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科研腐败须加强制度设计

涉嫌使用虚假票据报销差旅费、劳务费、交通费等,进而卷入三笔合计约146万元的贪污案中,2月13日,中科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原主任、现年53岁的段振豪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受审(据2月14日《新京报》)。
146万元,这一令人惊心的数字,把贪污科研经费这一早已暗流涌动的现象放大了。一直以来,相对于工程领域来说,科研领域的腐败并未引起相关部门足够的重视。事实上,在科研领域,用虚假票据冲账的做法非常普遍。考虑到很多科研经费动辄上百万、千万甚至逾亿的资金预算,全国范围内仅靠用虚假票据冲账这种方式被贪墨的资金,就不是一个小数。而段振豪案涉及到的146万元,至多算是冰山的一个小角。
科研经费领域的腐败不容忽视,要有效遏制这一领域的腐败,当务之急是加强反腐制度设计。
首先需要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方面的财务监管制度。财务制度是一项专业性很强、要求非常细致的制度。有调查显示,目前很多科研院校出台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原则性比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较弱,也没有制定符合财务管理和审计要求的细化配套措施。而一些小型的课题组,或者大型课题的子课题组,根本就没有建立财务制度。完善的财务监管制度,本身就是一种约束力量。当前,一些项目的科研人员可以随意用与科研活动无关的票据冲账报销,恰恰反映了科研经费财务监管制度的粗疏。
其次需要建立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决策中的监督制约机制。从司法机关已经查办的案件中可以看出,目前一些科研经费支出往往由项目负责人自己说了算,呈现出典型的一把手、一支笔的腐败模式。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决策中缺乏制约监督,有些项目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大行贪腐,使大量科研经费流入科研人员的私囊之中。民主就是最好的监督,必须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引入民主议事的决策程序。
再次,可以借鉴其他领域反腐败的成功经验,加强外部监督。科研活动有自己的规律,但这不是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拒绝外部监督的理由。不能否认,课题经费被段振豪们收入私囊的同时,科研课题也在正常进行,并取得了一定成果。这也说明一个问题,科研经费的预算,从一开始就有严重的水分。如何挤水分?离不开科学的预算,更重要的是来自外部的监督,如审计部门力求对每一笔经费的用途和去向都要审查清楚。外部监督还包括反腐败的职能部门有针对性的反腐举措,如对滥用和挪用科研经费行为开展专项打击和加大问责力度。还可以借鉴工程领域已经建立并日渐成熟的反腐机制,如探索检察机关与科研机构的廉洁共建机制,检察机关主动介入重大科研项目的招投标过程等等。
加强反腐制度设计,通过多种渠道构建一个让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人员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愿腐败的制度体系,才是根治科研经费腐败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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