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途径初探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要求。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教育、监督、惩处和保护职能,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把廉政教育作为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基础。纪检监察机关在广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腐败风险教育等教育活动的同时,紧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际,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转化为自觉行为,牢固树立“三观”。一是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广大党员干部只有牢固树立了科学的发展观,才能不断增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理念,才能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转化为自觉行动,才能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三是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勤廉善政的工作观。勤政是对党员干部工作的基本要求,为政不勤,必然导致不思进取,按部就班;廉政是党员干部立身之基础,为政不廉,只能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损害;善政是党员干部工作的具体表现,为政不善,就难以完成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
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检查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形成监督检查体系,加强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监督检查,突出“三个重点”。一是要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对于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作出的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着眼于全局和长远抓紧抓好,创造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政策环境,确保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要加强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改善民生、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项目符合国家政策措施的要求。三是要加强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具体措施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加大跟进监督步伐,着力推进政府转变职能,确保改革和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把保护与惩处作为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手段。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三种意识”。一是强化“保护”意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推动,通过创新来发展,改革创新必然涉及观念改变、利益调整、能力提高等多个方面,新的问题会不断涌现。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者、支持试验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二是强化“惩处”意识。要坚决纠正干扰和破坏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行为,严肃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要坚决纠正违反国家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行为,严肃查处与民争利、破坏环境、违规用地等方面的案件。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责任是做好工作的基础,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敢于负责、勤于负责、善于负责。敢于负责,就是要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勇挑重担,承担风险,推进工作,完成任务。勤于负责,就是要主动靠前,及时跟进,勤于工作,克服困难,解决问题。善于负责,就是要解放思想、创新方法,全面提高素质和本领。(作者 马萍 湖北省黄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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