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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纪龙:突出阳光公开 强化制度建设 规范权力运行

编辑:朱爱莲 发表时间:2010-12-07 10:04 来源:省纪委

      全省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现场会议提出,要以促进阳光施政、服务群众为主线,以清理职权来源和依据、公开透明、绩效考核、查究问责为抓手,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工作。我们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政权建设的高度,深刻领会,认真落实,切实提高权力行使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权力在阳光下正确高效运行,为促进科学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规范权力运行,要突出工作重点

      (一)突出阳光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确保民主管理和公平正义真正落到实处,是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要推进全面公开。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对各类公共管理和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特别是财政预算、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要主动向社会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二是要推进单位内部公开。紧紧围绕“用权、用钱、用人”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财务开支情况(包括招待费用)、项目建设情况等等,都要一五一十地向干部职工公开。单位的各项工作,凡是能在本单位公开的,都要尽可能公开,让干部职工放心,请干部职工监督。三是要实行民主决策。要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不一末位”制度,特别是对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要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不搞暗箱操作和少数人说了算,更不能“一把手”个人说了算。

      (二)突出制度建设。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规范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建立健全规范、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要对现有的制度进行一次认真梳理,滞后于工作开展的要抓紧修订,有明显漏洞的要及时完善,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配套的要抓紧制定配套措施。真正做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都要有工作标准,都要有可操作的制度。二是要狠抓制度的落实。要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促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等严重违反制度的行为,不论是谁,都要追查到底,不搞“下不为例”,不搞“区别对待”。三是领导干部要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好的制度,如果领导不带头执行,特别是主要领导不带头执行,肯定会变成一纸空文。执行时,领导如果松一寸,下面就会松一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抓好制度的制定,又要抓好制度落实的督办,更要做严格执行制度的表率,始终做到在行动上先于群众,在标准上高于群众,在要求上严于群众,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去感召人、影响人、带动人。

      (三)突出监督重点。市纪委近些年查办的大要案件充分证明,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干部拒绝监督,迟早要出问题。益阳市委书记马勇多次强调,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对领导干部的最好保护、是领导干部最大的福利。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必须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重点,积极推进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一是要主动接受监督。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把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作为对自己最好的爱护,作为一面镜子,时刻对照检查,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二是要敢于、善于监督。党员干部一定要坚持原则,对不良倾向要敢于批评,对不法行为要敢于揭露,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具体从事监督工作的同志更要做到忠于职守,刚正不阿,勇于与一切不正之风作斗争。三是要完善监督机制。要紧紧围绕“管人、管财、管项目”等重点领域和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把事后监督与事前监督、事中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整合各类监督资源,积极搭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立体监督平台,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机制。

      二、规范权力运行,要做到“五个结合”

      (一)与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相结合。腐败实质上就是权力的滥用。用制度规范、制约和监督权力,防止权力滥用,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治本之策。可以说,抓好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就抓住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我们一定要紧紧围绕规范权力运行这个核心,牢牢盯住“管人、管钱、管项目”等重点部位和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尽可能挤压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和权力寻租的空间,减少干部犯错误的机会。

      (二)与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公共权力是被用来为为发展服务,还是被当作寻租的工具,对一个地方的发展环境起着决定性作用。当前,影响发展环境的一些“顽症”,如企业、投资者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归根结底都是权力运行不规范、监督制约不到位造成的。我们一定要按照省政府《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要求,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严格执行有错无为问责办法、优化发展环境“十不准”和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办法等制度规定,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等问题的整治力度,从根本上促进益阳发展环境的进一步好转。

      (三)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规范权力运行,并不是要把干部的手脚束缚起来,也不是要把干部弄得谨小慎微、畏首畏尾,而是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好地开展工作。我们要坚持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与科学严谨的态度结合起来,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干的精神,确保各项工作在创新中规范,规范中创新。

      (四)与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要深入开展“抓四治、兴四风”作风建设活动和“创五型机关,当人民满意公仆”活动,把规范权力运行与解决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治权,推动治庸、治懒、治散、治玩,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工作上高速高效,作风上干净干事。

      (五)与教育培养干部相结合。权力运行是否规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综合素质。因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教育培养,特别是要注重培育干部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正确的权力意识,以干部个体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机关整体效能的提升。

      三、规范权力运行,要做到领导带头

      (一)从领导机关做起,从主要领导做起,发挥榜样的力量。首先是“一把手”要带头,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坚持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职位高的干部要给职位低的干部做榜样、作表率,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把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注重实效。落实规范权力运行的要求,不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一般布置、一般要求上,要把这项工作当做一块硬骨头来啃,作为一场攻坚战来打,真正做到不见落实不“撒手”,不见成效不“收兵”。千万不能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三)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胡锦涛总书记说过,“群众在我们心中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中的分量就有多重”。温家宝总理也反复强调“群众心里有杆秤”。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经常反思自己的口碑怎么样、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如何,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群众是不是认可。如果群众满意了,就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好了;如果群众不满意,就还要下更大的力气去弥补、去改进、去努力。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益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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