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绩考评机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制度保障

蒋文龄
200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以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为抓手,增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必须加强和改进政绩考评工作,切实把各级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引导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来,加快形成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相一致的发展方式。
一、创新考评思路,健全指标体系
科学的政绩考评机制有利于干部准确把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不断增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注重指标体系的全面考核功能。评价指标是政绩考评机制的“内核”,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体系,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政绩,引导广大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当前一些地区将经济指标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依据,而对社会、生态建设领域的考核重视不够,片面强调GDP增长速度,将发展是硬道理变为发展速度是硬道理,没有深刻分析经济增长的结构、质量和效益。个别地区为完成经济增长预期目标,不惜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造成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践中,必须始终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成效作为政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义,以人为本为核心,以全面协调可持续为基本要求,将考核内容从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转到更加关注经济发展的结构、质量和效益;从偏重经济建设考核向注重经济、社会、生态等全面考核转变。同时,把环境保护、社会发展、生活质量、幸福指数等纳入政绩考评指标体系,更加重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重视党的建设和政治文明。通过纠正政绩考评体系的重经济指标、轻非经济指标,重显绩、轻潜绩等问题,使政绩考评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示器”,成为各级干部从政行为的“指挥棒”。
突出指标体系的激励约束功能。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应该打破以往“一套衣服大家穿”和平衡照顾的考核方法,突出差异和体现权重,从实际出发,辩证分析,综合考核,根据区域发展差异和干部岗位职责的不同,分类确定考核对象和考核指标,科学全面、合理公正地考核和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考评体系应充分考虑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特点,按照不同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目标,把共性内容和个性内容结合起来,把过程性情况和结果性指标结合起来;注重对产业基础、工作思路、精力投入、作风转变、制度完善等方面的评价分析;突出对创造精神、创新能力和创业成效的考核,激励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注重人口资源、社会保障、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度等约束性考核,把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落实到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
二、创新考评措施,强化绩效管理
以客观实际为依据,挤压考核数据水分。在考核认定上,既要看完成值又要看增加值,既要看绝对值又要看相对值,坚决把住经济数据的审核认定关,努力为科学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从项目建设进度看投资,从财政国库报表看收入,从增值和税收看生产,从单位产值能耗看节能,挤掉考核数据的水分。加强与上级考核部门的对接,统一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工业增加值、城乡居民收入、节能减排等考核指标的统计范围和统计口径,确保各项指标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以群众公认为核心,扩大考核主体范围。干部的业绩由谁来考核是一个关系到结果公正和考核权威的关键问题。为使政绩考核评价客观全面地反应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可以引进第三方评价机制,杜绝“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现象的发生。同时,扩大政绩考核评价的内涵和外延,强化群众的参与和监督,把上级评价、部门评价、自我评价、下级评价、第三方评价、专家评价和群众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变单向、平面、单维评价为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的评价,尤其注重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份量。探索实绩“公开、公示、公议”等做法,进一步公开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和考核结果,畅通不同层次、不同侧面的评价主体依法有序广泛参与评价的渠道,增加考核评价工作的透明度。
以综合考评为手段,突出考核实际效果。在考核评价工作中要克服简单地看总量、比位次的做法,防止片面追求增长速度、盲目攀比总量的短期行为,既要注重考核已经取得的显绩,又要注重考核打基础、谋长远、增后劲的潜绩,注重综合分析局部与全局、效果与成本、主观努力和客观条件等各方面的因素,注重经济、科技、民生、人口、资源、环境等多方面指标,注重运用报纸、电视和政务网络等公共媒体,使考核评价体系真实反映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状况、统筹兼顾的工作成效和发展方式转变的进展情况。
三、注重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
考核结果的正确运用,是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环节。只有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评价、奖惩及选拔任用结合起来,才能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
切实做到考核结果与行政奖惩相结合。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扩大精神奖惩的范围,加大对争取政策、引进资金、推进项目和创新性工作的物质奖励,对看摊守业、庸碌无为的干部提出批评、诫勉谈话,让实绩突出的干部有成就感,实绩一般的干部有紧迫感,实绩较差的干部有危机感,努力营造奋发有为、创先争优的干事创业氛围。
切实做到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相结合。坚持“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和反馈,对那些自觉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善于领导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给予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那些急功近利、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的干部,要坚决进行调整或免职,对工作失误、失职造成损失的干部要严格实行问责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真正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肯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
切实做到考核结果与干部管理相结合。要建立干部政绩档案,对干部的考核材料、群众测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等情况记录归档,客观分析干部的素质结构和能力水平。通过考核发掘那些有思路、有力度、有潜绩的干部,关注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情况复杂地方工作的干部,栽培那些靠得住、有本事、肯干事的干部,让他们精神上有寄托,生活上有甜头,前途上有奔头。加强干部的岗位锻炼,通过到经济发达地区和上级部门挂职锻炼等形式,让各级干部拓宽思路、开阔眼界,努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新突破,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取得新进展。
(作者: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委常委、平罗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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