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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巡视干部的“角色定位”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10-26 15:28 来源:江西日报

 

王承忠

 

 

    2003年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将巡视制度作为党内监督的十项制度之一,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巡视干部队伍伴随着巡视制度的建立应运而生。这支队伍肩负着重要的政治使命,寄托着党和人民的厚望,有着很高的素质要求。笔者认为,巡视干部应努力成为以下三种“角色”的复合体。

 

    尽忠报国的“政治角色”。巡视工作的全部任务都是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的,其工作的切入点就是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改善政治环境。从一定意义上说,巡视干部是党的“政治大厦”的“清洁队”,是科学发展的“清道夫”,是和谐社会的“构建者”。巡视干部受党的高级组织的委派,担负着对省、市、县党委及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巡察职责。这种鲜明的政治性,对巡视干部最突出、最基本、最重要的一条要求,就是要政治坚定、尽忠报国,就是要对党对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就是要有很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就是要更加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就是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公道正派、联系群众、清正廉洁。

    精干练达的“能者角色”。“以其昏昏”,岂能“使人昭昭”?如果说对巡视干部的第一要求是“公”,那么,第二要求就是“能”了。巡视干部是巡察领导干部的人,激浊扬清、整肃纲纪,庸才难堪此任。巡视工作的“高度”需其“能”,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的层次高,被巡视对象的层次也较高,处在这“两高”之间开展巡视的干部,素质能力不能不高;巡视工作的“广度”需其“能”,巡视工作内容涉及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巡视干部的知识面及其能力要求都具有“挑战性”;巡视工作的“深度”需其“能”,巡视组虽短期巡视某地、某单位,却要求能准确中肯地指出其优、缺点特别是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这种要求不是一般之“能”所能达到的,非思想敏锐不可;巡视工作的“适度”需其“能”,巡视工作不是为了单纯地查找问题而进行巡视,而是通过巡视更好地促进工作,要在巡视中把发现问题与保护干部的积极性结合起来,对被巡视对象的评述、评价要客观、中肯、有分寸,对这些“适度”性要求的把握,非干练之“能”难以胜任;巡视工作的“巧度”需其“能”,巡视工作既严肃,又需要十分讲究工作方法和技巧,否则,效率会大打折扣。

 

    勤廉朴实的“风范角色”。 巡视干部的一言一行都事关党的形象,如果自身行为失范,就会与巡视工作的目标背道而驰。巡视干部必须做到勤廉朴实。巡视工作任务繁重,要脚勤、手勤、耳勤、眼勤、脑勤、笔勤,不勤难以堪其任,巡视干部就是要做到任劳任怨;巡视要务在巡廉、察廉,巡视干部让人敬畏、受人敬重,也可能有个别人为套近乎而对巡视干部敬“礼”,此时如果巡视干部在廉洁问题上“失廉一分”,巡视工作就会“被动十分”,巡视干部必须做到严格自律;巡视工作事关重大,巡视干部的言行举止备受关注,巡视干部必须做到举止庄重、办事审慎;巡视工作使命特殊,有一定的工作特权,越是在这种工作状态下,越要头脑冷静、戒骄戒躁、朴素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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