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析反腐倡廉网络举报

□ 陈 璐
反腐倡廉网络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或专设的电子信箱,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依法行使其民主权利的行为。网络举报方式有五个特点,即:传递方式的网络化、反映内容的秘密化、受理机关的指向性、传播环境的封闭性以及表现行为的相对理性化。
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在现实中存在的不足
反腐倡廉网络举报以其快捷、低成本、点对点的优势,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参与。全国各地也相继开通举报网站或举报电子信箱,建立了相关制度,受理了大量网络举报,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此同时,网络举报在实际操作中也显露出一些偏差,主要表现在:
第一,举报从网络中来,但反馈难以回到网络中去。由于种种原因,对举报问题的调查过程及结果一般不直接在网上进行反馈,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与网络举报人难以互动的局面,信息不对称使得举报人对网络举报的效力失去信心。
第二,现代信息技术催生网络举报的“克隆”,大量的网络重复举报呈现“泡沫”繁荣。复制、粘贴、批量发送,这些方便的现代编辑和传播功能给一件多投举报件提供了有利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网络举报在提速的同时也伴生了重复件的激增。
第三,网络论坛的特性使网络举报得到同化,网络举报中出现一定数量的情绪短帖,网络举报的整体质量受到影响。网络的高开放性、高自由度和强隐蔽性给来自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群众提供了一个平等的、不受限制的沟通平台,从而给发表观点、宣泄情绪、表达诉求等提供了最大限度的宽容,你一言我一语的表达方式在网络举报中得以惯性延续,导致网络举报中出现了部分无具体线索、质量不高,仅作否定性评价的短帖。以上问题表明,网络举报尚未真正成为一种规范、高效的举报方式,伴随着群众对新兴事物参与热度的日益减退,网络举报渐渐回归理性。
着力规范网络举报办理工作的对策
网络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信访渠道的一种新途径、新方式,是反腐倡廉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出现充分激发了群众的举报热情,最大限度地汇集了群众监督。但如何进一步规范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工作,使其发挥最大效用,已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需要认真思考的一个课题。
一要建立完善的网络举报受理机制。要明确网络举报的受理范围,并在举报网站进行公布,进一步规范群众的举报投向;要明确专人每日对接收的网络举报件进行浏览、回复和下载,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依纪依法确定是否受理及由谁管辖等事项。
二要建立联动的网络举报核查机制。对于属本级机关承办的网络举报,受理部门与承办部门应各负其责、强化沟通、协同配合,推动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核查,同时加强与举报人的互动,保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要建立快速的网络举报反馈机制。受理的网络举报实行网上“格式回复”,通过网络举报平台,在格式回复中告知是否受理以及转办去向,对于受理的网络举报,必要时在回复中引导举报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再向其他机关举报,避免多头、重复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原则上由承办部门负责与举报人见面,对于其中举报人匿名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可尝试在举报网站开辟“告知栏”,以“举报件编号”为标识与举报人约谈反馈。实践证明,各地在工作实际中创造的“格式回复”制度,将单向的、封闭的网络举报变成了双向、互动的在线交流,既方便了反腐倡廉网络举报,也便于有关部门了解和引导网络舆情。纪检监察机关还应加大“网上接访”工作力度,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接待行为,提高工作绩效,使网络举报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四要建立安全的网络举报管理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举报网站应采用可靠的安全保密技术,网络举报下载后应及时删除,切断网络举报泄密的途径,严格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权益,保障举报数据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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