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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反腐倡廉“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新要求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1-04-27 16:22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中共湘潭县委书记  陈忠红
 
   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深刻领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意义、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于各项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
一、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握反腐倡廉新任务 。
(一)要夯实思想教育这一基础。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使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真正入脑入心,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一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远大理想、端正人生信念、传承优良作风,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全力以赴推动县域发展,全心全意改善人民生活。二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引导党员干部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多干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好事实事,不搞哗众取宠、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三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切实强化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坚持做到对人民群众有利的事情全力做好,对人民群众不利的事情坚决不做。
(二)要抓住科学决策这一前提。要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决策的依据。一是建立保障群众利益的决策机制。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都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让群众更多地参与到与他们自身利益相关的决策过程中来。二是建立通畅规范的民意反映机制。不断健全重大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大力推行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建立决策失误纠错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脱离实际、违背民意、损害群众利益的决策行为,对决策程序不合法、政策措施不合理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要坚决制止和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最大限度地防止因决策不当给群众利益带来损害。
(三)要紧扣依法办事这一关键。党员干部要在法治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为全社会作出表率。一要提高行政能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政策观念,切实加强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法律意识和政策素养,努力提高依法办事和按政策办事的能力。二要规范执法权力。加大行政权力清理、执法依据梳理、自由裁量权规范力度,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切实防止权力滥用。坚持把依法办事贯穿工作各个环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严格、依法、公正、文明执法,正确处理各种问题,防止违法行为发生,防止群众利益受损。三要增强监督合力。综合运用考察考核、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巡视审计、责任追究、查办案件、警示教育等手段,不断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和改进社会监督,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要把握维护民利这一核心。要切实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抓紧抓实抓好。一是要努力保障群众共享发展的成果。要抢抓中央加大改善民生的政策机遇,在扩大社会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加强社会救济、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加大财政投入,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二是要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着力解决好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拆迁等方面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维护群众权益的实际成效。三是要着力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县级领导包案”、“党政机关开门办公”等制度,推行各级领导干部定期到党建联系点、扶贫联系点、农村联系点制度,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协调群众利益机制、反映群众诉求机制、调处群众矛盾机制、惠民政策落实机制,实现维护群众权益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五)要突出改进作风这一重点。紧扣“转变方式促‘四化两型’,真抓实干建‘民生工程’”的主题,继续深化“两转一增强”活动,以“五治”为抓手,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一要治懒。要对措施不得力、工作绩效不高或不能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单位和部门,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二要治乱。要严肃查处干部中无利不作为、有利乱作为,与民争利、索拿卡要,“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的行为;严肃查处为了私利插手招投标、插手建设工程的行为;坚决打击为地霸地痞、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三要治浮。要整治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讲起话来夸夸其谈、做起工作来畏首畏尾的作风虚浮问题;要禁止高高在上听汇报,走马观花下基层的官僚现象。要注重消除形式主义的诱因,铲除做表面文章的土壤,真正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四要治奢。要遏制比待遇、比排场、比享受的不良风气;要严格财经纪律,从严控制支出,反对铺张浪费;要坚决查处奢侈浪费和用公款搞高消费娱乐活动的违纪违规典型,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曝光。五要治庸。重点整治干部失职、渎职行为,从严管理干部,杜绝不想事、不干事、凡事应付了事的行为;对那些混日子、保位子而不谋事、不干事的人,要严肃处理,坚决“挪位子”、“摘帽子”。
二、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务求反腐倡廉新突破。
    一要狠抓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瞄准“四化两型”建设和“保一稳十争五”的目标任务,重点加强对项目建设、结构调整、“三农”问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经济环境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以及失职渎职、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切实解决政令不畅、制度不优、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等问题,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狠抓案件查办,严肃党纪国法。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特别要关注在换届选举中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不论什么人,不论在何时何地,只要搞腐败,就要坚决惩处,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对那些无视党纪国法、顶风作案的腐败分子,必须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同时,要加大打击处理力度,依法惩处行贿犯罪,加大对行贿者的惩戒力度,最大限度减少行贿受贿犯罪的发生。
    三要狠抓纠风治乱,维护群众利益。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结合点。要重点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各种惠农资金等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的安全监管;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保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少数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群众不断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效。
   四要狠抓源头治理,健全惩防体系。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部署,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加强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支撑,统筹推进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和改进县委巡视工作,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努力构建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和综合体系。
五要狠抓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严格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关于“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规定,严格执行换届纪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惩治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用人问题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健康顺利进行。
三、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责任,营造反腐倡廉新格局。
一是党委政府要重责任、抓落实。反腐倡廉事关党运、国运。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整体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有机结合,科学分解责任,严格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抓出成果、抓出实效。
二是党员干部要讲党性、作表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切实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党的纪律,严格自我约束,认真对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八个禁止”,认真检讨自身,既要大胆用权,有所作为,又要依法用权,不滥权,不越权,不以权谋私,守住为官做人的底线,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自觉接受组织、群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做心系群众、真抓实干、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的表率,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是专门机关要提素质、当先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门责任机关,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应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搞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对党忠诚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起来,把增强履行职责能力和提高服务群众水平统一起来,努力做到在政治上靠得住,在工作上拿得起,在作风上过得硬,切实履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庄严承诺,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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