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浅谈行政监督与监督效能

编辑:易祖海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摘自《中国监察》

 

         颜建新

  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监督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依法实施监督。行政监督效能是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所产生的效果和作用,即通常说的监督是否有力,是否到位,效果如何。行政监督的目的是要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能,使之做到依法行政、为政清廉,发挥行政机关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中的管理作用。而行政监督方式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监督效能的发挥。

  改进行政监督方式与提高监督效能的探索

  监督方式对搞好行政监督,提高监督效能非常重要,方式得当监督效果就可能较好,甚至事半功倍,方式不当,就会影响监督的实际效果,往往弄巧成拙,比如应事前监督却事后监督,本应重点监督却作为一般监督等等,无疑都会影响监督的实际效果。

 

  立足于治本,加强制度监督。治本既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行政监督,提高监督效能需要着力解决好的问题。制度是带有根本性的东西,制度建设对加强行政监督,提高监督效能很重要。制度监督,既使其行政行为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不随心所欲,不主观行事,又使行政监督能有效地进行。所以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机关行政的规律和要求,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对此,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财税、投资融资体制改革,规范财经秩序,凡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和政策都要充分发扬民主,周密调研论证,将预防重大失误和腐败行为寓于决策之中,同时加强对这些方面的监督,将重大失误和廉政风险防患于未然。治本和加强制度建设实质上就是要更好地加强事前监督,从源头上预防不当行为发生。

 

  多层面监督,增强监督的综合功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廉政风险的可能性增大,监督显得更加重要。这就要求在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加强行政监察的同时,更加重视和发挥好多方面的监督作用,如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要进一步拓展民主渠道,积极推行和建立政务公开、民主评议、咨询听证,扩大民主选举等民主形式和制度,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能及时加以解决,始终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强化事中监督,增强监督成效。实事求是地说,我国事后监督比较多,往往出了问题才去解决,而事中监督不够,存在“不看过程,只看结果”的现象。比如在工程建设领域,各地各部门比较注重前期招投标的监督和后期的检查验收,中间具体环节却监督不够,即不重视事物过程的监督。实践证明:轻视或忽略过程的监督,往往会减弱事前监督的效果,给事后监督增大难度,也就难以形成完整的监督链条。从实际情况看,我们的事前监督程序复杂而对具体实施过程却制约不够,甚至乏力,比如对干部的选拔、任用要经过民主推荐、民主评议、组织考察、党委决定等复杂的程序,一旦选拔上了则对干部使用过程的教育监督不力,重选拔监督、轻使用监督的情况较为普遍,这也是不少干部出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事后监督往往具有很大的被动性,而且监督的成本很大,出现了问题才查处,只能是亡羊补牢。事中监督不力,当被监督对象发生一些苗头性问题时,如不能得到及时教育、提醒和有效监督制约而往往酿成大错,既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危害,也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损害和痛苦。所以无论从理论上讲,还是从实践看,加强监督,提高行政监督的效能,必须加强事中监督,这是做好行政监督,提高行政监督效能极为重要的方面。要通过运用现代化的监督手段,通过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公开性,寓监督于管理之中,寓监督于行政过程中,力求事中监督便捷高效。实践证明,加强事中监督,既能巩固事前监督已有的成果,又为事后监督减缓压力并创造良好的条件;既能降低监督的成本,又能提高监督的效能,还能很好地教育和挽救干部,作用和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进一步发挥行政监督与监督效能的建议

  任何事物都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要做好一项工作,一定要注意抓主要矛盾,抓重点方面,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搞好监督工作同样如此,提高行政监督效能一个很重要方法,就是要善于抓主要方面、抓重点,从而为带动其他方面的监督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第一,应着力于行政机关作风的监督。行政机关的作风对行政行为、效能、形象都有着极大的影响,作风不好,会严重影响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影响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当前,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风上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在有些地方、有些部门仍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一些人的思维习惯是如何使事难办,总是要人为设置障碍,似乎这样才显得高明,才有权威。有的不是根据实际和变化了的新情况去创造性工作,而是生搬硬套、墨守成规,有的因为对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不理不睬,以致酿成严重的群体性事件等等,所有这些都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损害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在行政监督中,要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作为一个重要的监督内容,切实解决好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与国家工作人员应有的素质不相称的问题,这方面应当作为行政监督的一个重点,通过有效的监督,促使各级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切实转变作风,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搞好服务,真正成为人民的机关,人民的公仆。

 

  第二,应着力于工作绩效的监察。为人民群众做好事情,提供优良的服务,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有的职责,只有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才会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所以强化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绩效的监察应是行政监督的一个重点。监督的目的是使政府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的效率,更好为人民服务。不能很好地监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也就失去了监督的意义,更不可能有好的监督效能。当前行政机关存在一些不良风气,如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引发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助长官僚主义,这已成为影响事业发展,影响政府权威和形象、影响与人民群众关系的一大祸害。如报喜不报忧,下基层调研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等,人民群众很有意见。在行政监督中,要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路线,加强这方面的监督,通过有效监督,切实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贪图虚名、不务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问题,尤其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浮躁浮夸、搞花架子等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一套好的工作机制,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升降、辞退等制度。同时要强化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真正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作为行政监察的重点,并通过有效的监督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更加勤勉敬业,更好地为社会、为公众服务,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政府为人民的主旨。

 

  第三,着力于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对集体决策、执行政令情况的监督。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既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也应是行政监督的重要方面。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从行政方面讲,一要做到科学决策,避免重大决策失误;二要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同时要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要认真解决和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中梗阻”现象,以及各取所需、各自为政的状况。通过加强这方面的监督,从而保证政令畅通,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科学发展,切实发挥行政监督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作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常委、秘书长)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