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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依靠人民群众有效参与的反腐败机制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王 胜

  

 

 

  建立健全依靠人民群众有效参与的反腐败机制,对于顺应民心民意、发挥民智民力,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依靠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必须把群众路线贯穿于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从宣传教育、协调联动、激励保障和沟通征询等方面着力。

 

  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舆论导向作用。一要完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既要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中的义务,规范职责,细化任务,又要整合宣教资源,形成宣教合力,培养全体公民的廉洁意识。二要建立宣传教育效果评价机制。广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形式、内容等进行效果评价和意见征询,不断改进、优化,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监督作用。一要建立完善便于群众知情制度。深入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科学规范公开的范围、时间、内容、程序,保证公开及时、真实、全面。二要建立完善媒体监督处理制度。特别要重视建立网络监督处理制度,对网络监督信息进行检索甄别、核查回应。三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制度。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要建立群众监督意见建议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交流不同渠道获得的信息资源和案件线索。四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在反腐败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通报情况,督促群众监督意见建议的处理反馈。

 

  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案源作用。一要完善便利、安全、高效的群众信访举报机制,畅通参与渠道。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开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网络,设立信访举报电子信箱,畅通和规范群众信访举报的渠道,做到认真受理、及时处理。建立完善举报人助查、处分结果公示制度,提高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信任度。二要建立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保护机制,解除参与顾虑。细化有关信访举报的保密制度和措施,特别是对信访举报中泄密行为的认定和处罚,要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采取法律、行政等手段,严厉惩治打击报复检举人、投诉人、证人的行为。对举报群众受到侵害的给予法律援助、舆论援助和经济资助。三要建立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激励机制,调动参与热情。探索实行群众参与反腐败的表彰奖励制度,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反腐败有特别贡献的群众,给予一定的奖励。

 

  建立健全沟通征询机制,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智囊作用。要吸纳更多的专业人才加入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队伍,建立完善信息通报、重大事项征求意见、重要情况通报、重大活动参与、意见建议办理等制度,发挥他们专业精通、代表广泛的优势。要建立民意调查制度,组织各方面代表参与,通过民情恳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定期收集对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要建立经验定期交流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在实践中创造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作者系安徽省六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常务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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