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党员法制制度意识研究

福建省委组织部课题组
一、当前党员法制制度意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推进,党员干部的法制制度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但是,无论在法制制度认知,还是在法制制度理念,或者是在法制制度实践上,党员干部的法制制度意识和法制制度素质与当前法治建设的要求都不尽适应,仍旧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在认知上存在缺陷。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知法、懂法,是其守法、执法的前提和基础。近些年来,党和国家致力于社会主义法制制度建设,无论是对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是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在强调。但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对法制制度的认知还远未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一些领导干部对于法制制度往往满足于一知半解的程度。
(二)在理念上存在缺位。现实中许多法律制度不能畅行,就在于一些领导干部缺乏法制制度理念。有的认为权大于法,颠倒了自己与法律制度的位置,把个人的权力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甚至一言可以废法;有的认为法律制度只是约束别人的,自己可以置身法律制度之外,甚至打着执行法律制度的幌子,暗中却把法律制度用作谋私的工具;有的尽管认同法治的道路,也清楚相关工作的制度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按习惯办事、按长官意志办事,忽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要求,忽视法定程序;有的面对违反法制制度的行为,不敢坚持原则,不敢抓,不敢管,任由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流失。
(三)在实践上存在缺失。当前,一些党员干部法制制度意识淡薄,不能自觉地按法制制度要求观察、分析和判断问题,规范自己言行,不能自觉地把法制制度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生活方式。正因为如此,在执行法制制度中,往往采取选择性执行即对本地区、本单位、本人有利的执行,对本地区、本单位、本人不利的不执行的现象还不少;在经济社会管理事务中,以政策代替法律,公然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现象还不少;在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不依法办事,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或徇私枉法的现象还不少。党员干部法制制度意识淡薄使法制制度的执行大打折扣,甚至根本起不到应有作用。一些党员干部由此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成为被人民唾弃的腐败分子,这种教训十分深刻。
二、增强党员法制制度意识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法制制度宣传教育,营造党员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一要把法制制度宣传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之中。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法制制度意识灌输到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中。开展法制制度专题教育。各级党组织每年要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开展以法制制度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把专题教育与党员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二要开展喜闻乐见的法制制度文化宣传活动,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充分运用墙报、影视、电教、网络、戏曲、文学等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文化载体进行大张旗鼓的法制制度宣传,从心理上、情感上潜移默化地教育、感染和引导人,以达到入耳、入脑、入心的效果,陶冶人们的精神和灵魂;让法制制度文化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学校、家庭、企业和农场,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营造有利于党员干部增强法制制度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大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力度,提高领导干部执行法制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要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法制制度学习制度。把法制制度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法制制度教育要纳入党委(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领导干部在职自学中,多渠道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制度理论水平。二要加强“五类”人员的教育。“五类”人员为设区市各套班子领导、市局级、县(市、区)级党政领导干部、市机关单位中层干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和农村主要党员干部。召开“五类”人员参加的重大节日前的法制制度廉政教育大会,发送法制制度廉政短信,播放法制制度廉政教育电教片,组织参加勤廉兼优先进事迹报告会。通过教育,使“五类”人员增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充分认识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严格执行、自觉维护法制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为一般党员干部做好榜样。切忌台上台下“两面人生”,对人对己“双重标准”。只有领导干部做好了,才能上行下效,形成人人坚守法制制度的良好氛围。
(三)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增强党员“敬畏制度”的意识。一要切实加强法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违反和破坏制度的行为的惩处力度,真正做到违者必究,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应特别注意坚持平等性原则,对违反制度的组织或个人,不论是哪一级,都应依纪依规惩处,决不姑息迁就。对严重违纪违法的腐败分子,要严格按党纪国法惩处,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倾家荡产,在政治上身败名裂,在心理上后悔莫及,使腐败分子在经济、政治和社会上得不到任何好处。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保证制度严格执行的具体制度和实施细则。以更加严明和更有刚性的制度来防止制度被歪曲、篡改、滥用,来抑制制度执行中的主观随意性及利己主义、本位主义倾向。三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和廉政承诺、廉政情况报告、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不断落实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建立健全思想教育和道德约束体系,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准,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内心敬畏制度,遵守制度,厌恶腐败,不搞腐败,进而主动抵制腐败。
(四)健全完善法制制度的监督机制,增强党员法制制度执行力的意识。一要加强对法制制度执行力的监督。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把“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作为党内监督的首要内容。充分发挥党员、党组织和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作用,通过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巡视等党内监督形式对领导干部法制制度执行力进行监督。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用党性和铁的纪律保证法制制度贯彻执行,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二要充分发挥舆论媒体的监督作用。在电台、电视台、党刊党报、网络等开辟《与法同行》、《党内监督》、《视点》等栏目,对党员干部违法乱纪行为进行重点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压力。三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追究机制。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好的制度不执行,责任不追究,就会形同虚设;好的制度执行不到位,就难以体现其价值。要强化落实法制制度责任,做好责任分解,每项制度都要有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随时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执行力层层递减,确保制度落到实处。狠抓制度落实和责任追究,确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
课题成员单位:省委教育工委 福州市纪委 三明市纪委
课题组成员:陈 安 梁建徽 潘宜协 赵清城 侯文阳 黄国剑 陈本祥
执 笔:潘宜协 黄国剑 赵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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