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中华廉洁文化 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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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伟亮
“廉洁”一词最早出现在战国晚期屈原的《招魂》中,他说:“朕幼清以廉洁兮”。后人王逸注“廉洁”为“不受曰廉,不污曰洁。”廉洁在中国古代就既有对官吏的道德约束,又同时也是古代官僚政治中的一项制度安排。考察廉洁自古就是吏治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科目,因此,中华廉洁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中华廉洁文化是由观念、制度和行为方式等内容构成的,受政治制度、文化传统、社会环境和风俗习惯等得影响的关于廉洁的知识、理论、信仰和与之相适应的表现形式、行为准则、价值取向及其相互关系的文化总和,是中华优良传统文化中的核心要素。在当代中国,它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理论来源和重要组成部分,为党和国家的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思想领航和精神动力。
一、弘扬中华廉洁文化是推进反腐倡廉的精神动力
中华廉洁文化既具有维护统治阶级政治权力的政治指向性,又具有对为政者思想政治品德要求的政治伦理规范性,本质上是一种政治伦理文化,是推进反腐倡廉的精神动力。如李世民提倡的“王者至公无私,故能服天下之心”思想,就体现出了他是一位固守廉洁、表率群臣的模范君主,故能成其“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贞观之治。《汉书》记载孝文帝“贵廉洁,贱贪污”,《通典》管制中有谓之“廉访使”之类的官名,朱元璋也认为“吏治之弊,莫过于贪墨”,说明廉洁不贪是古代官德的最基本要求,为了巩固统治,历代统治者也都有奖惩分明、廉洁爱民、倡廉肃贪之举,同时也从制度层面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支撑着廉洁之风的代代相传。
在中国古代,统治阶级廉洁的政治伦理思想,只是为了满足统治阶级自身需要服务的,而在新的社会条件下,中华廉洁文化作为社会主义的政治伦理文化,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升华为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文化,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容:社会主义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社会主义廉洁文化内在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成为人民的公仆,要求每个党员干部严于自律、清廉奉公,为反腐倡廉工作奠定尽职守正的主体条件,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清明、和谐的政治环境,从而为反腐倡廉提供一种精神动力。
二、弘扬中华廉洁文化是推进反腐倡廉的道德基础
中华廉洁文化对为政者和社会成员既有伦理的约束,又有道德的规范。廉洁不仅具有道德属性,而且具有诚信属性,是一种道德诚信文化,是推进反腐倡廉的道德基础。如墨子曰“君子之道也,贫则见廉,富则见义,生则见爱,死则见哀,四行者不可虚假,反之身者也。”可见廉洁是立身之本,诚信之源。西魏裴侠“肥鲜不食,丁庸不取”可见廉洁文化崇尚以俭养廉,自觉自律。同时,廉洁道德的保持和发扬是需要不断加强个人道德修养的,是注重实践和实效的,我们不要“官不如木”的廉洁,我们要为民谋利、取信于民的廉洁,我们要引导中华廉洁文化从道德诚信文化上升到社会伦理的高度,形成社会道德规范,成为国家政治文明建设的思想基础,牢固构筑抵御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三、弘扬中华廉洁文化是推进反腐倡廉的价值导向
从价值理念层面思考廉洁文化,它内涵了一种崇高的价值理想、合理的价值取向和重要的价值评判标准。因此,中华廉洁文化更是一种适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反腐倡廉工作的价值理念文化。如柳宗元的“蠲浊而流清,废贪而立廉”,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等反映了中华廉洁文化中的崇高价值理想,明朝“铮铮汉子”海瑞、清初美号“豆腐汤”的汤斌都以清介自持、反对贪污、廉洁奉公为基本价值取向。同时,《周礼》中说的“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就说明“六廉”在当时就已经成为评判官吏德能勤绩的一种价值评价标准。
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的价值评判标准受到实用主义和实利主义的严峻挑战。因此,我们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条件下,把“正心、修身、齐家”这种个体价值文化拓展为“治国、平天下”的社会价值文化,确立廉洁的社会价值评判标准,形成人人崇廉、自觉拒贪的社会氛围,对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具有价值导向作用。
弘扬中华廉洁文化,建立社会主义廉洁文化,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让廉洁文化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使廉洁文化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扩大廉洁文化的影响力,使廉洁成为一种习惯,使廉洁成为一种时尚,使中华廉洁文化不断发扬光大,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作者系衡南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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