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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助推反腐倡廉建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制度建设既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证。我们要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反腐倡廉机制制度,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要健全领导机制,坚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管理、奖惩等各环节。健全教育制度,坚持并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等制度。注重加强对新录用、新入党、新提拔和重要岗位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推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和廉政承诺制度。创新教育形式,做到勤政教育与廉政教育、一般教育与特色教育、日常教育与主题教育、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实效性。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坚持以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领导为重点,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大力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加强对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政府非税收入等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拓宽监督渠道,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
    建立健全预防腐败长效机制。要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指标体系和民意调查制度,强化廉政风险收集、评估和预警功能。完善及时发现腐败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对腐败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推进源头治腐各项改革,积极试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人事、采购等改革,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建立健全惩治腐败机制。要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执纪执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有效突破大案要案。坚持依纪依法办案,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严厉惩治腐败分子。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查找体制机制漏洞,提出有效治理对策。完善惩治腐败的法律制度,制定相关配套规定,努力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作者 余力军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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