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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创新四提高 着力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8-12 16:40 来源:石门县纪委

 

坚持四创新四提高
着力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
中共石门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杨俊
 
从今年3月份开始,石门县启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将原来的派驻机构撤销,重新组建3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和4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站,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从而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纪检监察统一管理的新格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分片管理体制,提高监督的全面性
一是县直和线管单位实行归口设委管辖。改革中,对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的34个纪检组、监察室进行撤销收编,其中除5个事业单位外各划转一个行政编制到县纪委、县监察局。改革后,县纪委、县监察局新组建3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为县纪委、县监察局派出的正科级行政机构,各定行政编制7个,其中核定科级领导职数3名,包括纪工委书记兼局长1名,副书记兼副局长1名,纪工委委员1名。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内设综合室和纪检监察室,负责直接联系原派驻单位10至12个,负责指导联系非派驻单位28至29个,全县120个县直单位和线管单位因此实现了监督全覆盖。二是乡镇区实行划片建站管辖。在巩固原乡镇工作联络站成果的基础上,采取县乡联动策略,将县直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体制改革与派驻乡镇工作联络站改革同步进行。改革后的乡镇工作联络站更名为乡镇工作站,为县纪委、县监察局直属正科级行政机构,各定行政编制2个,其中站长(正科级)1名。乡镇工作站实行分片负责制,根据各乡镇区的大小、历史沿革和地理分布等因素,共组建四个站,分别负责4至7个乡镇区不等,从而实现了对全县20个乡镇区的监督全覆盖。
二、创新统一领导体制,提高监督的独立性
改革后,纪工委、监察分局和乡镇工作站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直接领导、统一管理。这种统一管理体制主要表现在机构管理、干部管理和后勤保障三个方面。在机构管理上,纪工委、监察分局和乡镇工作站参照人、财、物独立的正科级单位管理,参加县委、县政府的有关会议。在干部管理上,纪工委、监察分局和乡镇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党组织关系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党组织负责管理,其教育培训、年度考核和奖励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统一安排组织落实,领导成员年终向县纪委、县监察局述职述廉。在后勤保障上,纪工委、监察分局和乡镇工作站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保险、退休保障等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统一管理,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责解决,按照县纪委机关人员经费标准列入年度经费预算。这三个方面的统一管理,使监督者从体制上基本摆脱了过去在人财物方面受制于被监督者的局面,很大程度上解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后顾之忧,从而确保工作更有独立性,更能理直气壮。
三、创新权力制约机制,提高监督的权威性
纪工委、监察分局和乡镇工作站专司纪检监察职责,与所联系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监督主体与责任主体的关系。改革后,纪工委、监察分局履行四项职权,即:①有权督导所联系单位开展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遵纪守法教育,提出维护党纪政纪的要求,对所联系单位的重大事项和工作决策具有知情权、监督权,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有指导建议权。②经县纪委、县监察局批准,有权初步核实和参与调查所联系单位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并向县纪委、县监察局提出处理建议;有权初步核实和立案调查所负责单位除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外的其他党组织、党员及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直接作出或建议作出处理。③根据工作需要,有权组织协调所负责单位召开相关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部署工作,交流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④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了解相关单位的情况,查阅有关会议记录、财务账册和有关资料;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如实提供。乡镇工作站主要履行三项职权,具体是:①对村党支部书记、乡镇站所负责人、乡镇党委政府干部违纪问题具有初查权、立案建议权、调查权、初步审理权、处理建议权。②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乡镇科级干部的违纪问题经初查后有权建议县纪委立案。③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站站长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列席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相关会议。
四、创新乡镇纪委运行机制,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站的成立,有效整合了各乡镇纪委的工作力量,但整合不等于替代,在充分发挥工作站职能优势的同时,我们以“五化”为标准,全面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整体功能,力求县直单位和乡镇的反腐倡廉建设平衡发展。一是组织网络化。在配强配齐乡镇纪委班子的同时,全面推行村纪检员制度和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全县335个村居配备村纪检员300多名,党风廉政监督员1200多名,乡、村两级形成了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网络。二是制度系统化。通过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内部管理、监督检查等制度,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促进了乡镇纪委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设施标准化。通过加大投入,目前全县20个乡镇区纪委在硬件建设上均达到了“六有”标准,即:有专门办公场所,有办公桌椅,有档案资料柜,有固定电话,有办公电脑,有办案经费。同时,县委将县、乡纪检干部的办案津贴纳入财政预算,极大的调动了纪检干部的工作热情。四是运行有序化。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全会的作用,乡镇纪委全会负责对本乡镇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带有全局性及重点难点工作进行谋划、决策,并行使案件的立案、初步审理及小处分决定权等权力。建立乡镇纪委定期调度机制和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站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机制,积极促进乡镇纪委工作有序开展。五是内务条理化。规范乡镇纪委文件资料的管理,各种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分类摆放;加强过程管理,办理信访登记、查办违纪案件登记等建立专门台帐,学习、开会、讨论案件等有专门记录本;完善档案管理,年底及时整理归档,人员调整及时搞好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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