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全流程创新

随着社会利益结构的调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正面临新的挑战。做好当前工作,需要纪检监察机关从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上及时作出调整,以系统化、结构化的思维理念,创新的工作方法,突破信访举报案件质量的瓶颈。近几年来,山东省青岛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解决群众信访问题这一核心,着力推动工作全流程创新,为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量和效率积累了一定经验。
畅通渠道,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更安全便捷的途径。当前,网络举报正日益发挥更加重要的功能,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完善和规范纪检监察举报信箱管理机制,完善信息整理、分析、呈报和反馈落实制度。对于设立纪委举报网站的,要整合后台资源,建成统一网上举报受理平台,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此外,要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网络。以青岛市为例,针对近年来城市基层社会结构改革调整,大量“单位党员”转为“社区党员”的实际情况,青岛市及时推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进社区工作,建成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信访网络体系,实现了“横到边、纵到底”全方位网络覆盖,使基层的信访信息能得到及时反馈、信访问题能得到及时查处。据统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近三年来通过信访网络掌握信访信息678起,有效处理信访不稳定苗头267起。
规范流程,依纪依法处理信访问题。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既是工作要求,也是提高工作质量的前提,必须依据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一是要完善工作制度,以制度促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千头万绪,新情况新问题多,工作制度的滞后和漏洞都会给工作带来被动。比如,如果对群众署实名来信回复处理不规范,就会伤害群众积极性,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公信力。规范流程,就必须从小处着手、从细节出发,完善信访件跟踪督办,集体访、越级访和重复访排查等制度,为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要不断完善信访工作规程,对办信接访、拟办送阅、初核查办、审核案件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二是要完善“阳光办信访”,以公开促规范。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利用新闻媒体公布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举报网址和接待地点以及领导接待日等,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通过公开政策法规、公开办理过程、公开调查结果,落实群众知情权;对疑难信访问题,采取信访听证、信访代表参与调查等形式,维护群众参与权、监督权。三是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落实促规范。要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与党委其他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失职渎职的,严肃责任追究。青岛市近三年来共有14名干部受到信访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11人。
加强督办,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效率。及时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既是职责的要求,也是取信于民的根本措施。要始终坚持把督办作为工作的重点,健全督办机制,明确督办范围、督办重点、督办主体、督办责任等,以确保信访督办件的办理时效和质量。要突出督办重点,将情节严重、线索具体、影响较大的案件,情况紧急、易查易结的案件,集体访和重复访案件,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办理的信访件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等重要问题,作为跟踪督办的重点,做到“每信必督、每访必办”,件件跟踪办理结果。要创新督办方式,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对涉及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信访举报问题,要进一步拓宽督办思路,创新督办方法,力求在“督”字上出新,把督办文章做活,采取“下访督办”、“挂牌督办”、“集中督办”、“请上来督办”等多种督办形式,提升办理成效。
巩固基础,夯实基层建设的根基。要抓源治本,提高基层化解矛盾、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要以信访目标管理为抓手,科学分解目标任务,规范考核指标体系,提出重点突出、切实可行的数量、质量、效率等管理目标。实行动态性管理,凡是派人去基层调研、检查或督办信访案件,都要对目标管理实施情况进行了解督促。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目标执行情况实行定期考核评比。二是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提高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对重复信访多、疑难信访问题解决不到位的基层单位,通过派人指导、现场督办、协调解决等方式,帮助基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三是要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纪检干部特别是乡镇纪检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山东省青岛市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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