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强农惠农资金“颗粒归仓”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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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雄辉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农村基层受益非浅,农村面貌大主改观,农民群众欢欣鼓舞。但是,在一片大好形势之下,也存在一些隐忧。虽然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投入大量涉农财政专项资金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强农惠农资金各监管部门也确实在加强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从这几年的财务检查和群众举报来看,强农惠农专项资金在使用、管理过程中也还存在监督机制缺乏、挤占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的行为偶有发生的现象,需要引起我们监管部门高度重视。
一、强农惠农资金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机制难合力。近年来,强农惠农资金项目多、金额大、涉及面广,应该说,为了有效监督这些强农惠农资金,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部门,无论是纵向监管还是横向监管,我们国家的监督管理机构都一应俱全,但事实上各个监督管理部门缺乏一套有效的协调运行机制,在监管过程中没有形成合力,各监各的,各管各的,不是机制监管,而是“举报监管”;不是舆论监管,而是“自律”监管;不是合力监管,而是你监我管,我监你管,到最后大家都不监不管,甚至乱监乱管。
(二)监管措施难到位。各级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部门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措施,但在监管措施的落实上还有差距。如我县各级各部门都相应成立了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机构,并配套制定了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运作流程、公开制度、备案制度、监督制度、惩处制度等相关措施,对强农惠农资金实行 “存折”或“一卡通”进行发放,明确粮食“两补”工作中“八个不准”等等。但在强农惠农资金运行过程中是否按照这些措施进行落实,监督还没有完全到位,该落实的措施没有落实,该遵照执行的制度没有完全执行,因为监管不到位,有些问题很难或没有得到及时纠正。
(三)监管过程难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监督管理,关键在源头,重点在环节,落实在过程。强农惠农项目和资金从申报、立项、分配、发放等全过程中,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监管制度,但各级监管部门还存在没有全程参与监督的现象,少数人抓住实施过程中的漏洞,搞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致使一些资金和项目还游离在监管之外,一些资金被虚报冒领,一些资金被挪作他用,难以保证资金和项目按制度和规定进行规范运行。特别是乡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机制还不健全,部分惠民资金被少部分村干部据为己有,或分发给了亲朋好友,而应分配到和享受到的群众却没有领取,有的甚至只在名册上“被领取”,而“被领取”的群众根本不知情。
(四)监管效果难保障。近些年老百姓群体上访事件,有相当一部分是强农惠农资金在分配和发放领域不公所引起的,特别是在村两委换届期间,强农惠农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放大,从而造成群体事件频发,信访维稳形势不容乐观。尽管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大了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严查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挥霍等问题,但因为监管中还存在有比较大的漏洞,一些党和人民培养多年的干部,一时经不起诱惑铤而走险,最终失足被查处,去年一年有4人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党纪处分的7人,令人既憎恨又痛心。还有极个别案例中,因为方方面面的原因,有的该刑事处理的作党纪处理,该党纪处理的搞行政处分,该行政处分的罚点款事情也过去了。对此群众意见比较大,不仅监管的直接效果难以得到保障,社会舆论反映也不好,对“后来人”的震慑力也不够。[$Page$]
二、加强监管强农惠农资金的建议
强农惠农资金涉及千家万户,不能一“发”了之,发前、发中、发后监管尤为重要。如何化解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三个透明、三个规范、三个监督” 的“三三”监管举措,确保强农惠农资金“颗粒归仓”。
(一)“三个透明”即政策透明、信息透明、资金透明。一是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建议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等多种形式,对强农惠农政策广泛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健全信息公示制度。建议对全县所有涉农责任单位建立惠农资金公示牌,全县各行政村和学校建立公示栏,对发放强农惠农项目和资金进行全面公示;三是健全资金发放制度。建议凡是强农惠农资金,全部采取县财政逐户审核、逐级拔付到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利用“一卡通”、“一折通”等方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同时明确规定,每年初,涉农部门必须将强农惠农资金安排情况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二)“三个规范”即规范涉农资金项目、规范涉农资金审核、规范涉农资金发放程序。建议一是规范涉农资金项目。统一建立项目库,由各涉农主管部门按照工作规划,建立各自的项目储备库,然后由财政部门负责建立项目总库,统一管理,以防项目资金被挪作他用。二是审核各类涉农资金。在上年清查的基础上,按照确定的统计口径,继续摸清今年的涉农政策项目和各类涉农专项资金的数额,及时准确掌握涉农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以防惠农资金被虚报冒领。三是规范涉农资金发放程序。针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补贴资金申报在基层、发放在基层的特点,采取乡镇审报、县财政统一审核、逐村公示、逐级拔付到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以防惠农资金被贪污、“转嫁”他人。
(三)“三个监督”即开展强农惠农资金联合专项检查进行监督、设立惠农强农资金监测点全天候监控进行监督、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共同监督。建议县纪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减负办等部门成立强农惠农资金联合检查组,定期对每一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申报、审批、分配、拨付、使用、项目实施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盘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克扣、贪污、挪用涉农补贴款等问题;建议设立强农惠农资金监测点,实时了解掌握惠民资金补贴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组织或邀请有关部门、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和农民群众,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评议、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作者系祁阳县纪委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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