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始终把提升制度执行力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

张作林
依靠制度防治腐败,是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对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应该说,我们党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系统全面的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内容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决策、干部廉洁从政等各个方面。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依然屡见不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推进制度的深入贯彻执行,树立制度的权威性,增强制度的震慑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就显得十分迫切。
一、要夯实廉政教育这个基础,力求制度意识深入人心。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一要加大思想教育的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清加强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牢固确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着力营造人人遵守制度、事事贯彻制度、时时维护制度的浓厚氛围,让党员干部感到身后有监督,肩上有压力,心中有敬畏,不能有任何放纵、不敢有丝毫懈怠。二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筑牢遵纪守法的思想基础。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基础,以岗位廉政教育为重点,以廉政勤政先进典型为榜样,以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将反腐倡廉教育贯穿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三要推进教育方式方法创新。着力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制度,整合教育资源,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引导广大干部更多地把精力用在干好工作上,讲人情而不徇私情,重往来而不乱法度。只有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才能为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建设实效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要把好制度质量这个关口,力求制度设计更加合理。制度严密是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建设实效的前提。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针对性是否明确,对提高制度执行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增强制度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在进行制度建设时,一定要周密思考,既要注意全面创建,不留空白和死角;更要注重其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要加大对腐败现象新情况新特点的调查研究,通过科学系统的分析论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和制衡权力运行的保障机制,防止权力滥用的监督机制,以及发生问题后的责任追究机制。因此,制度设计一定要科学、严密、操作性强,尽可能减少自由裁量的空间。理想的目标是,通过以预防为取向的科学制度设计,最终使人不想腐败,不敢腐败,也不能腐败。二是增强制度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在制度设计上,一定要增加执行制度的刚性措施或要求,给“高压线”通上电。某些具体规定还可设量化限度标准。另一方面,制度一旦建立,就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谁触线就触电;执行制度不力或落实不到位,就要承担责任,受到追究。要坚决消除制度执行上的随意性,更不允许蓄意变通行为的发生。三是增强制度的时效性和适应性。在对已有制度的完善过程中,一定要根据反腐倡廉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地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把明显滞后于形势发展的予以废止,把不够完善的进行调整充实,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定下来,增强制度的时效性和适应性。
三、要抓住领导带头这个关键,力求制度执行更加有力。有些单位的反腐倡廉制度之所以喊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迟迟不落实、不执行,一个十分关键的原因是领导干部没有带头并发挥表率作用。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一要严格遵守制度。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上应“先于”、“高于”、“严于”一般干部,做到要求部属遵守的自己先遵守,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管好的自己先管好。同时还要时刻想到,如果自我放松要求甚至带头违反廉政制度,就会导致管起别人来苍白无力,造成上行下效。二要自觉维护制度。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在带头遵守制度的同时,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要坚决同违反制度的行为作斗争,尤其是对那些无视制度约束,蓄意破坏制度的行为,要排除一切干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实践证明,领导干部只有真正坚持并模范地遵守制度,发挥表率作用,才能真正维护反腐倡廉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而真正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制度建设的实效。
四、要依托激励约束这个抓手,力求制度落实更加高效。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是增强制度执行力的保证。只有对认真执行反腐倡廉制度者给予褒扬,对执行制度不到位甚至违反、破坏制度者给予应有的追究,才能激发起人们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的内在动力。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保证和促使廉政制度的严格执行。对执行有力、成效明显者给予肯定和激励;对执行不力、马虎应付者,及时诫勉警告或调整岗位;对轻视法纪,践踏制度者,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决不迁就姑息。一要建立责任机制。明确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落实反腐倡廉制度中的责任,哪个方面、哪个环节的制度执行不力,就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要按照“谁牵头谁主抓、谁主管谁负责”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让所属人员都进入执行角色,清楚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以及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各级纪委要及时沟通上下,协调左右,切实把各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把各方面的力量都凝聚起来,形成落实制度人人参与、个个用力的生动局面。二要建立激励机制。把能否维护、落实反腐倡廉制度,作为机关工作人员评先评优、晋级升职的重要依据,把是否尊重制度、是否按制度办事、是否依靠制度管理、是否善于制度创新,作为评价干部的标准,与干部的提拔任用挂钩。三要建立惩处机制。对执行反腐倡廉制度不力、态度不端正的,要严肃批评,促其改正;对违反甚至故意破坏反腐倡廉制度的人和事,要依纪依法坚决查处到位。
(作者: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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