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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强化 全力维护民利

编辑:朱爱莲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陈国圭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关注民生,坚决维护民利。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胡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笔者认为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落实,教育是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开展党性宗旨和群众观念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民本意识和服务意识,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树立起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筑牢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纪检监察干部要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表率。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服务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的最高标准,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认真解决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是促进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落实的关键环节。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农民负担监管、教育乱收费治理、公水路“三乱”整治、征地拆迁补偿、廉租住房建设、社保资金管理、生产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医药医疗和农资市场监管等,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政策,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要督促及时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事)件,要予以严肃查处;对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同时,要通过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三是强化案件查办,坚决惩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是推进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落实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民意为导向,以民生为重点,坚持下猛药、出重拳,坚决查办和严厉惩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行为,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要用心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不断拓宽和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要切实加强办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案干部突破损害群众利益违纪违法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要注重对损害群众利益违纪违法案件发案原因、规律的研究,发挥好案件查办工作的治本功能,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纠、以查促管,真正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

 

  (作者:湖南省南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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