司其职、各从其事、各有侧重”的良性局面,有效地促进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平衡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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