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实际管用的基层党务公开制度

□ 程贯与
全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4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为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人民日报 》12月15日)
今年9月,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是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党务公开一小步,党内民主一大步,中国的民主政治迎来了一个制度化建设的时代。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其执行力,要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程序,力戒华而不实,创造实际管用的基层党务公开制度。
科学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突出党务公开应有的特点,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内容以外,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都必须公开,比如发展党员,党费管理,干部任用,阶段工作重点,重大事项决策,年度计划等,都可以列为公开内容。突出单位特点,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特别是基层党组织的中心任务及时公开有关事项,变命题公开为点题公开,实现由“党组织公开什么,村民看什么”到“村民想了解什么,党组织就公开什么”的转变。
合理设置党务公开的形式。要针对不同内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以通过召开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党员活动室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在党外公开的,可以通过党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电子屏幕等形式进行公开。在方式方法上可以多样化,乡镇、街道应主要采取设置党务公开栏、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形式进行公开;村级可以采用广播、入户告知等适合群众生活特点的形式。还要充分利用网络,提高公开的时效。
不断完善党务公开的制度。要明确书记负责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的原则,要明确党委书记为县乡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为村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签订《基层党务公开责任状》,把落实党务公开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推行监督检查制,由纪委、组织、审计等部门组成党务公开督查指导组,通过专项督办会、亮点观摩会和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落实党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要坚持述责考评制,定期召开党务公开述职会,单位党务负责人对党务公开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进行汇报和承诺,邀请老干部、老同志及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旁听,对党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且进行测评,提高党务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中国共产党即将迎来建党90周年,作为推进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执政党,用制度化的手段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加强与普通党员和群众的交流与沟通,密切党群关系,推进民主政治,引领人民实现民主,扎实的基层党务公开实践是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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