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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腐倡廉建设进程中努力构建公共服务伦理规范体系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中国反腐倡廉网

 

福建省泉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朱淑芳

    近年来,我们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积极开展构建公共服务伦理规范体系的探索实践,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理论依据
    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历史因素看,有过分注重权力的“官本位”思想;从制度因素看,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是产生腐败的客观条件;从主体因素看,公务员角色的认知中存在的“公共人”和“经济人”角色冲突也是不可忽视的。正是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了我国现代公共服务伦理的缺失,反腐倡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就日益凸显。
    我们在实践中,不仅注重总结经验,而且特别注重发挥社会文化资源的推动作用。泉州文化是以中原文化为主体,兼容古越文化和外来文化积聚而成的多元文化,这一富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对泉州市公共服务伦理规范的形成与廉政建设的推进产生重要的影响。我们在规范公共服务伦理、推进廉政建设过程中,既注重发掘泉州多元文化的积极因素,又注意剔除它的消极因素,充分发挥泉州文化的导向、塑造、整合和协调功能。通过行政制度的创新,建立起相应的伦理评估和监督制度,使民主、效率、法治等价值取向内化为行政人员的自觉行为。实践证明,泉州多元文化“兼容并蓄、充满活力”的特性是公共服务伦理“效率”理念的重要表现,有利于增强广大公职人员的效率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和工作效率,为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文化基础。
    二、实践探索
    泉州市地处东南沿海,是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但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政府部门过多的审批环节、少数单位行政的不作为与乱作为等不良现象成了困扰和阻碍泉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我们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不断创新审批新模式,打造一流服务平台,取得了明显成效,既为泉州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又推动了公共服务伦理规范的探索。通过“分散审批”向“集中审批”,“串联审批”向“并联审批”,“传统审批”向“网络审批”,“分级审批”向“联动审批”的转变,使网上审批成为现实,并建立了与之配套的监督机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了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同时强化了公职人员的宗旨意识和服务理念。通过实行全程式网上审批,再造审批流程,打破时空限制,促进了行政审批的全面提速,提高了办事效率,改进了机关作风,使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路、不求人,塑造了务实、便民、高效的政府形象。全程式网上审批还提高了行政审批的透明度,避免了当事人与审批人员的直接接触,限制了自由裁量权,压缩了权力寻租的空间,从而有效规范了行政权力的运行,预防和减少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通过调查我们还发现,在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等环节中,存在着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问题;公共财政管理存在挪用或截留专项资金、支农资金、老区发展资金、农村社保资金以及救灾扶贫等涉农资金,甚至于直接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违反建设程序、违规招标投标、挪用侵占建设资金、高估冒算等违法违规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类似问题的发生,我们有针对性地抓好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涉民资金审计、政府负债情况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等工作。通过审计,可以发现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并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纠正,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同时也有效地维护了公共服务伦理规范。
我们还针对农村公共服务伦理规范教育不够到位、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监督不到位、便民利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以开展党的宗旨、科学发展观、新农村建设等专题教育与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农村实用技术知识相结合的活动为载体,构建了农村服务伦理教育培训体系;以完善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制度,推行“村账镇代理”制度,建立农村公共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行为规范为抓手,构建了农村基层权力规范运行监督体系;以完善便民服务大厅,组建便民利民服务部门,设立民声热线为平台,构建农村便民利民服务体系。在城市改造的进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积极摸索如何从行政伦理的角度规范国家行政机关以及行政人员具体行政管理行为,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确保旧城改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几点启示
    第一,要继续探索公共服务伦理规范的制度化,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从我市情况来看,当前,公共行政权力监督乏力,监督体系仍然存在一些缺陷。比如,人大的监督对具体问题缺乏同步性和一贯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对同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难以实施有效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以及舆论监督刚性不足,等等。基于这些情况,今后我们既要注意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加强行政法治建设,又要注意提高行政监督机关的地位;既要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把监督制约的权力交给群众,又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办事公开制度,以保证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廉洁高效。
    第二,要继续发挥舆论监督的导向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随着互联网的日益发展,舆论对社会生活的监督与评判作用日益显现,这有助于推动公共服务伦理规范的建构。要引导媒体关注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求医问药、生活环境、子女教育、养老保险等方方面面,通过点点滴滴的反映,形成积极健康的舆论监督力量,以影响公共决策,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
    第三,要继续强化公务员伦理道德的考核,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公务员的伦理道德建设,是政府道德建设的必然选择。强化公务员的伦理道德考核,是促进公务员伦理道德建设的有力措施。我们要改变管理与伦理分离、事实与价值分离的倾向,强化对公务员的伦理道德考核。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公共行政服务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作为制定与实施考核制度、方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工作能力。(作者系福建省泉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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