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工作创新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丛培模
改革创新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向前发展的不竭源泉和强大动力,也是我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条基本经验。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在历次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几乎每次都强调改革创新问题。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要在深化创新认识上下功夫。认识决定方法,思路决定出路。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改革创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前进。
一要充分认识到创新是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和社会深刻转型、各种矛盾和问题凸显的历史时期,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新课题、新要求,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办法积极应对。从世情看,全球化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腐败突破了国境的限制呈现国际化的新趋势,如:跨国企业行贿问题、贪官外逃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办法积极应对。从国情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快速发展,我们要用几十年时间走完发达国家二三百年走过的历程,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容易在短时期内集中出现,在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压力的同时,也使党的建设包括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考验,需要我们认真去研究、去应对。从党情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队伍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大多数党员没有经过艰苦环境的考验,没有经过严格的党性锻炼,部分党员难免出现党性观念不强、信仰不够坚定的问题。在外来诱惑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需要有新的思路和办法。
二要充分认识到创新是新阶段部署的新任务。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们党坚持从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出发,不断推动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着力治本、侧重遏制到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着重预防,从注重开展专项工作到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这样一个认识上不断深化、实践上不断发展的过程,逐渐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法规制度体系基本框架。当前,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要在新时期抢占先机、掌握主动权,要勇创一流、实现工作新进步就必须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办法。
三要充分认识到创新是解决新问题的新途径。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一方面,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了明显成效;另一方面,腐败现象也出现了许多新特点,反腐败斗争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改革的深化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使得一些体制机制漏洞和弊端逐渐暴露出来,腐败现象正向深层次、“深水区”渗透,违法违纪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运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不断增加,等等。可以预见,腐败形式和手段还将会不断翻新和变化。这就要求反腐倡廉建设不仅要向宽领域拓展,还要向“深水区”推进,反腐败的措施和手段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二、要在把握创新定位上下功夫。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创新,既要有勇于探索、敢为人先的精神,又要有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既要积极大胆探索,又要找准目标定位稳妥推进。具体来讲应该体现“四性”。
第一,创新要体现科学性,防止标新立异。创新不能墨守成规,也不能标新立异,必须要坚持科学的指导思想、科学的定位、科学的工作方针,才能保证创新不偏向、不偏位。一要有科学的指导思想。反腐倡廉创新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自觉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指导创新,自觉坚持和发展党在探索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过程中形成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和成功经验,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推进。二要有科学的定位。要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部署,围绕中心寻找创新的突破口和切入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党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落实。三要有科学的工作方针。工作创新不能偏离而是要更好地落实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也不是要离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另搞一套,而是要在基本框架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以及法规制度的范围内,使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办法、措施、制度更加科学,更加有效。
第二,创新要体现适应性,防止生搬硬套。反腐倡廉创新工作要与当前形势、体制机制和反腐倡廉内在要求等相适应,切忌生搬硬套。一是要与党和国家的体制机制相适应。反腐倡廉工作创新要有生命力,就必须与党和国家的基本制度安排相配套,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相一致,与社会进步的节奏相同步。比如:在党和国家的政策安排中,逐步减少对具体经济活动的干预、推动经济市场化,顺应以人为本、扩大基层民主这种大趋势,在具体工作中更多地利用民主的手段、市场配置的办法。否则,创新就不能持久。二是要与现实环境和条件相适应。反腐倡廉工作怎么创新,在哪些方面创新,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需要和可能中间找到结合点,不能感情用事,也不能理想化和简单化。比如,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和单位,工作的内容不同,工作环境和条件也有差异,反腐倡廉工作创新就要因时、因地、因事制宜,不能一律搞齐步走、一刀切。三是要与反腐倡廉机制发挥作用的内在规律和要求相适应。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创新,既要努力实现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和措施的正确定位、科学组合、协调配合,求得最佳的整体效果,又要把握和遵循每一项措施发挥作用的内在特点和规律。
