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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行为的产生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9-29 16:30 来源:广西日报

 

广西“小金库”治理办课题组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小金库”的存在,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扭曲了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影响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同时,“小金库”的存在,已成为铺张浪费、奢靡享受、违法乱纪的重要资金来源,诱发和滋生了一系列的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妨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因此必须彻底清理。

  “小金库”问题的存在与蔓延,有着复杂的多样的历史和现实原因。从我区的情况看,通过利用各种非税收入设立“小金库”现象较为普遍。据统计,2009年我区专项治理共发现的773个、4.21亿元“小金库”中,43%是通过截留、挤占、挪用、隐瞒单位资产出租收入和经营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设立的。这与非税收入征管制度不够完善、管理不够到位有很大关系。因此,进一步健全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和制度、强化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是从源头上预防“小金库”产生的重要环节。

  一是要强化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切断部门单位利用政府非税收入设置“小金库”的源头;

  二是要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立项审批的管理,明确执收范围和征收标准,坚决制止非税收入乱收费,防止通过乱收费设立“小金库”行为的发生;

  三是要充分利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强化收入动态监管,变被动接受资金缴库为主动通过执收系统全面、及时掌握了政府非税收入的来源、结构、规模及变动等情况,强化资金监管,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四是要强化收入票据管理,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完善“以票控费”、“以票管收”机制,防止收入流失和通过虚假票据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行为的发生;

  五是要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从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严格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并定期开展国有资产清理检查工作,对各部门、各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要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通过利用国有资产收入设立“小金库”,谋取部门利益或小团体利益;

  六是要积极推广财政集中支付,逐步推行阳光财政。在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制度的同时,不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支付制度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控制现金结算的领域和额度,减少现金支出,并通过建立财政、人民银行国库和商业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及动态监管机制和核查通报制度,探索建立以银行账户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审核为平台的联动监管模式,形成实时监控、综合核查、跟踪问效的运行机制,有效防控“小金库”;

  七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力度。要进一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制度、定期财产清查盘点制度,保证会计凭证和会计记录客观、真实、完整,堵塞内部管理漏洞;要建立联合查办机制,各执法监督部门要把查处“小金库”作为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形成监督合力。同时,严格责任追究,把“小金库”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目标之一,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是“小金库”问题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现设立和使用“小金库”,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除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处罚外,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性质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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