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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障率先实现全面小康中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建设

编辑:朱爱莲 发表时间:2012-03-31 08:37 来源:三湘风纪网

 

                                           湖南省长沙市纪委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近期指出,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科学谋划、狠抓落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保证”。当前,长沙正处于发展可以大有作为的机遇期、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决战期、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奠定城市格局的关键期,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率先建成两型城市和实现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我们必须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

  一、要突出从严治党,力求在狠抓重点上有新成效。坚定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惩治贯彻落实过程中的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责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强化、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层层分解、部署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好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的经常性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坚持教育先行,不断夯实反腐倡廉基础。进一步深化宗旨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廉政教育的经常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3·23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日”活动,认真抓好以《廉政准则》为重点的条规教育,加强执行《廉政准则》的监督检查。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探索廉政教育的各种有效途径和方法。突出加强监督制约,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以规范用权为重点,不断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努力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学会在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实行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不断完善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公开述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突出防控重点,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阳光透明,深入推进党务、政务、财政预算等公开工作。注重发挥人大、政协以及新闻媒体、网络舆论等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

  二、要注重标本兼治,力求在完善体系上有新发展。把握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涵盖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个方面,组成了一个相互依存、互为作用、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从体系建设的整体利益出发,认真落实中央将要出台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各项任务要求,更加注重整体性部署,形成推进反腐倡廉的综合效应。突出制度规范的约束性。加快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中的各项制度,突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纠风制度、惩治制度等各方面制度建设。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增强制度实效性。增强源头治腐的前瞻性。切实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改革创新,深化治本抓源。以前瞻的眼光和创新的思维,围绕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财政管理、行政审批、司法执法等重点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用改革的办法努力把滋生腐败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扩大科技反腐的渗透性。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加大新兴媒体、舆论监督、电子政务、网络举报、网络信息收集等在反腐倡廉教育、监督、案件查处等工作中的应用力度。积极整合各类反腐倡廉科技信息资源,推进廉政网站、信息发布、廉情预警、网上举报、舆情监管、效能投诉等“一体化”建设,切实提高反腐倡廉科技化、信息化工作水平。

  三、要坚持执政为民,力求在作风建设上有新突破。大力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办事难”等突出问题。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渠道,维护其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重点解决惠民政策落实、教育医疗、征地拆迁、劳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司法公正等涉及民生民利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与民争利,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完善抓行业必须抓行风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流程再造,提高服务水平。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实行网上在线审批和电子监察。强化效能监察,着力推进政府精细化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深入开展优化效能测评点、效能监督和专项监察工作,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探索和完善农村、城市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和村级民主监督的新路径,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将反腐倡廉建设有机融入到基层各项工作中,不断推进农村、城市社区、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四、要强化案件查办,力求在惩治腐败上有新作为。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坚决查处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不断以惩治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进一步创新办案理念思路,牢牢把握办案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涉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和网络举报机制。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办案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着力研究和探索提高案件审理质量的有效办法。正确把握、运用政策和策略,坚持严格执纪与爱护干部相统一,既严厉惩治腐败分子,又敢于为坚持原则、干事创业而受到诬陷的干部伸张正义、澄清是非。坚持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切实增强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五、要加强队伍建设,力求在组织保障上有新提高。反腐倡廉形势在发展、实践在深入、要求在提高,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始终是推动事业发展进步的永恒课题和基础工作。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增强履职意识、找准工作定位,坚持敢于碰硬、敢抓敢管;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始终保持优良作风,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机构建设,积极探索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进一步发挥好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监督员等作用。全市各级党委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培养和使用力度,打造成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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