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要做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先行者

陈国生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中,这是对科学发展观及执玫理念的完善和发展。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履职尽责,努力争做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先行者。
一、转变观念,在思想认识上先行一步
1、领先学习,融合贯通。要通过专题学习、专题研讨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统一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核心理念、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
2、争先贯彻,把握主题。纪检监察机关在贯彻落实上要着眼全局,自觉围绕主题,服务大局。要把服务保障民生作为重要职责,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加强和改善民生工作延伸到哪里,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民生工作就开展到哪里。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探索推进民意反映机制、民主决策机制和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征求群众意见等制度建设,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取得令群众满意的工作成效。
二、履职尽责,在统筹谋划上快人一等
要突出重点,抓住亮点,找到主要矛盾,分清轻重缓急。对民生民本的重点工作、关键环节,要集中力量突破,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积小胜为大胜。
1、惩防体系建设要加快推进。今年是完成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之年,必须加大力度,加快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完善保障各项任务落实的工作机制、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2、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要迅速解决。要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把查处严重侵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和生产生活安全的案件作为重点,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规征地拆迁,对群众滥用强制手段或使用暴力手段,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的案件,以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实际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3、维护群众利益机制要尽快健全。要建立健全保障群众利益的决策机制,把群众意愿作为重要决策依据,落实民意反应机制和重大社会决策、重大项目评估机制以及决策失误纠错机制、责任追究制度等,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从决策层面杜绝人民群众利益受损。要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要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认真排查化解由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建立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权力分解和实时监控机制,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使惠民政策与群众面对面,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4、机关干部作风要立刻转变。坚持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上创先进、争优秀。继续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切实改变目前基层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加强对存在软懒散现象的村党支部的整治,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满腔热情地服务群众。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工作能力,提高正确执行政策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能力。
三、改革创新,在工作方式上高人一筹
1、工作水平要提高。各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要坚持牵头抓与配合抓相结合。对直接抓的工作,必须不折不扣地切实抓好。对牵头抓的工作,要抓住不放,认真组织,搞好协调,带头发挥主抓作用,主动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优势,弥补自身工作手段和条件的不足,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对配合抓的工作,要积极参与配合,全力支持。二是要坚持抓制度完善与抓制度落实相结合。要加强制度教育,增强尊重制度、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纠,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要坚持抓教育与抓管理相结合。要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要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水平。要不断完善业务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约束行为。
2、工作方法要创新。要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实行引入经济管理中项目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考核化”的要求,将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创新工作“项目化”,使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由“软任务”变为“硬指标”,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增强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
3、工作举措要落实。抓工作,重在执行重在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是否有威有位,关键看我们是否有为。组织上压担子,我们要挑得起,做得好,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只有这样,形象才能树立,位置才有提升。
(作者: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纪委)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