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中直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陈劲松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一重大命题和重大任务。中直机关作为党中央职能部门,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提高中直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好地服务、保障和促进“三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紧密结合中直机关实际,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在以科学理论指导、科学制度保障、科学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上取得新成效,更好地保证和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落实,更好地引领和带动全党全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第一,提高中直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本在于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理念思路的科学性。中直机关直接服务中央决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能否坚持、贯彻和运用科学理论,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成败。提高中直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最根本的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是把握正确方向。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中央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反腐倡廉思路办法举措,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中央政令畅通,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二是树立科学理念。要自觉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理念,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党员干部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牢固树立依纪依法办案理念,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查办的每一个案件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检验;牢固树立统筹兼顾理念,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协调性,更好地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三是探寻科学规律。反腐倡廉建设越深入,对规律的把握越要自觉。要提高科学思维能力,全面分析反腐败斗争形势,准确判断腐败问题现实状况和反腐败斗争发展态势;要把调查研究作为探求规律的基本方法和重要途径,深入开展调研,总结成功经验,分析问题原因,借鉴他山之石,寻找有效办法,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
第二,提高中直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核心在于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系统性。衡量和评价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惩防体系建设的成效。目前正处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的关键阶段,实现既定目标任务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我们应紧紧围绕完善惩防体系,进一步做好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工作,推动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全面贯彻方针。要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不断深化对其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的理解,并结合新的实践加以丰富充实。
二是整体推进工作。要围绕落实《工作规划》,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以重点带全局,以关键促整体,增强反腐倡廉的综合效应。对中直机关来讲,一方面应按照中央有关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抓紧完成牵头和协办任务;另一方面要抓机关带系统,不断深化和拓展反腐倡廉各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以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实际成效推动整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解决突出问题。应始终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以加强和改进领导机关和基层单位作风建设为抓手,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更好地解决党风廉政方面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第三,提高中直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重点在于推进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规范性。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中,制度建设不仅具有现实紧迫性,而且具有长远意义。中直机关作为党内立法的重要主体,应坚持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努力在创新制度、完善制度、落实制度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要以完善惩防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立足急需、着眼长远,进一步加强教育、监督、纠风、惩治、预防等方面制度建设,逐步建成完善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当前,应按照中央要求,抓紧对中直机关所承担的党内立法任务进行深入研究,抓紧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同时,根据中央已经出台的法规制度细化配套制度和措施,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二是率先遵行制度。中直机关党员干部多、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比例大,领导干部如果能在贯彻实施反腐倡廉制度上作出表率,就能够更好地促进各项制度落实。我们要认真学习中央出台的法规制度,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各方面监督,切实做到思想更自觉一些、标准更高一些、律己更严一些。
三是狠抓制度落实。贯彻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党组织要敢抓敢管,在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上动真格、出实招、见行动,确保各项制度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纪检组织要积极协助党组织开展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等,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第四,提高中直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动力在于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实效性。改革创新是时代潮流,也是反腐倡廉建设发展的动力源泉。要认真学习借鉴各地区各部门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善于总结推广本部门本单位积累的创新经验和有效做法,积极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尤其是要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反腐倡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善于运用科学方法。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要注重学习、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及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和现代管理学、心理学、组织学等现代学科的理论知识,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时代感和吸引力。
二是大胆采用科技手段。积极探索将信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运用于党务公开、干部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建设等方面的途径和办法,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切实办好党建网站,建立完善信访举报、投诉处理、案件监督管理、预防腐败信息共享等系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三是注重加强舆论引导。针对各类媒体尤其网络传媒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加大对反腐倡廉方针政策、成效经验、先进典型等的正面宣传力度,及时披露重大案件信息和群众关注的反腐倡廉热点信息,加强反腐倡廉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和主导权,努力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五,提高中直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关键在于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协同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调动各方面力量来推进。中直机关应充分发挥自身独特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为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重要保证。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性作用,有效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反腐倡廉中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促使其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履行工作职责、抓好任务落实,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更好地融入各单位整体工作布局和机关党的建设,使之良性互动、同步推进。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组织与其他部门在了解党员廉政情况、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努力整合各方面力量资源,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制定科学评价办法,强化检查考核评估,注重成果转化运用,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三是加强组织保障。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关于“规范未派驻(出)部门和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组织建设,着力健全工作机构、配好配强人员,构建符合中直机关实际的纪检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契机,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中直机关优良传统作风,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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