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公职人员在“三公”消费中的三种畸形心理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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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款旅游消费(简称“三公”消费),是人民群众广为关注、利益冲突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过度消费、奢侈浪费、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等畸形消费问题日趋突出。当前,公职人员在“三公”消费中主要存在以下三种畸形心理:
一、“不贪不占,吃光用光。”——过度消费,挥霍性突出
“三公”消费本身是必不可少的,有其合理合法性。在廉政制度逐渐健全、腐败风险逐渐增大的情况下,“三公”消费更是成了“唐僧肉”、“香馍馍”。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贪不占,吃点、喝点、花点够不上违纪,进不了班房,影响不了升迁。”于是把“三公”消费与工作职责相剥离,与个人享受相连接,运用职务权力,以“公务需要”、“集体决定”等理由,在公务活动中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追求场面更大,刺激性更强,大肆挥霍公共资金。有的领导干部把消费层次作为身份地位高低、掌握权力大小的象征,公务接待就高不就低,公务用车就贵不就俭,公费旅游就远不就近,导致“三公”消费支出膨胀,地方财政资金入不敷出。据有关部门测算,我国目前每年仅公车消费耗资一项就超过3000亿元,公款吃喝耗资达2000亿元以上,严重挤占财政资金,成为各级财政经费支出的一大负担。
二、“三公消费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模糊消费,随意性较大
少数领导干部消费观念上存在随意性,不论什么消费都堂而皇之拿来给“三公”消费“买单”,趁公务消费之机“搭车消费”、“集体消费”,“吃喝嫖赌全报销”。在公款吃喝中,有些干部想吃就吃,公事吃私事也吃,有钱吃没钱打白条也吃,“一桌酒饭一头牛”是常有的事,接风宴、送别席、庆典酒、会议餐、工作餐成为“家常便饭”,“应”吃尽吃。在公车费用中,有的单位超标准购置车辆,公车私用成普遍现象,“三分之一用于公务,三分之一领导私用,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已是公开的秘密。公款出国(境)考察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出国(境)考察团报批时声称是考察、培训、公务,“挂羊头卖狗肉。”
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灰色消费,私利性严重
有的领导干部认为“三公”消费是随职务而来的自有权力,是一种职务待遇,于是用公权谋私利,借“三公”消费之名行假公济私之实,私客公待、公款送礼等现象层出不穷、屡查屡犯。有的领导干部信奉招待出生产力,消费出真政绩,把“三公”消费当成“敲门砖”,搭建晋升台阶,铺垫发展空间。有的领导干部把“三公”消费视作“润滑剂”,笼络感情编织关系网,变相招待蔚然成风。有的领导干部把“三公”消费当做“敛财器”,假公济私,挪用、占用、变相私用公款,使“三公”消费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
畸形消费的产生,既有领导干部自身思想扭曲、自律不严的原因,也有制度约束失控、监督惩戒不力的因素。要防止以上现象的发生,必须多措并举,真正使“三公”消费成为“阳光消费”。一要加强教育,引导公职恪守职责,自我防范诱惑,正确处理得失,调适利益冲突,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二要推进改革,完善“三公”消费公示、报批等制度,推行公务卡接待、公款旅游审计、公车补贴等制度,深化“三公”消费机制改革,遏制各种公私不分、损公肥私的不正常现象。三要强化监督,加大事前事中监督和事后考核力度,改“马后炮”式的监督为全过程监督,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三公”消费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嘉禾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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