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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1-03-17 07:00 来源:上海纪检监察网

 

  摘要:本文提出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要抓住四个着力点: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加强政府效能建设,切实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能力,切实推进政府廉政建设。

  

  坚持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是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几年来,我们围绕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目标,以提高政府为民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为关键,全面提高公务员素质,使政府为民服务的意识和为民服务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为实现宝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依法行政,对于行政机关来说,就是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非经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不能具有并行使某项职权。职权法定,越权无效,是依法行政最基本的要求。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必须坚持权责统一。职权是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权力,这种职权,实际上也就是赋予行政机关以义务和责任,要求它必须尽全力保证完成,这就是职责。职权和职责实际上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

  行政机关要做到执法为民,坚持依法行政,必须努力提高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认识水平,正确处理以下两个关系:第一,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来源于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订的法律。行政机关是执行人民意志的机关,包括各级领导干部在内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是人民的公仆,绝不能凌驾于人民之上。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党领导人民通过权力机关制定法律、表达意志,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做到公正文明执法,使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得到充分体现;做到服务于人民,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接受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第二,权力与法律的关系。行政权的行使,必须有法律授权,并有法定依据,一切违法行为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法体现的是人民群众的整体意志,作为执行法律的机关,依法行政,坚持法律至上,使权力服从于法律,实际上也就是坚持人民意志至上,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要实践执政为民,坚持依法行政,就是要努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法律意识方面的水平和修养,使他们树立起在进行行政行为时都要想一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的意识。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

  几年来,我们把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自觉把行政权力的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政府的工作质量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规范权力运行的法制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等。这些问题,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区委第五党代会提出了“四个更加”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优化发展环境特别是优化政务环境,是实现这一目标任务的重要保证。经济社会要发展,发展环境是保障。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各级政府必须站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行政,以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切实加强政府效能建设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现代化滨江新区建设,要求我们各级政府必须切实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为民服务的水平,必须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不断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一要营造高效的政务环境。在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基础上,继续大力推进机关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把政府决策、各部门的服务程序、办事办法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扩大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让政风真正能够受到群众的监督。采取组织基层、企业、群众评议以及明查暗访等形式,定期进行机关效能建设综合考核评价,以监督促进高效政务环境建设。

 

 

  二要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的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的权力行使必须建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要让政府的权力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进行。全面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严格按照程序流程规定和时限要求,动态地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靠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三要扎实推进工作制度创新。以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坚决推行审批“一站式”服务,下大力解决审批难、程序繁琐等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从服务经济、服务大局的高度,进一步简化和理顺审批程序,努力为企业、客商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要继续深化行政管理制度、投资机制改革,通过机制创新,从根本上不断提高行政效率。

  三、切实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能力

  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树立良好的政风,最根本的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我们要通过贯彻公务员法,全面加强政府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要加强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执行中央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对落实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监督检查。

  二要严格管理。所有政府公务员都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决纠正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我们办任何事情,都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不作表面文章。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要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增强勤俭节约意识,建设节约型政府。

  三要依法办事。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坚决纠正。要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各级政府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

  四、切实推进政府廉政建设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政府廉政建设扎实推进。

  一要把反腐倡廉纳入政府工作整体格局。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根据各自工作特点,找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切入点,把反腐倡廉的各项措施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形成全方位、多方面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合力。

  二要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强化自律,带好班子,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岗位责任和行政行为,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公务员干部队伍。

  三要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快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要高度重视和支持监察、审计机关的工作,为他们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要积极开展廉政监察,促进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要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切实解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作者系中共宝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斯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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