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之我见

制度,因其具有连续性、稳定性等特征,历来是政治家们治国理政的重要抓手,也是各级党政领导者管理手段日趋成熟的重要标志。受其引领,国家的大政方针就能长期保持稳定;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局面就可形成;人们的规范意识、原则意识就会逐步增强,我们的所处的社会就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发展轨道。所以,重视“制度”,实在是件大好事。
尽管制度制定者初衷甚好,但制度归根结蒂是需要人去执行的。如果人们为己私利规避制度、更改制度、践踏制度,则制度便形同虚设,毫无意义。甚至可以说,“制定形同虚设的制度比不制定制度更有害”。此话怎讲?因为,制度制定之前,只要人们之间的行为不发生过多摩擦,往往可以按约定俗成之习惯行事,此时,人们对制度的期望值不是太高。只有当人们发现社会行为混乱无序,矛盾冲突日趋激烈之时,才会产生呼唤制度出台的强烈愿望。而一旦制度制定后不执行,群众对党委政府的权威便会产生怀疑,今后一旦制定制度需贯彻落实时,老百姓便会不以为然,以为是领导者彰显政绩的“作秀”之举,没必要“当真”的。即便当政者力主执行制度,响应者亦寥寥,使制度执行陷入曲高和寡的尴尬境地。因此,我们不能认为建立了制度便万事大绝,就可毕其功于一役,而应把主要精力聚焦在“三个着力点”上,即:一是制定的制度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窃以为,时下出台的一些制度有“超前”之嫌,缺乏群众认同基础。
笔者认为,制度应是顺应社会发展要求、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切而生的“时代产物”,而不应成为制度设计家们书斋里杜撰的“一厢情愿”。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在制定制度前必须花一番调研功夫,了解社情民意,收集存在问题;花一番研究功夫,分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对策;花一番征求意见功夫,使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使制度真正切合实际,有效管用。二是广泛宣传制度。大力宣传制度继而让人们认同制度是制度能否得以执行的重要前提。通过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制度制定的重要性、必要性,努力营造“遵守制度光荣、违犯制度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使遵守制度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三是严格执行制度。实践证明,“再严密的制度也难于封堵少数人的别有用心”,因此,应把制度执行作为重点环节来抓。在这一问题上,我们对待制度的态度应毫不含糊,即: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无论领导干部抑或平民百姓,谁违反了制度,谁就要承担责任、受到追究。如果我们以此种态度重视制度,我想,长此以往,制度的威力就能充分显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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