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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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有鉴于此,我们对全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队伍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以推动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
一、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23个镇乡(场)每个镇乡(场)设立了纪委、监察室,共有纪检监察人员107人。其中:专职纪检监察干部63人,镇乡(场)纪委书记(兼人大主席)23人;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20人;专职副书记20人;纪委委员44人。63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中50岁以上有1人,40-50岁的有33人,30-40岁29人(35岁以上的有22人),平均年龄39.3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0人,高中(中专)文化13人。近三年已参加专业培训62人,其中参加县级培训62人,参加县级以上培训5人。近三年提拔交流的纪委书记6人,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4人,专职副书记3人。镇乡(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补贴按每人60元/月的标准,通过县财政预算,由县纪委统一拨付,但没有固定的纪检监察工作经费。23个纪检监察机构中,只有浯溪等13个镇配有纪检监察办公用房13间,无专门办公交通工具。
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意识不强。一是个别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民主意识不强,纪检监察工作和组织建设有被边缘化的倾向;有的对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等号,甚至纪委同志争取解决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中的问题,也被看作是争部门和个人利益。二是少数一般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纪检干部兼职较多,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发展经济等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个别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三是受传统思维习惯的影响。个别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思维定势,只注重经济发展,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比较放松。
(二)领导体制不顺。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由于多方制肘、限制过多,不利于同级监督,不利于从严执纪,不利于职能发挥,不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特别是纪委书记担任人大主席以后,在提高纪检监察地位、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开展上发挥了一定的优势,但由于要兼顾人大和其他方面的工作,反而更加分散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力量。
(三)队伍结构不优。一是人员年龄老化,如镇乡(场)纪委机关领导班子中,最大的51岁,40-50岁的有33人,30岁以下没有,平均年龄39.3岁。二是知识结构不合理,尽管镇乡(场)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占79.3%,但这些学历多是通过党校、函授等途径获得,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本科的不多,而且专业大多不对口,审计、金融、财经专业的很少。三是各镇乡(场)人员交流不畅。中年骨干难以提拔交流出去,年青干部和专业人员不能进来,导致队伍活力不够。
(四)重视程度不够。一是关于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文件规定, 在一些地方也没有完全落实。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仍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没有摆到应有的位置上。二是一些地方把纪检机构作为闲杂科室,分给一些与职能无关的工作,或者把纪检监察岗位作为照顾性位子安排干部。三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办案经费少,非领导职务的纪委委员没有享受纪检监察岗位办案津贴。
三、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建议通过思想观念更新、深化改革创新、素质提升出新、管理监督推新四项措施加以解决,以充分调动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反腐败斗争的深入。
(一)思想观念要更新
当前,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责任,其工作职能和面临的形势决定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风险性。基层党委、政府一要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要把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落实在健全机构、充实工作力量上,落实在解决经费、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上,落实在为纪检监察干部撑腰壮胆、解除后顾之忧上。二要坚决执行中央纪委【2009】9、10号文件。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基层纪委领导班子;坚决落实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该落实的政策要及时落实,该下放的权力要及时下放,该发放的津贴要足额兑现,解决好待遇留人的问题。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协调沟通,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好干部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三要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实行垂直分片管理。针对目前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党委、政府双重领导的体制,对基层纪委应实行垂直分片管理领导体制,已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基层纪委领导特别是纪委书记的配备,要以县级纪委意见为主,与县委、县政府共同决定。
(二)深化改革要创新
要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办法和制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把住“入口”、疏通“出口”,留住骨干、优化结构,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一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和“逢进必考”的原则,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要建立职业岗位准入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职业资格;建立考调、考录、转录制度,及时吸收一批年轻有为、具有较高素质的人员进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立考核、奖惩、轮岗和竞争上岗制度,调动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试行基层纪委书记向县纪委书记专题报告工作制度和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专项督办函制度,建立干部选任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任用,必须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考察考核为主,组织部门备案,同级党委审批,对考察失真、造成不称职人员进入纪检监察队伍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二要采取过硬措施,切实加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力度。根据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特点和纪委干部的实际情况,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关于每5年交流、轮岗干部数不少于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每届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向外交流应不少于班子成员三分之一的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多渠道、多途径、多方式交流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执行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从目前情况看,各级纪委领导干部任期满5年的,一般应予交流;任期达10年以上,必须创造条件及时交流。三要夯实基层经费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基础。解决“阵地建设”的问题。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固定的、专门的办公场所,配齐电话、电脑等硬件设施,以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充裕的办公经费,吸引更多的干部投身到纪检监察岗位上来。
(三)素质提升要出新
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要高度重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一要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力争将所有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纳入系统培训。对专业知识缺乏、学历过低的干部,要集中培训和限期接受学历教育,不适应的要及时调整。二要突出学习重点,尤其要把业务学习放在突出位置。要重点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掌握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经济、法律、审计、计算机等知识,以及反映当代文明有益成果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使干部知识结构与能力适应时代发展和工作需要。要注意紧密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三要改进教育培训方式,提高学习效果。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党校教育、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干部培训。要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将优秀年轻纪检监察干部派往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和学习。同时,要分期分批组织干部到外地考察学习培训,以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学习经验,提高水平。
(四)管理监督要推新
为了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必须加强对纪检监察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一要定期开展作风整顿,及时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大力提倡和发扬实事求是的传统,说实话、办实事、鼓实劲、求实效。各级纪委领导干部要自觉克服形式主义、主观主义倾向,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在调研中找问题,在实践中找答案,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以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要总结推广成功作法,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目标考核管理。要大力推行纪委机关量化目标和定期考核制度,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任务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大力推动基层纪委负责人定期报告和年终述职制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考核。通过量化目标管理,促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形成争先创优的氛围。三要完善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以保证执纪执法的公正与公平。要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和办事公开制度,重点加强对承办案件的查处权、信访举报及投诉的处理权、案件线索的取舍权、执法监察的处置权、对违纪违法者的处分权的监督和制约,以保证执纪执法的公正与公平。 (祁阳县纪委办公室 伍孝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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