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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民主与监督的先行者——韶山乡实施党代表常任制的调查和思考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9-02 10:18 来源:三湘风纪网

 

党内民主与监督的先行者
——韶山乡实施党代表常任制的调查和思考
 
中共韶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张学军
 
党代表常任制是一项发挥党代表在党代会闭幕期间参与议事、决策、监督的有效途径。2008年5月以来,韶山乡结合工作实际,以发展党内民主为着眼点,按照“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党代表作用、实现科学决策”的目标要求,在构建科学合理的权力运行机制、创新党代表活动载体、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
韶山乡位于韶山市的西南部,全乡总面积37.62平方公里,辖10个村、139个村民组,总人口15261人。韶山乡党政班子共设职数12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党委委员4名。下设17个党支部,共有机关干部职工45人。韶山乡在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民主性的基础上,采取组织推荐,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常任党代表67名,代表涵盖了韶山乡的各个行业,主要来自于各村委会、村小组,企事业单位,减少了领导干部的比例,其中,领导干部 8名,占总数的11.9%,农村代表49名,占总数的73.1%,企事业单位代表7名,占总数的10.5%,女代表15名,占总数的22%,大专以上学历有17人,占总数的25%。2008年以来,党代表们提交议案、提案24件,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一、主要做法
2008年6月,韶山乡党代表常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正式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与乡镇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明确了党代表常任办工作职责、目标和具体任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组织领导体系。同时,乡党委全体成员在乡党委书记的带领下,用半个月的时间,下到各支部,与支村两委成员、党代表和老党员代表展开面对面的交流,听取他们对党代表常任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韶山乡关于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了试行党代表常任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及保障措施。并依据党的有关政策并吸收各方面的意见,起草了韶山乡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工作实施动员大会。在实施党代表常任制工作过程中,该乡注重强化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各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一)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从制度上保障党代表民主权利。围绕落实党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评议权和监督权,韶山乡积极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围绕转变工作机制、保障代表权利、发挥代表作用、培养提高代表素质等方面,印发了《韶山乡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制度(试行)》,制定了党代表大会年会制,党代表建议、议案回复制,党代表活动制,党代表测评、评议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多项制度,并明确规定了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制度规定党代表有权参加乡党的代表大会,听取和审查乡“两委”(党委、纪委)的工作报告,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参加讨论和表决需由党的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决定;有权对乡党委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以及党的代表大会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对乡党委、纪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廉洁、勤政情况和干部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等,为党代表常任制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理顺党委委员、党代表、党员三者之间关系,保障党代表更好地履职尽责。党组织将党代表的活动纳入了党组织活动的常规体系中,为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平台,让代表们更好地发挥党代表身处基层、联系群众的优势,不断提高党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为配合党代表常任制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拓宽下情上报、上情下达的渠道,韶山乡在全市率先开展了以“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和党代表评议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员评议党代表,群众评议党员”为主要内容的“三联三评”活动。活动由“联系”与“评议”两个环节组成,“三联”是指乡党委委员结合分管工作,分别联系1个以上党代表组,每个党代表联系所在党支部5-10名以上党员,每个党员联系3名以上群众。要求其通过走访、谈心等方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方针,通报乡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收集党员群众对乡党委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所思所想,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不断加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密切党员干部与老百姓之间的血肉联系。“三评”是指在每年组织由党代表对本乡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由党代表所联系的党员和党员所联系的群众对党代表、党员一年来工作、学习、廉洁自律及联系情况等进行测评,测评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提拔,党员民主评议和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党委委员、党代表、党员的履职情况得到有效监督,党员干部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权力来源于人民”,党员干部、党代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增强。
(三)推进党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号召力。建立党代会年会制度后,韶山乡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党代表大会(年会),由党委向年会报告工作,党委委员向年会述职述廉,党代表对党委委员进行民主评议。2009年3月11日,韶山乡召开十三届党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韶山乡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党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对十三届党委班子成员的述职进行了认真评议,召开了分组讨论会,讨论会上,党代表广开言路,畅所欲言,积极讨论,党代表与党委零距离接触,面对面座谈,现场提问,现场答复,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有效发挥了参政议政和监督的作用,最后,党代会通过了党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对党委工作报告提出的奋斗目标、工作措施充分认可。通过评议、讨论、交流,党代会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坚定了信心,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初步成效
