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当前群众越级访问题的实践与思考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中国反腐倡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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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传碧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以及相关部门对信访问题查处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一些信访问题特别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依法依规得到有效处理,赢得了群众的信任,群众信访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从目前总体情况来看,群众越级访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比较突出。下面,笔者就越级访的特点、成因以及对策谈点肤浅认识。
一、群众越级上访的特点
一是诉求集中性。群众越级上访反映的问题比较集中,绝大多数都是当前的热点信访问题。如企业改制、城镇拆迁、土地征用、农村惠农资金发放等环节中损害群众利益、对法院判决不服以及历史遗留等问题。这些都直接涉及信访者的经济或政治利益。
二是问题疑难性。上访人反映的问题,有的时间跨度大,有的涉及部门多,情况比较复杂,有的一时难以解决或不能解决,有的反映的问题,合理要求与不合理要求交织在一起,解决起来很困难。
三是思想偏执性。有的上访者为了获取自己的利益,不相信他人和组织的劝解,即使是对已经处理过的问题,也不满意,不达到自己的目的决不罢休,因而反复上访。
四是行为过激性。有的在上访过程中采取过激行为,聚众冲击党政机关,围攻工作人员。
二、群众越级访的原因
群众越级访,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方面原因,也有客观因素;既有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信访举报部门的原因,也有信访者自身存在的问题。从处理信访举报的机关来讲,主要原因有:
一是一些初信初访问题解决不彻底。少数接受信访举报的部门,尤其是基层单位对群众举报重视程度不够,常常以“忙”为借口,处理不及时;有的因举报的问题复杂,调查取证难,加之信访干部力量不足,造成久拖不决;还有的因人缘、地缘等关系,试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有少数干部因为群众反映问题比较棘手,怕惹麻烦,导致小问题拖成了大问题,正常访拖成了越级访。
二是一些部门办事公开透明度不高。群众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有的存在反映不实,或与事实有出入的情况,但因担心公开后群众不服,怕引起更大的负面效应而不愿公开;有的因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暴露出其他方面的问题而不敢公开;还有的因反映的问题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部分问题无法查清,担心群众借机闹事而不能公开;有的虽做调查,但对查出来的问题也没有处理到位。群众见反映的问题没有回音,不及时回复也不及时公开,认为是领导包庇,从而造成越级访。
三是一些信访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干部在接待群众反映问题时没有耐心,没有热心;有的干部对群众的经常上访,认为是胡搅蛮缠,一推了之;有的则是遇到矛盾绕道走,能躲则躲,一走了之。这样导致许多本来可以在基层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群众不得不去越级上访,以求解决问题。
四是一些地方基层干群关系不好。有的基层干部作风不民主,工作态度粗暴,随意侵害群众利益,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不良行为时有发生;有的干部对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不重视、不采纳;有的干部贪污腐化,以权谋私,违背科学发展观搞各种各样的政绩工程等,严重损害干部形象和群众利益。上述现象引发的信访问题解决难度较大,一时较难完全平息,加之个别不良用心之人煽动,造成越级上访。
同时,越级访问题的产生,与信访者自身也有很大关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的上访者崇上心理作怪。有的群众认为上访的机关越大、级别越高,事情闹的越大,才能引起上层领导重视,基层领导才不敢马虎,问题才会更快解决。因而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
二是有的上访者法纪意识淡薄。有的群众只知道法律赋予群众有上访的权利,而不知道或不顾法规对群众上访有具体规定和要求,不少群众只知道有权利上访就随意越级上访,而不按照有关规定上访。这是造成群众越级访问题的直接原因。
三是少数上访者思想不够端正。有的上访者从个人利益和恩怨出发,捕风捉影,夸大其辞,无理取闹,更有甚者,有的打着反腐败的旗号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明知自己提出的是无理要求,但还是要“向上跑”。
三、群众越级上访的对策
我们要善于从新情况、新问题中寻找规律和特点,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实效性,从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问题处理和解决好。
一是认真接访,加强教育引导。对一些存在误解和片面认识的上访群众,要向其耐心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纠正其片面认识;对检举控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要细心听记,理清具体线索,为下步调查做好准备;对不属于纪检监察工作范围的,应介绍有关部门接洽处理。对合情合理合规又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按有关政策协调尽快解决;对那些要求合理,但由于客观原因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那些要求过高的,要采取说服教育,引导其在政策、法规范围内解决,绝不能迁就;对于有过激行为的上访群众,要耐心疏导,劝导其通过正常渠道和方式,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二是健全机制,畅通信访渠道。疏则和,通则顺。减少群众越级上访,关键的是要畅通信访渠道。因此,各地各部门要落实信访接待制度,确保群众来访来电有人接,事情有人办。要按照信访为民、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要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信访举报网络,形成上下齐抓、左右共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举报网络体系,从而充分发挥各级信访工作人员和群众提供传递信息、调解矛盾、参与查处问题的积极性。特别是对重大会议、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敏感期等容易发生集体访的时期,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重点时期、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不发生越级访,维护好社会稳定。
三是认真办理,加大信访处理力度。实践证明,只要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彻底查清,秉公依法依规处理到位,越级上访也就随之平息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党员干部严重违纪问题、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等,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特别是要搞好初信初访。解决初信初访问题成本低,效果好,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安排得力人员,提供足够经费等必要的保障,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一次性处理到位,避免因查处不到位引发群众重复上访而增加处理问题的难度和成本。要建立健全处理初信初访机制,把处理好初信初访作为衡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事效率的一个重要标准。同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下级的指导协调,对调查有困难、突破有难度的信访案件,要适时派员现场指导,必要时亲自参与办理。要推行三级终结制度。对不服基层处理意见的,引导上访人按信访条例规定的三级终结程序,向处理单位的上级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复核。对缠诉缠访、甚至无理取闹、严重干扰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上访人员,要批评教育,对违纪违法者,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是办事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一些信访问题特别是越级访的产生,是因为工作不透明、不公开而引发的。因此,要做好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同时,要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继续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充分运用信访听证、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调查、双向约谈和双向承诺等方法,有效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在受理环节、办理过程、处理结果等方面,要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切实可行的公开办法,通过信访举报办事公开,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依纪依法及时有效地解决信访问题,让群众自觉消除猜疑和不信任心理,从而赢得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五是强化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减少越级访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要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同时,实行信访工作“一把手”负总责,部门领导按“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或分管工作内的信访工作负全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要建立信访协调督办机制。对涉及范围广,牵扯部门、单位多,仅靠纪检监察机关很难解决的信访问题,要紧紧依靠同级党委、政府,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必要时应主动牵头,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沟通,定期会商研究、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形成合力解决信访问题。要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该解决或有能力解决而没有解决从而造成越级访的,视情况对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给予通报或其他组织处理。对在处理群众越级访过程中因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导致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总之,在当前新形势下,各级信访举报部门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肩负着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宣传政策、教育和引导群众的责任。各级从事信访工作的人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政治敏锐性,不断提高思想修养、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多深入基层察民情、解民忧,认真办理群众的信访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避免和减少群众越级访。(作者系湖北省孝感市纪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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