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企业招投标工作的几点浅思

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是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保证招标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必然要求。随着企业招标投标项目不断增多,各地各单位加强了对招投标活动的管理,规范了招投标工作程序,净化了建筑市场和物流环境,招投标活动中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招标投标活动仍然是滋生腐败的高发领域,少数地方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不按法定程序开标、评标、定标,由此产生了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等严重问题。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把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行为、强化监督作为预防招标投标工作领域腐败的治本之策,切实采取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招投标工作朝着健康有序和公正的方向发展。
一是规范监管部门和人员的行为。要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人员和场所,做到人、财、物“三到位”。要加大招标方式的改革力度,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实行合理低价中标,逐步废除“谁接近标底谁中标”的招标评标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评标过程中的人为自由裁量权。要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不依法行政和执法执纪者违纪违法的行为。
二是规范业主和评标专家的行为。在一些重点环节上,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业主违规。在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上,业主与其代表不得超过1/3,其他评委必须从专家库中抽取,使业主无法操纵评标专家;对评标办法必须严格进行审查,防止业主将倾向性内容写进评标文件,进而达到操纵招标的目的。对评标专家规范的重点是用严格的评标纪律和职业道德加以约束,对违反评标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评标专家,要坚决清理出评标专家队伍,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永远不得续用。
三是规范招标中介机构的行为。目前,绝大部分项目都要通过招标中介机构完成承发包交易,中介机构已成为影响招投标质量的关键因素。在规范招投标中介机构工作中,要加强中介机构从业资格管理。在资格审批中严格资格标准,做到符合条件的保留、优秀的升级、较差的淘汰。要严格规范中介机构市场竞争行为,任何招标中介机构都不得打着企业管理部门的旗号承揽代理业务,任何企业管理部门都不得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机构。
四是规范运作行为。要重点突出九个环节:一是备案关。严格按照招标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评(定)标办法进行备案审查。二是标底关。标底一律实行明标底办法或清单招标,不再采用暗标形式,其中明标底必须经过监督部门审核。三是公告关。凡是在招标中介机构进行的各项交易项目,都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告,接受监督。四是开标关。规定揭标时间与当场开标时间相一致,防止利用时间差进行投标书的调包,确保程序的严密性。五是评标关。提倡实行技术标通过法,不设具体分值,以商务标确定结果、确定中标人;启用全封闭评标系统和全程录音录像的监控系统。六是定标关。中标结果要公示三天,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以确保中标结果得到投标人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七是合同关。防止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相一致、偷梁换柱、暗箱交易。八是履约关。加强对合同落实的监督检查,防范毁约问题的发生。九是结算关。会同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条件结算,加强对工程决算的审核,实行结算结果公示制,防止结算超出合同价,进而从源头上防范问题的发生。(作者 薛忠勇 兖矿集团公司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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