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县级纪监检察机关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曾志红
贺国强同志提出,要高度重视现代科技尤其是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处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地位和关键环节。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反腐倡廉的科技含量和工作效能,是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和重要课题。
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一)构建三大平台,确保信息化成果实用、管用
1.依托互联网,构建大宣教电子平台。一是整合资源,构建反腐倡廉网站群。按照统一管理、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要求,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办的反腐倡廉网,政府门户网站、人民网等主流网络媒体及党报党刊(电子版)的反腐倡廉子网或分页进行整合利用,构建从中央到县四级互动的反腐倡廉大宣教电子平台,实现网络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系统化、规范化和集约化。二是把握舆论导向,积极开展网评活动。进一步办好廉政论坛,借助反腐倡廉网站发布的准确权威的反腐倡廉信息,引导网上热点,把握舆论导向。整合利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写作人才及有一定写作基础的自由职业网民,探索建立相对专业化的网络评论员队伍,适时组织对中央、省市在反腐倡廉方面出台的重大举措,地方工作中的创新做法,以及社会反响大、网民关注度高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深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解读解析,切实增强网络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依托纪检监察内网,构建电子办公平台。主要建好三大系统。一是日常办公系统。为县纪委监察局提供日常办公的电子平台,由公文办理区、互动区、个人区三大块组成。公文办理区设公文流转、文件审批、文稿处理三个模块;互动区设信息互动、会议通知、情况通报、工作论坛等模块;个人区设资料管理、工作日志、通讯录等模块。二是专业办公系统。规范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各内设室的职能及业务流程专门设计应用软件,下设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党风廉政、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含优化环境)、信访受办、纠风治乱、调研法规、宣传教育、干部管理、机关党建、工会工作等子系统。三是视频会议系统。根据目前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自身建设不太平衡的实际,该系统建设可暂不做硬性要求,但鼓励办公场地许可、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先行建立。
3.依托党政专网,构建电子监察平台。一是建立完善电子监察系统。综合利用电子政务建设成果,构建网上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工程招投标中心、行政执法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电子政务平台,将其与电子监察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地扩大电子监察覆盖范围。通过网上跟踪督办,数据采集、比对和效能评估,强化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等腐败现象易发高发领域的实时跟踪监察。二是完善网上评议和投诉举报处理系统。整合信访举报中心和“12342”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构建信访举报和效能投诉电子平台。全面推行网上投诉举报和受理,积极开展网上民主测廉、优化环境测评及行风评议,用信息化成果拓宽、畅通民意诉求渠道。进一步办好“网民论坛”,适度放开言论把关力度,激发网民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热情,注重在与网民良性互动中获取案件线索。
(二)破解三大瓶颈,确保信息运行畅通、安全
1.深化认识,着力破解观念瓶颈。要注重信息化文化建设,强化观念认同,统一思想认识,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中找到身份认同、形成准确定位。在领导层面,要大力倡导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不推不行、有推有益、长推长新的观念,做到精力分配上关注、工作进展上关切、资金安排上关照、干部选配上关心;在技术管理人员层面,要着力消除畏难情绪,打消“搞技术进步慢,不吃香”的思想顾虑,强化其对信息技术岗位的职业认同;在一般纪检监察干部层面,要着力营造“爱信息化、懂信息化、用信息化”的良好氛围,破除传统思维工作模式的惯性束缚,引导其自觉接受进而享受信息化成果。
2.创新机制,着力破解信息共享瓶颈。实现不同部门、系统信息资源安全共享,是电子监察系统高效运行的基础,是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的关键所在。首先,要统一标准。在反腐倡廉信息技术应用开发上,要制定全省乃至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做到全局一盘棋。通过标准化规范,一方面可以解决在建信息项目的不兼容、不匹配问题;另一方面也硬性规范了后续项目的应用开发,为跨系统深度开发消除技术壁垒。其次,要整合应用。要建设统一的平台,通过技术转换,将已有的多个应用系统及数据整合到一起,实现应用的集约化,避免重复建设和信息资源浪费。整合后的平台要加强深度开发,使信息系统不仅仅停留于信息的收集、存储和简单的统计分析,要上升到决策支持的高度,在增强系统整体性的同时增强功能性。再次,要创新机制。信息资源共享能否深入推进、持续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针对参与主体制定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尝试借鉴公共管理理论中的“企业化政府”理念,将各部门单位掌握的信息资源“股份化”。以各部门单位对信息的提供程度、维护程度和协同应用程度作为考核部门参与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重要依据和标准,以形成约束跨部门信息共享、维系跨部门网络业务协同的长效机制。
3.严格管理,着力破解信息安全瓶颈。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三分在建,七分在管。注重规范,严格管理,是做好信息化安全工作的不二法门。一是在规划建设时严格规范。在设计建设中心机房和网络系统时,要严格按照省市纪委和保密部门的安全保密要求,建好屏蔽机房、屏蔽线路、网络防火墙、网络防病毒、安全审计、入侵检测等安全保密系统。严格做到内外网物理隔离,从技术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二是从制度设计上严格规范。建立健全计算机档案管理制度。对每台计算机都建立一套档案,实行“户籍式”管理,内容包括设备名称、使用人、硬盘序列、网卡MAC地址、上网情况等。严格区分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分别用红蓝两种标签标识,在页面上设置自动弹出警示语,时刻提醒工作人员履行安全保密责任。三要从日常工作中严格规范。定期开展网络系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每日进行数据备份,做好各个系统、数据的安全维护工作,确保重要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计算机安全保密意识。每年进行1-2次计算机保密专项检查,做到常抓不懈。
(三)强化三项保障,确保信息化建设有序有力
1.强化人力保障。一要抓人才的引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把技术精、责任心强、有志于纪检监察事业的信息技术专业人才招录、选调进县纪委监察局工作,并让其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得好。二要抓好人才的培训。立足于本机关,加大对现有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信息化素质和技能,做到就地取材、因岗育才。
2.强化财力物力保障。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情况,最大限度地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力争把建设经费及后续的网络系统管理维护、应用软件开发经费纳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同时,要厉行节约,确保财政投入的每一分钱都能发挥出最大效益。在建设经费筹措上,要开动脑筋,积极作为,做到“四个一点”,即“办案多挽回经济损失争取财政多拔一点,从现有经费中挤一点,在建设过程中省一点,广开门路向上级要一点”。场地保障方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采取新建或调剂解决等方式,多渠道改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办公条件,妥善解决好中心机房建设场地问题。
3.强化法制保障。一是尽快制定《电子监察法》或《电子监察条例》,将电子监察作为一种合法的行政手段纳入法律规范之内,从法律层面予以保障。二是围绕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建设和管理的实际需求,制定全省(最好是全国)统一的《信息共享管理办法》、《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反腐倡廉信息化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或规章。三是在实施金纪工程过程中,同步制定全省统一的信息技术规范,加快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为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
(作者:湖南省邵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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