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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用权不谋一已之私”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认清权从何来、权为何物、权为谁用、权怎样用,自觉做到“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认清权力来源,牢记权为民所赋。我们的权力究竟属于谁?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首要问题。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由此可见,人民对于权力拥有毋庸置疑的法定所有权。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代表人民掌握领导权的。党的各级干部,不论职位高低,其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只有坚定“权为民所赋”的思想认识,才能时刻保持对人民的敬重,做到对人民负责。
    认清权为何物,始终敬畏权力。权力作为一种控制、支配或影响的力量,具有扩张性和易被滥用性。英国政治学家阿克顿勋爵曾说:“权力倾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倾向于绝对的腐败。”权力是柄双刃剑,驭之有道,可以成就一番事业;忘乎所以,滥用权力,则会害人害己。对权力的两面性,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有清醒认识,时刻保持一种对权力的敬畏感,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谨慎用权,做权力的主人,防止为权所驭,成为权力的奴隶。
    认清权为谁用,始终为人民服务。权力来源于人民,理应为民所用。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其核心和实质就是“服务”,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谋利益。因此,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就应责无旁贷地时刻摆正“主仆”位置,甘当人民的“公仆”,决不能把手中的权力私有化甚至商品化。要真正做到心系于民,权用于民,用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认清权怎样用,自觉接受监督。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权力的行使理应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作为领导干部,在做出决策、行使权力时,要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用权的标准。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确保权力在监督下行使,这不仅是一种勇气、一种境界,更是一种智慧。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认为监督是一种束缚,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把监督看做“找茬”、“挑刺”,不愿接受监督,甚至逃避监督,久而久之,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从这个意义上讲,监督像一只无形的手,是干部健康成长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是对干部的真关心、真帮助,能够校正方向,使领导干部远恶向善。真正领悟了这个道理,领导干部就会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宗旨意识,提升精神境界,以对党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负责、对法律极端负责的精神,在监督之下行使权力。(作者 戴启远 安徽省滁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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