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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检查 确保公共政策实效

编辑:易祖海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摘自《中国监察》

 

建华

  公共政策能不能得到全面执行,或者能不能及时得到执行,效果会大不一样;是主动执行,还是被动执行,效果也会大不一样。

 

  对公共政策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工作任务。在“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时代背景下,对公共政策的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仅是保证公共政策落实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公共政策全面落实的重要工作方法,更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措施。

  找准监督检查公共政策实施的工作重点

  服务和保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公共政策数量多,落实任务重,监督检查的力度大,根据公共政策实施的重点和难点,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有必要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加强对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主要公共政策实施过程和效果的监督检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涉及方方面面,重点是经济结构性调整、科技进步和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改革开放、扩大内需战略、现代产业体系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等领域。在这些关键领域,国家出台了大量符合这些领域发展实际和发展规律的公共政策,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公共政策核心部分,必须确保有效实施。

 

  加强对各地出台和执行的具体公共政策的监督检查。我们国家幅员辽阔,地方差异大,单位和部门多,发展不均衡,在国家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需要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统一起来,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从总体上说,多数地方能够顾全大局,吃透中央精神,较好地结合本地实际实施国家公共政策,但也确有少数地方不顾国家三令五申,把全局放到一边,为了本地区的发展或一时的发展做出有违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局的事,损害了发展的全局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鉴于此,应该把各地出台和实施的具体公共政策作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地方政策与国家政策的一致性。

 

  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公共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从长远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出台相应政策最终是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从最现实的情况看,与人民群众收入增长、教育、就业、居住、医疗、养老等相关的各项政策,更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内容和具体措施。因此,有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公共政策的实施情况也应当成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除了部分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存在问题外,还有惠及人民群众的各项政策落实不到位或执行走样等方面的原因。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妥善解决,会影响和谐稳定大局。加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公共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纠正相关公共政策落实不力、不到位的问题,这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

 

  加强对公共政策实效的监督检查。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公共政策能不能得到全面执行,或者能不能及时得到执行,效果会大不一样;是主动执行,还是被动执行,效果也会大不一样。在当前的实际工作中,由于各地有各地的利益,各地有各地的情况,灵活性大于原则性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有选择性地实施政策,有的地方实施国家政策不十分自觉,被动实施公共政策,有的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表面看起来,各项国家公共政策都实施了,而实际上有不少落实得不彻底、不及时、不全面。这都或多或少有违国家公共政策的初衷,达不到公共政策的实际效果和既定目标。因此,必须加大对公共政策实效的监督检查力度,这是落实公共政策的重要环节。

  建立健全公共政策实施的监督检查机制

  要做到科学监督,有力检查,必须建立健全科学的监督检查机制,以防止政策落实时冷时热,因人而异,因地不同。

 

  一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领导责任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必须科学地执行公共政策、主动检查公共政策的实施、自觉接受各方对公共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应严肃纪律,把对公共政策实施监督检查纳入各地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共同推进。要把对公共政策实施监督检查作为各地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对落实公共政策不力,或对公共政策实施情况失察的领导干部应追究责任;对落实公共政策富有成效,或积极主动地监督检查公共政策落实的领导干部给予表彰鼓励。

 

  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公共政策的实施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单靠哪一个机关或部门都难以完成监督检查任务。公共政策执行者对落实公共政策的自觉监督固然重要,但也难以逃出“运动员”兼任“裁判员”的怪圈。这两方面的情况,决定了需要建立一个综合协调机制。在建立监督检查领导责任机制的基础上,应该形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各级综合督办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分析情况,探索公共政策实施规律,提出督办措施,解决公共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信息处理机制。公共政策实施是一个动态过程,在实施过程中公共政策的相关情况和效用会发生变化,必须通过及时的信息处理,跟踪变化情况,及时把握各地公共政策实施的现状。可聘请监督检查信息员,实地收集信息;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各地定期不定期在网络上报送相关情况;开展网上公共政策实施情况随机抽样调查;协调小组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实地调研。通过这四方面信息来源渠道提供的各类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掌握各地公共政策实施是否到位和工作效率的高低。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校正纠偏机制。对公共政策实施的监督检查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对公共政策落实不到位或走样的地方和单位,除了采取提醒、警告和必要的惩罚措施外,更要及时采取校正纠偏措施。校正纠偏的途径很多,有自身校正,组织纠偏,还有网络信息预警纠偏等。通过校正纠偏,促进公共政策得到正确有效实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快速转变,实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标。 (作者单位: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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