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预防腐败工作

袁观清
当前,工程建设、土地管理、资金管理、行政审批、干部任用、司法执法等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仍然是腐败易发高发的“重灾区”。采取有力措施预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行为发生,对于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突出岗位教育,增强拒腐能力
对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宣传教育尤为重要,要坚持岗位教育敲警钟、常提醒,不懈怠、不应付,增强教育实效。一是要突出专题性教育。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点岗位人员往往权力更集中,也是“糖衣炮弹”的主攻对象,因此要从不同岗位人员的职责出发,针对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因岗施教、因人施教,进行一些专题性教育培训。将其纳入各级组织部门、党校等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对象进行重点教育。要以掌管“人权、财权、事权”的党员干部为重点,坚持双向互动、重在预防、科学系统的原则,按照梳理工作岗位、查找岗位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设计教育内容的主要步骤,进行岗位廉政教育活动。采取请专家教授讲授人生观、世界观、权力观,结合自身岗位开展如何杜绝腐败等研讨活动,到监狱进行廉政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使反腐倡廉教育模式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教育方法从“灌输式”向“启发式”转变;教育格局从“一头热”向“一齐抓”转变。二是要坚持经常性教育。廉洁是一种境界,也是一种能力。清正廉洁的干部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免疫力。廉政教育也就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重点岗位的教育就更加要天天抓、时时讲,多教育、常提醒。三是要实行多样性教育。坚持既运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引导,又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既继承一直来行之有效的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传统方法,又善于使用大众传媒、电化教育等群众欢迎的途径,建设重要领域、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党员干部教育新阵地。通过举办“廉政之风”演讲比赛、“廉政之声”歌咏比赛、“廉政之光”漫画展、“廉政之韵”文化节、“廉政主题灯展”、“廉政专题晚会”等为主题的大型系列宣教活动,以不同风格的艺术形式表现廉政主题,延伸宣传教育触角,增强廉政教育工作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要规范权力运行流程。规范决策程序,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同时,建立起重大决策过程的跟踪反馈、监督检查、决策后评价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对各关键岗位的行政职权要列出权力清单,运用结构化程序设计方法,以“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为标准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自由裁量权限。针对关键岗位执法中存在轻错重罚、重错轻罚、执法随意等问题,在执法机关中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通过全面清理行政处罚依据、细化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限程序等,依法合理压缩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权力弹性空间,防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二是要严格制度设计。在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设计中,要注重制度的严密性、可操作性、前瞻性。严密性是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在制定制度中,如果过多的“一般情况下”、“原则上”等宽泛性概念和只有禁止,而没有具体的限度、执行程序和责任追究,实行起来必然使制度本身留有“豁口”,在执行过程中成为可钻的空子;必然使很多“严禁”变成“言禁”、“一定”变成“议定”,使这样的制度成为“牛栏关猫式”的摆设。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必须从逻辑上和有利于落实的层面上做到十分严谨,能量化的要尽量量化,尽量减少自由裁量和自由“发挥”的空间,严堵“漏洞”。要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可操作性必须有实证参考——可数、可测或者是其他通过我们的感官可以获取的信息数据。三是要强化制度执行。要建立常态督查机制,促进制度落实。执行制度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自始至终都存在着个人权力和公共权力、个人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博弈。要切实强化对制度贯彻落实的日常监督、阶段检查和定期考核等监督,切实增强制度执行的外在约束力。
三、严格监督管理,防止违规越界
一是要坚持阳光公开。通过阳光公开可以有效改变由“少数人”监督“多数人”的格局,实现由大多数人来监督少数人。重点岗位用权公开透明,首要任务是对“谁有权,有哪些权”进行公开,对各岗位具有的权力、权力行使的部位及责任人实行全面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梳理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产权交易、财政资金分配等重要权力。创新公开形式,通过新闻发布会、信息公众网、媒体公示、政务公开等渠道,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信息以外,遵循合法、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尽可能公开相关信息,增进透明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的现象发生。二是要推行岗位分类监督。为增强针对性,可将各重点岗位分成干部人事、财务经济、执法司法、行政管理等类别,根据不同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采取不同措施进行监督。干部人事类岗位重点实行选拔任用干部事前报告制度,防止临时动议、违规操作、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现象。建立选人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讨论干部无记名投票制度。财务经济类岗位重点实行经济活动通报制度,对参与各项经济活动的领导干部,事后要把参与的过程和结果作出报告,增加透明度,并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执法司法岗位主要监督公检法司等执法部门的领导干部能否按政策法规履行岗位职责,公正执法,防止偏亲向友、徇私舞弊、假公济私等行为。行政管理岗位主要监督土地、审计、建设等部门是否存在着以权谋私,主要采取定期开展群众评议活动、进行专题检查、督办群众来信反映问题的落实情况等措施。三是要整合监督资源。要整合各职能部门监督力量,建立一个权威、技术全面的监督组织,对重要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全方位和多层面的监督,有效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同时,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人大、政协、广电、审计、工会等部门的自身优势和监督力量,形成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网络以及群众等各方监督合力。四是要建立预警机制。将重点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作风建设、效能建设、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进行细化分解,设置预警内容,并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对预警内容进行动态调整;按照各项预警内容的问题大小、错误性质和危害程度,对每项指标设置合理的分值,形成量化的预警指数。建立电子监察、终端评议、定点监测、行风热线“四位一体”的信息采集系统,全面准确地采集效能廉勤信息。对廉能方面存在的单个问题,启动单项预警,对照预警指数,扣减廉能分值;对多次受到单项预警的单位和个人,启动综合预警,对症下药,防止滋生腐败行为。
四、拓展工作领域,深化改革创新
一些腐败行为往往依附于一些新的制度措施的出台,在每一项新的政策措施出台时都要考虑预防腐败因素,出台一些重大政策时,要实行预防腐败审查制,增强前瞻性和预防性。一是深化管“权”改革创新。规范行政审批权。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推动行政审批工作全面、公开、依法进行;继续削减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规范和监督,制定行政审批事项具体操作规程,探索实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度;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集中办理、决定公示和备案等制度。深化执法司法权改革,促进司法公平正义。二是深化管“人”改革创新。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完善初始提名、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制度;严格执行地方党委全委会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正职人选无记名投票表决办法;认真落实公开选拔、领导职务任期、试用期、辞职等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三是深化管“钱”改革创新。推进部门预算,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清理“小金库”,严厉惩治截留收入、虚报骗取财政拨款等违纪违规行为;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四是深化管“事”改革创新。重点创新工程建设领域、国土资源监管、招投标监管制度,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长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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