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云昭: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

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执政理念,以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明确提出了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重大课题和重大任务,深刻阐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性、紧迫性、总体要求和工作着力点,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要求我们在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基本工作格局的同时,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指导思想、工作理念、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工作侧重点、工作要求和标准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创新。
一、适应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趋势,把加强对惠民政策和重要民生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当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4000美元,正处于从中等收入国家向中等发达国家迈进的重要阶段。这个阶段的重要特征就是由注重经济发展转向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社会领域发展改革成为公共政策和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方向。从社会关切看,根据今年初人民网的调查,今年“两会”期间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十大热点问题中,绝大多数是民生问题,其中社会保障位列第一。从财政支出看,我国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城乡社区事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体育等方面民生支出安排的比例逐年提高。从公共政策看,各类惠民政策的出台越来越密集,民生项目和资金种类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我们必须主动适应、及时跟进这一新趋势,在工作理念、工作内容、工作要求上与时俱进。要牢固树立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服务大局就是要服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服务和促进经济建设的同时,把服务和促进社会建设,保证各项惠民政策和民生工程的落实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对各类涉及民生的政策规定措施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项目、资金进行认真梳理,逐项建立规范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制度保障机制、实时监控机制和纪律保障机制。要认真系统地总结这些年来开展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等专项基金(资金)监督检查的经验,把握和系统总结各类惠民政策和民生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构建全覆盖、全过程、常态化、规范化的监控机制,最大限度地防止和纠正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以权谋私、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各类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响应群众呼声与关切,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于发生在身边的腐败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感受最真切,受害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群众的上访举报大多与身边的腐败问题有关,群众的怨气绝大多数因身边的腐败问题而发生、积累。群众一般也是根据举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有关方面的应有重视和及时处理来评判党和政府是否对人民负责,根据身边的腐败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以及解决得怎么样来判断我们党反腐败的决心、态度以及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如果身边的腐败问题长时间得不到重视和解决,群众就会对党和政府失去信任,对反腐败失去信心,发生由痛恨到怨恨再到消极适应腐败的心理转变。过去,反腐败工作强调以“三机关一部门”特别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强调查办大案要案,这在腐败现象易发高发、腐败案件规模越来越大的形势下是完全正确的,现在仍然必须坚持。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一方面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的基层有扩散和升级的趋势,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就必须坚持抓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与抓基层并举,查办大案要案与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并重,既打“老虎”,又拍“苍蝇”。这就要求我们按照强基层、打基础的思路,进一步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组织保障,力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当前,要从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抓起,重点整治“吃拿卡要”现象,各种“三乱”行为,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车腐败”问题,基层干部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等行为,在住房保障、救灾救济、社保医疗以及落实其他惠民政策中贪污受贿、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现象,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其他各种不廉洁、不公正行为。解决这些腐败问题,关键在于及时。否则,久而久之就会将群众个人的、一时的负面看法固化成社会普遍的、长期性的认识。只有及时有效地解决了群众身边的这些腐败问题,人民群众才能真切感受到腐败问题在减少、社会风气在变好,才会由衷认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
三、适应创新社会管理和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要求,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风政风建设。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作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新形势下,由于社会结构加快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矛盾易发多发,人民群众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必然要求我们党和政府加快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推动党组织向服务型党组织转变、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这就对党风政风建设提出了新课题、新任务。加强新形势下的党风政风建设,首先,要在党风政风建设的内容上紧紧扣住服务群众这个重点。把服务群众贯穿于党风政风建设全过程,促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服务意识、群众意识,在感情上真情对待群众,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在行动上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其次,要创新党风政风建设的载体和方法。选好载体和方法才能事半功倍。要在认真、系统总结近年来作风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大胆创新。比如,湖南省连续五年开展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重点内容的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摸索探讨民情日记、群众工作站、万人评议机关作风、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等方式方法,既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人民群众解决了不少实际困难和问题,又在服务群众的实践中锤炼了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第三,要大力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良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机关应主要开展治假、治浮、治庸、治懒、治散、治奢整治活动,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工作不实、办事推诿、效率低下等问题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着力提高机关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基层应当着力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等问题,提高其正确执行政策和依法办事能力。第四,要建立完善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只有将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才能做到经常化、长期化。湖南省在系统总结近年来政府系统作风建设的一些具体做法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法治化”,将出台《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以立法的形式,实现政府服务的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
四、坚持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主体地位,积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渠道。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反腐败的主体。人民群众生活在社会的方方面面,反腐败不受时间、空间和地点限制。反腐败人民群众参与越广,留给腐败的空间就越小。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监督意识日益增强,加之科技进步为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提供了有力支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热情更为高涨,愿望更为迫切。这就要求我们要在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前提下,顺应人民群众期待和要求,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努力拓宽人民群众行使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渠道,为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提供更多便利,创造更充分的条件。当前,应重点建立健全以下四大机制制度:一是民意反映机制。这是落实群众建议权的基础性工作。比如,建立民意调查、社会调查制度,组织各方面代表参与,通过民情恳谈会、意见征询、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对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廉于民;在坚持和完善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等制度的基础上,探讨建立反腐信息员、民情监督员、反腐倡廉建设志愿者等制度,拓宽了解、吸收社情民意的渠道;针对网络逐渐成为各种社会思潮、各种利益诉求的集散地和传递社情民意的重要通道这一现状,及时建立反腐倡廉舆情处置和应对机制,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二是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这是落实群众的知情权,方便群众参与监督的前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腐败问题就无处藏身。三是群众直接参与反腐败具体工作的制度。这是落实群众参与权的具体体现。比如,对工程招标、土地拍卖、政府采购等重大事项,让群众代表直接参与;有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环境保护、救灾救济、社保医疗等方面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可以让利益受损的群众代表参与调查处理,等等。四是举报人、证人保护制度。这是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保障性措施。要积极推行网络举报、密码举报,加强信访举报的保密管理,建立对举报人、证人的相关法律援助、经济资助和人身保护制度,尽可能地减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风险。
五、始终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当前,我国正在经历一场巨大的社会变革,原有的利益格局不断地被打破,新的利益格局、新的利益主体不断涌现。在这个利益调整的过程中,呈现出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利益主体越来越多元化,其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二是各利益主体之间利益矛盾越来越多,利益冲突不断加剧,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的难度越来越大;第三,由于利益协调机制还不健全,人民群众利益受到权力、强势群体和商业利益侵害的现象日益突出。在这种形势下,如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不但“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会成为一句空话,而且会严重危及社会稳定,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有效维护群众利益的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具体包括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维护机制。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角度来看,重点在于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拓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内容,创新纠风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机制建设:第一项是风险评估机制。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举措的出台和重点工程项目的上马,都必须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风险评估工作,全面评估可能影响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防止决策不当伤及群众利益。第二项是防止与民争利的机制。要采取切实措施,坚决杜绝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注意防止垄断企业利用垄断地位与民争利行为。第三项是查处机制。要把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作为重点,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严肃查处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严肃查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尤其是对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群众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从严予以惩处。四是救济补偿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救济、司法救济、社会救济等各类救济制度,探索建立损害群众利益国家财政补偿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利益损失风险。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 省纪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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