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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要处理好“六个关系”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1-02-21 10:01 来源:中国监察

 

    孙德忠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在进一步增强科学性上下功夫,当前要重点处理好六个关系。

 

  正确处理制定制度与宣传制度的关系。近年来,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效显著,出台的规章制度门类比较齐全、质量普遍提升。在此基础上,应注重对现有制度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熟知制度内容,领会制度精神,增强制度意识,自觉执行制度,防止和克服重制定、轻宣教的现象。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党的宣传教育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安排,统筹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带头学好反腐倡廉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搞好组织协调,整合宣传教育力量,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重点,突出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主动搞好宣传教育。要创新宣教方式。充分借鉴行之有效的经验,认真组织宣传教育,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提高宣传教育普及率,增强宣传效果。

 

  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随着制度建设的深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标准越来越高、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对继承和创新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前,防止和克服原地踏步、不思进取、工作力度不够、方式方法不当等问题,必须从新的视角、新的途径、新的可能性寻求解决制度问题的最佳方案。要围绕现有制度做好立、改、废、释的工作,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在启动、实施、完善、落实等环节出现的问题,处理好“制度空白”、“制度漏洞”、“制度过时”、“制度摆设”等现象,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制度创新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来进行,围绕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工作,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制度创新要注意搞好试点,抓点带面,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要特别注意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可行性。

 

  正确处理点与面的关系。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涉及面宽、专业性强、综合要求高,必须坚持在整体推进中抓住重点问题,使各项工作协调运转、形成合力。为此,必须摒弃零打碎敲思维,防止和克服总体建设不平衡、切入点着力点不明确、制度之间互补性不强等问题,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注意通盘谋划设计,抓住关键要害,兼顾普遍适用,强调运作的整体性、手段的综合性和工作的层次性。要注重制度的整体效益,一方面,要发挥惩防体系的整体效用,健全落实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机制,发挥业务主管部门职能作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就单项制度而言,也要发挥其整体效益,从想全局、固根本的角度出发,体现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要求,做好与其他相关制度间的衔接和协调统一。紧抓重点制度建设,以加强领导干部教育为重点,搞好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以制约监督权力为核心,着力抓好监督制度建设;以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为取向,着力抓好预防制度建设;以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为标准,着力抓好办案制度建设。

 

  正确处理阶段目标和长远规划的关系。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个动态过程,一项长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着眼当前和长远,既要解决好现实突出问题,又要未雨绸缪。要把握时代潮流,力求化解当前深层矛盾,打好长远建设基础。善于有辨别地借鉴国外制度建设的优秀成果,总结吸收案例剖析得出的规律性认识,丰富制度内涵,增强制度实效。要确立阶段目标和长期规划。既要立足当前、着眼实际,考虑现实制度建设需要,又要放眼长远、前瞻规划,兼顾未来制度建设需要,形成远近联动、内外衔接、上下配套、结构合理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分步解决反腐败症结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突出矛盾症结和热点难点问题的深入研究,围绕当前解决什么、以后解决什么、未来解决什么,从制度层面确定逐步解决的思路,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和预见性。

 

  正确处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制度只有原则性,缺乏灵活性,难以应对实际工作的种种复杂情况;但灵活性过大,缺少刚性,又容易减弱效用。当前,特别要注意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条款模糊界定多、存在漏洞等制度刚性不足的问题,处理好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制度设计要做到宽严适中,一切从实际出发,广泛吸收各方意见,既要体现坚定的原则性,又要反映适当的灵活性,还要把握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互补性,做到刚柔并用、宽严相济、相得益彰。可以积极运用现代管理学严密化、精细化的管理方式来增强制度的刚性,同时,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渗透到制度设计之中,使制度有形和无形的资源达到最佳组合,实现人文关怀与制度效率的和谐统一。

 

  正确处理执行与效果的关系。加强制度建设,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制度的执行问题,必须防止和克服在制度执行过程中打“擦边球”、设法变通、恶意规避、选择性执行等行为。要建立执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机制,明确责任主体、执行时限和具体要求,保证责任落实到个人;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大力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增强制度执行的透明度;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考核奖惩机制,明确考评办法、奖励措施和惩戒规定,从而为制度执行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要切实维护制度权威,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此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要注意掌握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对制度本身进行修改完善,减少自由裁量空间,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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