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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化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8-26 09:1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央纪委监察部驻文化部纪检组监察局

  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为了研究探索文化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扎实推进文化系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央纪委监察部驻文化部纪检组监察局采取召开座谈会、交流会、实地考察等形式,对文化部直属单位及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

  文化系统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扎实有效。一是坚持正面教育。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各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中央纪委领导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讲话精神。二是坚持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负责同志作反腐倡廉专题讲座。并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关于2008年省部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三是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去年9月份至今年4月份,文化部与中央纪委、监察部共同举办了全国廉政文化大型绘画书法展,并先后在全国7个省市进行了巡展。四是同文化部司局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反腐倡廉规章制度不断健全。一是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配套措施。协助部党组制定下发了文化部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明确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协办部门及监督检查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方式方法。二是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协助部党组重新修订了《文化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完善了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工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制度。制定《文化部党组管理干部任职前人事司听取驻部纪检组意见和驻部纪检组回复人事司意见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四是组织协调各司局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按制度办事的自觉性。五是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制定了《驻文化部纪检组监察局关于受理信访举报的暂行规定》。六是下发《中共文化部党组巡视工作办法(试行)》和《行政问责暂行规定》。

  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不断加强。一是加强对文化部党组及其成员、部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的监督。二是通过参加各单位领导班子考核、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各级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坚持干部工作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和局处级干部任职前由纪检监察部门签署廉政意见的制度。四是加强对文艺评审评奖活动的监督,保证文艺评审评奖活动“公开、公正、公平”。五是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六是加强了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完善了纠风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文化部关于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以制度建设保障纠风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参与了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如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为主线,以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文化安全为重点,配合文化部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协助部党组召开了文化部行业作风建设会议,对推动文化系统行业作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惩治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坚持将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近年来共查办了12件违纪违法案件,涉及15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7人,司法机关认定犯罪免予刑事处罚1人。

  文化系统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本经验

  几年来,在全国文化系统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文化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一定的成绩。工作过程中,总结出以下五个方面的经验:坚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全面贯彻反腐倡廉建设的方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改革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扎实推进文化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文化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面临的任务艰巨,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反腐倡廉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还不完全适应,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认真抓好《工作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构建具有文化系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一是要深化廉政文化理论研究。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的系统研究,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理论创新,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科学的指导。二是要深入挖掘我国历史文化宝藏中的廉政文化精华。用历史廉政名人、廉政楷模、廉政诗文来教育引导干部群众。三是要积极推动廉政文化创作和传播。着力打造一批思想性、观赏性俱佳的廉政戏剧、音乐、美术、书法、图书等文化艺术精品,利用和发挥好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艺术馆、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等文化场馆在宣传廉政文化中的作用,建立廉政文化精品宣传推广机制,有计划地组织展演、展览,扩大廉政文化的社会影响力。

  继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巩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石。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人民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明显增强,思想道德领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现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要防止党员干部受到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侵蚀,必须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加强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科学规划,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个环节;要大力推动教育理念的创新,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教育的特点和规律;要大力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的创新,紧紧抓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在切实解决思想问题上下工夫;要大力推动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的创新,把握不同对象的思想状况和价值取向,因人施教、分类施教,不断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紧紧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广泛深入持久地加强理想信念、艰苦奋斗、廉洁从政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永葆人民公仆政治本色。

  继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增强制度执行力。近年来,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根据文化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修订了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有力地促进了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要着力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落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同时,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文化系统工作实际,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好制度的“废、改、立”。要坚持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着力解决监督不到位问题,继续强化监督制约。一是要继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着重检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是否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干部原则,是否符合选拔任用干部的规定程序。二是要继续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大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文化系统基本建设任务比较繁重。要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认真进行专项治理。三是要继续加强对文艺评审评奖活动的监督,保证文艺评审评奖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继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行风。要在切实抓好党风、政风建设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部行业作风建设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文化部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切实抓好行业作风建设。一是要规范文艺创作、演出,针对文艺创作中存在的脱离群众、搞大制作、高票价等虚化浮躁之风,文艺演出中出现的“低俗”“恶搞”“假唱”等现象,进一步加强管理,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二是要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经营行为。三是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四是要加强社团管理,针对社团管理制度还不健全的问题,研究新形势下社团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营造党风纯、政风清、行风好的良好氛围。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要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拓宽党员、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好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行为、加强预防的对策和建议。要将查处案件与反腐倡廉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总结经验,引以为戒,努力使查办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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