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建议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中国反腐倡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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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生
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职务消费改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其中职务消费货币化是职务消费改革最基本的切入点。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过程中,也显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一、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面临的问题
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直接关系到各级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改革过程中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统一难。职务消费改革的直接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直接触及到领导干部自身利益。长期以来,领导干部在公务消费待遇上,同单位、同级别的,不论工作量大小,享受的待遇基本一样。现在要打破这种消费格局,必然会在领导干部的思想上产生较大的冲击。在改革中,处理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
二是货币化范围明确难。职务消费的项目很多,现阶段并不是所有的职务消费项目都能实行货币化,哪些职务消费项目能货币化、哪些不能货币化,要明确起来不是易事。比如,职务消费可以分为个人职务消费和公共职务消费两大块,目前对个人职务消费货币化的条件基本成熟,但哪些是单纯的个人招待,哪些是公共接待,这个界限就很难界定。
三是个人消费标准确定难。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的不同领导之间、干部与职工之间、实职与虚职之间,其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工作量不同,很难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如果执行的是同一消费标准,必然苦乐不均,不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如果执行的是不同消费标准,谁高谁低,高多少、低多少,不易衡量。如何确定一个真正能够体现“工效挂钩”的标准,实际操作起来难度较大。
四是公共消费基数核定难。推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对改革后各单位的公共职务消费基数难确定,假如按各单位前三年平均消费水平来确定,操作起来也面临困难,如果前三年制度规范、管理严、控制紧的单位,基数必然低;相反,制度不规范、管理不严、控制不紧的单位,基数必然高。若以此确定今后消费标准,前三年管理严的单位则相对“吃亏”,而管理不严的单位就会“沾光”。
五是节约与工作关系协调难。实行职务消费货币化后,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培训考察费等按一定的标准发放到个人手中,由个人包干使用,这样财政压力减轻了,但也会产生新的问题。因为费用发放到个人手中以后,下基层、出差等等费用,单位不再开支,由个人从单位已发放的费用中支付,那么,干事的要花钱,不干事的却能省钱。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反而会影响一些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推行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的建议
一要科学界定职务消费范围。职务消费,就是与行使职务有关的消费支出,住房、交通、通讯、医疗、公务接待、外出考察、学习培训等均可纳入职务消费的范畴。在归集职务消费项目时要明确什么钱可花,什么钱不能花,严格规定职务消费的“度”,做到有预算、有额度。同时,在制定标准上,既要保证节约,又要保证工作,既要考虑国家和集体利益,又要兼顾干部切身利益,既要统筹兼顾,避免矛盾,又要区别对待,重点倾斜,体现“工效挂钩”。
二要严格确定货币化范围。可以先把招待费、通信费、交通费、差旅费、考察费和学习培训费等费用确定为个人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项目。在此基础上,按照加大个人职务消费比例,减少公共职务消费比例的原则,划分个人职务消费项目和公共职务消费项目,拟定职务消费标准,实行记账式管理,对运行成熟的职务消费项目由记账式逐步转为货币化。
三要灵活运用改革方法。比如在公车改革中,可以将交通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作日常工作交通费补贴,实行费用包干,发放到人,节约归己,超支自负;另一部分作为指定性工作交通费,对参与突发性、指定性等重点工作的人员给予交通补贴,实行单位管理、工作挂钩、有劳有补、不劳不补。对公务接待货币化改革,可以实行专户管理制度,费用年初划归用于公务接待的个人专户,对节余的公务接待费可结转下年,也可将职务消费与工作和个人利益都挂起钩来,这样,就既能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又能调动节约的积极性,到条件成熟时,再完全实行货币化。
四要完善各项配套措施。首先,要在界定职务消费范围的基础上,对所列各项职务消费改革项目的标准、经费支付、管理方式、奖惩办法等,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其次,要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部门预算改革,严格预算管理,将部门财政性资金全部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要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消除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再次,要建立健全监督网络,形成以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司法等外部监督为主的制度监督体系。(作者系湖南省祁阳县纪委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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