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云昭: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党风廉政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大力推进“四化两型”、加快富民强省提供坚强保障。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十二五”规划部署和中央、省委的要求,紧紧围绕“四化两型”战略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攻方向、重点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对中央和省委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情况以及我省对口援疆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保证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特别强调换届纪律,坚决执行“五个一律”的规定,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健康顺利进行。
——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各项要求,完善和落实群众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服务群众制度、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制度、信访制度等,不断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在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中开展“深入一线、服务群众”的主题活动。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定期下访制等制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积极推广建立群众工作站、便民服务卡、民情日记等做法。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背群众路线、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扎实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以集中开展治假、治浮、治庸、治懒、治散、治奢为重点,大力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规定,坚决纠正不切实际、不顾民力、急功近利的决策和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劳民伤财的行为,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和省里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党性原则,敢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互相吹捧等庸俗作风,自觉克服好人主义。
——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相关文件,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继续抓好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继续做好巡视工作,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深化对各级党政正职的监督工作。落实关于加强对市州和省直厅局级单位党政正职、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办法。落实党政正职向纪委全会公开述廉制度。适时开展市州和省直厅局级党政正职向省纪委全体(扩大)会议述廉并接受省纪委委员评议工作。认真开展廉政测评,落实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廉政档案、廉政承诺、廉政谈话、信访监督等制度。深化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制度公开和实施的监督。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继续探索派驻机构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措施。2.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查处跨国(境)商业贿赂行为,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3.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征地补偿规定,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对安全生产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农民负担较重的地区继续实施重点监控。杜绝公路不合理收费,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继续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4.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开展以扩权强县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深化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稳步推行差额选拔干部等制度。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取消预算外收入,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实行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制和政府项目公示制度,加强金融企业外部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加强社会现金流通管理。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加快全省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工作。
——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1.全面实行基层党务公开,以党务公开带动和促进其他方面的公开。深化衡东、华容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确保到今年底在全省基层党组织中全面实行党务公开。2.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3.深化农村、企业、高校、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4.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渠道。
关于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确保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以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重点,集中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治理。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巩固和深化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推进防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专项治理。集中开展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执行情况的清理,重点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建立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逐步实现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建立完善市场交易规则,规范交易行为。分级探索建立政府领导下的公共资源交易委托监管机构。拓展信息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
——以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为重点,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适时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的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加大对借过年过节、婚丧喜庆、生病住院、学习考察等收受红包礼金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凡是用公款送礼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务负责人的责任。继续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继续认真治理违规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等问题。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
——认真开展公务用车、公款接待和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坚决整治奢侈浪费之风。完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深化省直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方式改革,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深入推进公务卡制度。各单位内部要建立公务接待台账,定期公开接待事项、接待日期和消费金额等;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同城公款互相宴请。各地要将公务接待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
——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巩固治理成果,加强整改落实,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注重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强化对国家行政机关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定、命令情况的检查,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严肃行政纪律,坚决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继续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的落实,扎实开展“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组织开展对《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执行落实情况的专项效能监察。深入开展对重点部门的专项效能监察和对重点岗位的效能监督。积极推行绩效管理。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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