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泉:健全工作机制 狠抓任务落实

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科学分析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对今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贺国强同志工作报告要求,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题,以维护党的纯洁性为重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根本,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和重要优势。党的纪律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和纪律保障机制,以严明纪律和有力监督保证各项任务落实。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作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特别是换届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干扰换届以及中伤、侮辱、诽谤、陷害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管理通胀预期、水利改革发展、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文化改革发展。加强对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两大国家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证。
健全廉政教育机制,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要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针对性,增强教育的影响力、引导力和感染力,形成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腐败的牢固防线。丰富教育内容,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深入学习党章,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保持思想纯洁、坚守精神家园。创新教育形式,以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为主要形式,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到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全过程,健全基本制度、活动载体、督查考评和工作保障机制,促进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文化氛围。要把廉政文化纳入全省文化建设总体布局,发挥儒家文化、红色文化资源丰富、底蕴深厚的优势,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着力打造“齐鲁清风”廉政文化品牌,推动廉政文化深入人心。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腐败的本质是公共权力异化,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从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入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腐败动机约束、腐败机会预警等工作,有效预防腐败行为发生。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完善对党政正职监督的有关制度,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加强巡视成果运用,提高巡视工作水平;坚持和完善纪委常委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开展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廉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干部人事、司法、财税、投资、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扎实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推动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政府采购、国有产权等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深入推进各项公开工作,继续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规范权力运行。深入推进科技防腐工作,建立电子政务和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电子监察系统,提高反腐倡廉科技含量。
健全案件查处机制,坚决惩治腐败
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最直接、最有力、最有效的手段。在当前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易发多发的情况下,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必须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案件查办机制,构建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单位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办案工作整体合力。坚持以案释纪、案件通报、组织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积极推行“一案一整改”、“一案两报告”或“一案三报告”制度,把查办案件与源头防治腐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办案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的统一。
健全群众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目的,也是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要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转变干部作风中维护群众利益,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督促领导干部落实基层调研、定期接访下访等制度,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不良倾向,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等不良风气,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认真治理庸懒散问题。继续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在开展专项治理中维护群众利益,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庆典、研讨会、论坛等过多过滥问题,以及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开展商业预付卡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在纠正不正之风中维护群众利益,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慈善募捐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整合政风行风热线服务资源,构建多种媒体联动机制。在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中维护群众利益,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村务监督机制建设,做好“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特别是国(境)外和国有参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加强高等院校、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总之,要以更加奋发的精神状态、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和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开创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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