2009年,韶山乡实现企业总产值189340万元,同比增长27.6%;工业总产值93582万元,同比增长19%;实现财政收入2020.8万元,工商税收1477万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230元,各项社会事业稳步推进,先后获得了“湖南省先进乡镇”、“湖南省百强乡镇”、“全国小康建设明星乡镇”、“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湖南省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乡党委也被评为了“湘潭市农民群众满意的乡镇党委”。实践证明,实行党代表常任制,对于扩大基层党内民主、推进民主决策和加强民主监督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有力推进了党内监督。韶山乡党委每年都要在年中和年底各组织一次视察活动,就党的建设、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听取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党委工作进行评议,还积极参与村务和财务公开工作,并就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畅通了党内监督的渠道。每年召开党代会年会,党委委员向党代会述职述廉,党代表对党委委员进行民主评议,对党代表“不满意”率达三分之二以上的测评对象,由组织建议其辞去党委委员职务。“委员要向代表亮相,代表要给委员画像”。通过党代表评议党委班子成员制度的实施,加强党代表对党委班子及成员的监督,把党委委员的行动置于党员及其代表的监督之下,把党委委员工作业绩的评判权交给党代表,在党内形成了良好的制约机制,推进了机关、干部的作风建设。与评议制相配套,还建立了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小组和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由乡党代会常任制办建立联系台帐,明确联系的内容和任务,量化目标,严格考核,奖惩兑现,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行政问责制,把委员从“保险箱”里推到党内监督的风口浪尖上。党代表通过对广大党员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督办,对各部门、单位和基层党组织工作也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党代表实施党内监督的渠道更加完善、范围更加广泛、内容更加全面,更具有权威性,从而使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二)有力推动工作落实。每年召开一次党代表工作会议,审议乡党委、纪委年度工作报告,对党委委员进行民主测评,让党代表参与审议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和评议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挥参政议政和监督作用,不仅使党代表参与了党委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而且能够在落实中实施监督,把党代会重大决策落到实处。由党代表组建若干调研小组,每年年初由乡常任制办统一确定调研任务,要求调研小组就某一方面的情况或某一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或建议,增强了党代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金融危机爆发之初,乡党代表张海林在党代会召开后,认真贯彻落实党代会提出的“关心和关注返乡农民工,积极实施帮扶工程,引领其再就业,帮其脱贫致富”的精神,与返乡农民工一道分析情况,鼓励自主创业,并与相关部门联系工作岗位,帮助一批返乡农民工落实了工作,确保了中央决策的顺利落实。
(三)有效融洽了干群关系。通过“三联三评”活动的实施,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群众上访现象大幅度减少,许多矛盾通过党代表的工作得到化解。现在代表既要通过参与党委、政府的决策,评议两委班子,向党委和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还要通过调研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为群众致富出主意、想办法。通过参与各种活动,开阔了思路和视野,在群众中起到了带头示范的作用。群众有事主动找党代表来解决,党代表荣誉感、责任感普遍增强。乡党代表毛青山、杨建辉提出了“关于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的建议,乡党委、政府多方努力,积极争取,在中央政府驻香港九龙工作部的牵线搭桥下,于2008年底争取到了深圳观澜湖高尔夫球会捐资128万元港币援建韶山学校小学部综合教学楼,社会反响强烈。
三、启示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我党历经89年的风雨,肩负着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艰巨任务,在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时刻,各级各地都在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党内民主监督,谋求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韶山乡经过持之以恒的实践创新,党代表常任制的作用不断显现,它的成功对党的建设、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推行党代表常任制,有利于深化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党的建设。韶山乡以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为制度依托,注重制度建设,特别是党内民主监督的制度建设。在试点过程中,乡党委运用多种形式广泛接受代表的监督与批评,代表们也积极主动地对乡“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各方面的建议意见,逐步建立了多层面、立体式的监督制度体系与制约机制。党内民主制度的健全规范了领导权力运行,形成了党内良好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代表听取和审查乡“两委”工作报告、乡“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届中民主测评、乡党委接待代表活动、代表述职评议、乡领导参加基层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在乡“两委”及其成员、代表、党员群众三者之间建立起经常性、有效、广泛的监督制度体系,不断改进了党的作风建设、廉政建设,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推行党代表常任制,有利于推进党内和谐,保障社会和谐稳定。韶山乡推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推动了党内民主的进程,增强了党内监督,极大地调动了党内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了党内和谐的程度,同时也增强党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整体能力。实行代表常任制,代表与广大党员群众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明显加强,代表成为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和纽带,这样一方面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大大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扩大了党的社会影响力,从而巩固了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另一方面建立起畅通有序的信息传递渠道和利益表达渠道,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呼声能够及时、畅通、真实地反映到党组织中来,有利于消除党委决策与公共需求脱节的现象,增强回应性,实现“民有所呼、党有所应”,这就为乡党委更加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消除社会矛盾创造了条件。
(三)推行党代表常任制,有利于促进民主建设,推动科学发展。韶山乡推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每年召开党代表大会年会,及时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作出科学决策。通过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代表列席党内有关会议制度,使代表在任期内有更多的机会、更多的渠道参与乡党委的重大事项决策,构建了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乡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通过建立乡党委向党代表大会年会报告工作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乡党委决策的监督,保证了党委决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推行,提高了党员和代表的主体地位,推进了基层民主,促使公民有序地参政议政,显示出党内民主强大的辐射和示范作用,为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工矿企业提供了制度依据和参考,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各级组织广泛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践活动,探索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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