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村官腐败应从四个方面着力

中共新田县第一纪工委 邝主生
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以及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基础设施配套不断完善,农村经济渠道不断拓宽,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不断增加,村级财务支配的权力和数额也随之增大。村级财务的不断改善,给“村官”权力寻租增大了空间,提供了机会。目前,发生在农民身边的“村官”腐败问题,极大地损害了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党群干群关系紧张,阻碍了村级经济的发展,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必须从培训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和严厉惩治四个方面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一、从培训教育着力,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体系
当前,“村官”腐败现象,从根本上说,“村官”大多文化水平偏低,年龄偏大,易受各种封建思想、腐朽思想所左右。因此,加强对“村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面提高“村官”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是有效防治“村官”腐败的根本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防腐意识。在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上,乡镇党委要组织“村官”观看廉政电影、廉政电视,廉政电教片,使“村官”潜移默化地受到深刻教育和启迪;要组织“村官”到两规(两指)点和看守所(或者抽调“村官”做违纪违规对象的陪护)开展警示教育,亲眼目睹两规(两指)人员和服刑人员在大墙内失去人身自由的场景,听取服刑人员声泪俱下的现身说法,提醒“村官”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短信等媒体进行宣传教育,向群众讲清党的方针政策,讲清“村官”腐败的严重危害,树立防治“村官”腐败人人有责的思想,让广大群众自觉参与防治“村官”腐败的行动中去。二是抓好活动建设,遏制腐败苗头。在乡镇开展“村官”述职述廉工作中,要求将触及思想、作风、纪律等内容写进述职述廉报告中,开展自查自纠、实地考察和民主测评活动,从个人自查自纠和民主测评中发现产生腐败的蛛丝马迹,在实地考察和互相检举中遏制腐败发生的苗头;结合贯彻《廉政准则》学习教育、争先创优和四深入两结对一测评活动的热潮,有计划地组织“村官”学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的党纪条例、法律法规以及农村工作的政策规定等相关知识,对他们进行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党纪观念和从政观念,明确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三是打造特色文化,升华思想境界。在打造特色文化建设上,要大力培育和弘扬廉政文化的价值理念,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乡村活动;要利用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平台,以及宣传橱窗、宣传栏、宣传册等载体,营造“村官”崇尚廉洁从政、抵制腐败的良好舆论环境,让农村广大党员干部感受到廉政文化的氛围,潜移默化中接受直观式教育,自觉做到勤政廉政。
二、从制度建设着力,构建防治腐败的政策体系
从根本上防治“村官”腐败问题,就要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农村“资源、资产和资金(以下简称“三资”)”管理。一是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实行村务公开,要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村里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向群众公开,遇到突发的重大事项应随时向群众公开。公开的内容必须保证真实性,不能走形式,搞假公开、半公开、不公开。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它应包括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各项收支、各项财产、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实现村务公开由事后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实现由张榜上墙的“间接公开”向接受村民质询的面对面“直接公开”。每季度按时公开财务,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二是实行“三重一大” (重要事项、重点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要改变当前有的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不管事情多么重要、涉及资金有多大,是否可行、结果如何,动辄就自己拍板的情况。村级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村民监督委员会或村级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有的还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村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则是乡镇范围内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完善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在廉政制度建设上,要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和决议公示、结果公告)制度,尤其要管好用好支农惠农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要以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重点,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一旦发生腐败,应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完善村官的选拔任用机制。第一、把好选举关。实行“两推一选”等制度,保证选民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选举权,选举出一些有本事、群众公认的好干部。第二、在人才选拔上,坚持“三个面向”。面向高中、大中专毕业生和复退军人,挑选知识型人才;面向私营企业骨干、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种养专业户和致富能手,挑选经济型人才;面向村官和村民小组长,挑选管理型人才。要把那些思想素质较高、市场意识强、有奉献精神、年富力强的党员,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进行跟踪培养。第三、在“村官”报酬上要进一步规范。乡镇要提高“村官”的报酬;各村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制定一个经管方案,经群众讨论,村党支部、村委会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数额,并与工作任务、工作实绩挂钩,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第四、在村官配备上要克服“家族村官”。书记、村主任不能“一肩挑”,也不能由同一个家族中的人担任。
三、从监督检查着力,搭建村务监管的智能平台
改变“农村基层的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监管机制不尽完善”的现状,就要全方位搭建村务监管的智能平台。一是建立村务监管机构,加强内部制约。一方面,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定期对“三资”进行严格审核,对村级不合理开支、未按规定程序处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一律要按程序予以否决。另一方面,开展村官评议。召开由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村民小组长、部分在外工作人员、部分乡镇领导和驻村干部等各阶层人员参加的测评大会,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在会上述职述廉,每人述职述廉后,及时进行答辩,由参评人员发表意见,并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所有人员答辩完后,与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进行划票评议,将评议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免的重要依据。二是实行村账委托代理,强化外部监督。在农村要全面推行农村村级财务“村账乡镇代管”。在不改变村级财务和资金的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审批权以及独立核算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审批权、监督权和管理权的“三权”分离,由村委会将村级财务和资金委托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实行“双代管”,各村取消会计、出纳岗位和在原来银行或信用社的账户,设立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报账员,在乡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设村级专户。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分别为各村建立账簿,分别核算财务收支,并按照资金的用途、金额的大小,制定审批权限,分别由村委会主任、村民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大会审批。村级审批后,再由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对每项收支进行把关、审核,凡不符合程序和规定的开支,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有权拒绝报账。每月或每季末,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对代管的村级账务进行定期公开。三是开展经济审计工作,加强审计监督。日常审计主要是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决算、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情况的定期审计,重点审计是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出来的问题一律要查处和整改落实到位。四是建立信息网络平台,实行远程监督。按照“制度+科技”理念,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开放安装村务管理专用软件,建立信息公开、远程查询、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的村务监管平台,形成县、乡、村三级联网的村务管理信息网络体系。五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解决突出问题。对“三资”管理使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热点问题,要立即组织进行排查,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的事实,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赢得村民的认可和拥护。
四、从严厉惩治着力,形成对腐败分子强大威慑
通过严厉惩治腐败分子,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因素,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政治保障。由于现有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普遍较低,我们不能要求其不想犯、不愿犯,可行的办法就是加大查处力度,增强威慑力,让其不敢犯。一是要加大打击力度。要把查处“村官”腐败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严肃查处那些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侵吞公款公物、中饱私囊、与民争利严重侵犯群众利益、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二是要加强部门配合。对于发现的“村官”腐败现象,纪检、组织、司法等机关部门绝不能姑息迁就,该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纪检机关应出门查处;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法部门就得介入,坚决做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三是注重舆情处理。要注重研究不同时期“村官”腐败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改进办案方法,逐步完善办案手段,不断提高办案水平;要利用信访举报、网上举报,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不断拓宽案源。四是树立典型案例。对一些典型案件、恶性案件要公开处理、曝光,以儆效尤。做到保护改革者、帮助失误者、严惩违纪者,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有力保证。在查处涉农案件时,不论涉案金额大小,不分大案小案,只要损害了群众利益,构成犯罪的,就要严肃查处,决不手软,该追缴赃款的要依法追缴,该判刑的要依法判刑,使腐败分子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