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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光辉:预防征地拆迁腐败需加强制度建设

编辑:朱爱莲 发表时间:2010-12-07 10:30 来源:省纪委

      当前,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如何在征地拆迁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从源头上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是摆在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

      一、严格执行征地拆迁工作政策,研究工作流程,把好六道关口。由于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矛盾多发的特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不但要严格执行好相关的政策,还要坚持严把工作流程关,切实做好清理丈量关、资料交接关、资料审查关、数据核算关,材料公示关和协议签定关等六道关口的监督检查,完善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能,落实工作责任,以制度来规范工作行为,避免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产生。一是严把“清理丈量关”。在清理丈量期间征地拆迁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八不准”,在清理丈量过程中坚持身到、眼到、手到,确保清理项目清楚,数据准确。对在清理丈量过程中每一项工作都严格实施责任制,每一项工作都有人负责,在相关的原始资料上签名,杜绝出现问题时互相推诿、扯皮,无法追究,清理丈量组的原始资料,做到及时移交,专人管理。二是严把“资料交接关”。丈量的原始资料由资料整理组安排专人保管,资料交接时保管人员向清理丈量组出具资料移交清单,在资料移交审查时,做好详细的登记。三是严把“资料审查关”。资料收集和交接好以后,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就要重点审查原始资料的项目是否正确、记录是否清楚、数据是否准确、图纸与数据是否相符。四是严把“材料公示关”。按照政策要求,结合本区违章建筑的情况,对需要公示的材料采取集中公示的方式,并严格程序和公示时间,让公示的内容户户明白,人人知晓。通过集中公示,加强了群众监督,杜绝了暗箱操作。五是严把“数据核算关”。在审查、公示均无异议的基础上,资料整理人员按照项目要求,根据核实后的数据核算房屋补偿、房屋安置等费用。数据核算采取一算,二审,三定的流程。六是严把“协议签定关”。协议签定组的工作人员严格程序,严格按照核算的数额去签订征地拆迁协议,不能随意开口子,在签定协议时依法进行,做好工作,使每个农户都能自觉有序地签订拆迁合同。

      二、加大监督监管力度,推行全程监控,严防腐败滋生。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涉及资金量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为了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健康的开展,在加强工作人员执行法律和政策,严格规范工作流程的同时,还需要加强征地拆迁工作监督管理。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应制定具体而详细的对征地拆迁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管的工作制度。这一系列制度应明确规定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监管范围、内容和责任追究,涵盖征地拆迁的各个环节,切实解决在征地拆迁中无规可依的问题。严格明确部门职责权限。在房屋征地拆迁过程中,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指挥部、重点办、办事处、管理处、)的职责与权限,使其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其次为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公正和公平,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拆迁公示制度,它不仅包括征地拆迁户原始资料公示和原有制度程序要求公示的内容,还包括公开政策法规和补偿标准、公开操作程序,张榜公布补偿清单和计算结果,这一制度的执行有利于加强群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切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杜绝暗箱操作和个人行为。再次在征地拆迁工作进行的过程中,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审计、财政等部门配合,对征迁补偿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尤其对征地拆迁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拖欠、挪用、暗箱操作,以抵扣历年欠款、税费等名义截留补偿资金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纪检监察部门等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坚持做到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全程监控,实现了对征地拆迁资金运转监控的无缝链接。最后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参与征地拆迁各部门的相互协作和配合,在工作中各部门要坚持做到职责分明,任务明确。做为监督主体的纪检监察部门在履行自身职能的过程中,不但要严格执行相应的党纪条规、制度规定,更重要的是遵循“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建议不强制,服务不代替”的原则,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和完善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人,对因征地拆迁腐败问题而诱发不稳定因素、影响项目进展的,严格按照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违纪或犯罪的移送相关机关处理。

      三、加强征地拆迁队伍建设,建立竞争机制,提高人员素质。

      征地拆迁做为一项任务繁重、难度较大的工作,需要从事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地工作,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要加强征地拆迁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一是要保障征拆人员稳定,包括队伍规模和人员思想的稳定,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搞好工作骨干的选拔交流,使工作在征拆一线的同志安心、放心、有前途。在征拆一线的工作人员工作压力大,劳动强度高,要建立一整套较为完善的保障机制来确保他们的工作激情和工作业绩。二是要重视培养和培训。征地拆迁作为一项政策性较强的业务工作,需要有一批具有一定政策职业素养较高的工作人员队伍,为了有利于征地拆迁知识的积累和更新,我们认为应建立阶梯式培养培训征拆人员的机制,推行“合格录用”、“持证上岗”和“末位淘汰”用工制度,打造一支依法行政、爱岗敬业、业务精湛、甘于奉献的高素质征拆队伍。

      (作者系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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