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教育腐败的五种表现形式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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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教育腐败案在不少地方都呈现出增长势头,曾经被视为一方净土的“象牙塔”声誉急转直下。教育存在的腐败现象已成为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教育腐败的五种表现形式
一是乱收费。教育收费“一费制”的实行,虽有效遏制了教育部门乱收费,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谋取私利的现象。有的搞花样翻新的家养家教,借辅优补差的名义,利用工作日晚上和节假日在家里开“私塾”或在外办培训班,每生收费几百元不等,艺体特长班的培训费更昂贵,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不得不“慷慨解囊”。有的拉五花八门的赞助,有的借教师节、儿童节等节日,举办校庆,开家长会之机,向家长们索要赞助,有的大肆收受礼品礼金。一些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变相收受、甚至主动向学生家长索取红包礼金、名烟名酒等贵重礼品,为其子女在担任班干部、评先评优、调整座位上提供特殊优待。
二是乱发文凭。地方高校乱办班无非是增加经济收入,求学者是图一纸文凭,在各取所需的交易中,各种成人大专班、自修班、函授班、本科班铺天盖地。但这些函授班、自修班利用远离母校管理的机会,滥招学生乱发文凭。如有的高校函授辅导站点被转包给个人,不顾招生标准,大肆招生,干起贩卖文凭的生意;有的函授站点则打国家政策擦边球,以试读、预科等名义进行招生,学业考试异常宽松,造成“函授站点满天飞,掏钱就可混文凭”的现象。甚至一些地方党校也纷纷加入乱办班、乱发文凭的行列,使党校在群众中失去了往日的权威性。
三是招生潜规则。每年的暑期招生,具有教育资源优势的重点学校校长、教务主任往往是最受欢迎的人、最忙的人、最难约的人,一般的学生家长很难联系到他们,即使拿着钱你也找不到要送的人,这个时候只有通过有“门路”的人引见,才有可能办成事情。一些教育部门的负责人甚至利用职务之便,偷梁换柱,造成冒名顶替上大学的问题。
四是以权谋私。有些学校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一些掌钱掌权的工作人员贪污公款,非法占有,乱补滥发,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私设单位“小金库”的等腐败行为时有发生。他们在招生就业、招工提干、职称评定、物资采购、工程发包、评先晋升等过程中,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实施权钱交易,既损害了教育事业,又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
五是教学敷衍。一些地方学校的教师对学生的学习和思想漠不关心,把自己的主要精力投向兼职工作,拼命捞取外快,严重背离教师道德规范,对教学质量和育人效果直接产生危害。有的充当教辅材料的推销员。每个学期的开学,部分教师就会向学生推荐某种只能在指定地方才能买到的教辅材料,从经销商处私下拿取回扣。有的充当特定学校的招生代理人。在学生毕业升学前期,部分老师私下与某些特定学校达成协议,在不同的场合向学生极力推荐报考某些特定学校,甚至肆意夸大所报考学校的优势,一旦学生成功进入该校,老师就会从学校收取数额不菲的提成。还有的兼职企业技术顾问,或开店经商,形式多样,没有将全部精力放在教书育人上,师德师风大幅滑坡。[$Page$]
二、教育行政化成教育腐败催化剂
教育行政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对学校管理的行政化倾向。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主要负责人都是由地方政府党政部门任命的,教育系统领导与行政系统的姻亲关系,使得教育行政化氛围日趋浓郁,这种体制加速了权力对教育资源的寻租与侵蚀,许多学校领导已经官员化,利用手中权力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屡见不鲜。另一方面是学校内部管理的行政化倾向。现在学校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校长只对上级主管机关负责,而不必对教师负责,校长掌握着学校的党务,行政,人事,财务,教务等大权,且权力不受监督。这种情况下,一些校长的利己之心恶性膨胀,变本加厉地利用手中权力寻租。
三、强化监督,严厉查处,遏制教育腐败
针对教育腐败的突出问题,一方面要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强化监督,防止权力失控。积极整合监督资源,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可尝试建立以学生家长为主、社会各界参与的监督委员会,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重要决策和管理方法进行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大查办教育腐败案件力度。目前,对教育腐败的查处力度不大,教育腐败行为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因此,必须严厉查处,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绝不姑息纵容。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还要结合办案实践,认真剖析教育系统涉案人员的思想演变轨迹,揭示教育领域腐败的一般性特点和规律,帮助教育系统查找内部管理和制度漏洞,达到源头治腐的目的。 (益阳市赫山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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