第三,创新要体现针对性,防止无的放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创新,要针对实际问题有的放矢,努力开展有实际需要、有实质内容、有实在成效的创新,而不能为创新而创新,为“出经验”而创新。要慎重对待创新工作的宣传和推广。不能刚有个思路或者才进入实施阶段,就盲目宣传、推广,把自己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给人作秀之嫌。反腐倡廉工作创新同任何其他事物一样,有利有弊,要综合考虑创新活动的综合效果,不能顾其一点不及其余,更不能忽视不利的一面,把创新成果绝对化、扩大化。要建立完善创新成果评估机制,一项创新到底好不好、有没有成效,不能只由我们自己说了算,关键看社会怎么评价,人民群众怎么评价。要用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检验创新的效果。创新成果出台后,要有一个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的试行过程,确保创新成果经得起实践的考验。对在试行过程中成效明显的创新成果,要总结经验,迅速推广;对于基本思路正确,但在具体措施上还有瑕疵的创新成果,要分析原因,加以完善后再进行推广;对于效果不明显的创新,要果断废止。
第四,创新工作要体现实效性,防止形式主义。创新工作调子不在高,在于管用;取舍不在多,在于精准;摊子不在大,在于有效。创新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必须防止形式主义和作秀。一是要及时发现总结和提升基层的创新成果和经验。要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努力发掘基层的新鲜经验和作法,并将之系统化、条理化,作出理论概括,形成工作制度,指导面上工作。要创新工作方法,对基层的创新亮点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根据实践的需要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要营造创新环境,努力形成崇尚创新精神、支持创新活动、奖励创新成果、宽容创新失误的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氛围,让一切有益反腐倡廉工作的创新思维竞相迸发、有利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源泉充分涌流。二是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创新成果。要根据反腐倡廉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调研,有计划、有层次地推进创新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形成调研报告,推出一批创新成果。三是要把办案中的规律性发现改造成创新成果。要坚持以查促教、以案促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多重功能,多重价值,延伸和转化办案成果。通过对发案规律的归纳和分析,及时发现新的腐败苗头和倾向性问题,超前制定工作规范,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要在突出创新重点上下功夫。要在工作体制机制上进行创新。创新体制机制是实现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重要载体。一是创新管理体制。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派驻机构管理由驻在部门为主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为主、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由同级党委领导为主向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加大推进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二是创新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决策建议,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创新监督机制。建立完善行风热线、信息网站、情况通报等与群众民主对话的载体,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注重发挥媒体尤其是新兴媒体的监督作用,建立与媒体沟通交流机制,建立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要在工作方式方法上进行创新。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对公共权力实行有效监督的新办法、新途径,切实搞好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在对领导干部的监管上,要从事后查处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将监督的关口前移。在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运作上,要让反腐败斗争尽快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要学习掌握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式,学习掌握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和现代管理学、心理学、组织学等理论和知识,积极运用心理分析、数据统计等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在工作手段的应用上,既要充分发挥传统手段和常规手段的作用,又要重视现代先进手段、高新技术手段的应用。要在反腐倡廉理论上勇于创新。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理论支撑。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重大战略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反腐倡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政策和措施的研究。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要结合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的查处进行总结、剖析,有警示性地开展调查研究;要运用监察学会这一平台,发挥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特邀理论研究员的作用进行广领域的调查研究。在总结基础经验、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不断提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要在理清创新思路上下功夫。反腐倡廉工作创新,既是一项新的长期性的任务,也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不但是某一项工作、某一个方面需要创新,而且在各项工作、各个层面上都要创新;不但要创新解决具体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还要在创新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形成长效机制;不但要探索新的创新途径,也要借鉴他人已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成果,结合本地的实际加以运用进行再创新。
一要坚持巩固性创新。也就是在已有创新经验的基础上抓巩固提高、抓拓展提质、抓优化提升,保持创新工作的实效性、稳定性和延续性,巩固和扩大创新成果。已取得的经验要经过总结、提升,再总结、再提升的反复提炼不断升化过程,形成新的创新成果指导反腐倡廉实践。要对本地反腐倡廉创新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对具备全面推广条件的要及时加以推广,需要上升为制度的要经过研究论证上升为制度,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的要积极开展试点。
二要坚持自主性创新。反腐倡廉创新涉及思想观念、监督模式、体制机制等方方面面,任务相当艰巨繁重。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选准主攻方向,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创新之路。要以加强“一把手”监督为、防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防治行政执法和司法领域腐败、防治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解决“三公”消费问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不断创新思路和办法。
三要坚持借鉴性创新。在反腐倡廉创新中,要积极借鉴外地的创新成果,吸收外地创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把外地创新的经验、成果与本地、本单位的实践相结合,拿出自己的创新成果、创新举措来。既不照抄照搬别人的经验、做法,又要吸收别人创新的精华为我所用。这样,既可以避免走弯路,实现走近路,又能够节约自己的人力、财力、物力,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取得创新成果。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益阳市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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