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三种意识”守住廉政底线

廉政是为政之本。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作为我党的一名领导干部,想干事,是境界;能干事,是水平;干成事,是水平;不出事,是底线。所谓不出事,指的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守住廉政这一底线,凡是党性不强的党员领导干部,一旦突破这一底线,轻则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重则受到国法的严惩,从此,人生戛然而止,急转直下,后果不甚设想,也辜负了党和人民的多年培养。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三种意识”把握好廉政底线。
一要增强法律意识。所谓法律意识,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就是指要做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做事。做正确的确事是老百姓的情怀,人民的情怀,真心实意为老百姓谋福利;正确地做事,就是依法依规依程序,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涉及到工作的言行举止都要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是一种自我保护,工作失误从性质上来讲不是大原则问题,但不依法依规办事则会出大的问题。所以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法律意识。
二要增强制度意识。所谓制度意识就是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我党纪检工作倡导的是惩防并举,重在预防,重在制度建设。只有制度意识增强了,领导干部才能做到不敢违、不想违、不能违、不会违,这就要制定科学的制度,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出台了很多好的制度,但是制度一出台就必须令行禁止,追责没有原则上下之分,处分没有内外之别,在制度面前就要铁面无私,约束得好才能执行得好。所以在制定制度上一定要严格、科学,制定制度后就必须严格令行禁止。只有制度意识增强了,才能做到廉政。
三要增强畏惧意识。不讲原则的人可怕,不讲感情的人可恨。不讲原则的人无法无天,胡作非为,视法纪、党纪、政纪为稻草,肆无忌惮,无所不做。作为领导干部要是不讲原则,缺乏畏惧感,势必要酿出大祸。人要懂得畏惧,懂得害怕,违乱纪的事才不敢做。人在孤独的时候感觉朋友重要,人在病痛的时候感觉身体重要,人在坐牢的时候知道自由的重要,人在掌权的时候沉浸在“呼风唤雨”众星捧月的环境中,私毫没有畏惧可言,越有权越自我感觉良好,没有什么时不妥的,没有什么错误可言,正所谓“上帝想要谁灭亡,首先让他先疯狂”,其实,过去是“儿行千里母担忧”,现在是“儿握重权母担忧”,一旦东窗事发,悔之晚矣。所以,党员领导干部时刻切实增强畏惧意识。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体面的生活人人向往,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况且“家有房屋千万所,睡觉只需三尺宽”。近年来,中央到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不断加大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力度,严肃查处了以陈良宇、胡长清、陈希同、李嘉廷、王宝森等高官为代表的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因此,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重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时刻绷紧廉政自律这根弦,守住廉政底线,始终保持清正廉政的好形象。(新田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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