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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社会管理的调研与思考

编辑:朱爱莲 发表时间:2012-04-27 15:54 来源:三湘风纪网

 

   

                                       湖南省长沙市监察局

 

企事业单位职工在全社会尤其是城市社会中占较大比重。大力推进企事业职工参与社会管理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近期,长沙市监察局对企事业单位参与参与管理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社会管理的基本情况

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社会管理可以表现为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即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包括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制定、决策执行落实、内部事务监督等企事业单位内部事务的管理;对外即职工参与整个社会的管理,包括参与社会政策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参与社会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等多个方面。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市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社会管理的情况总体较好,特别是内部管理的参与面更广,具体情况如下。

1. 企事业单位内部民主化管理卓有成效

一是信息公开让内部事务阳光透明。近年来,我市在企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厂(司)务、院务、校务等公开,各企事业单位认真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大部分单位都设立了信息公开板报专栏,及时在职代会(教代会)上通报单位重大事项,部分单位开通了专门的网站或内部局域网公开信息,对职工和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除了法定要求需要保密的外,基本做到全部及时公开。

二是集体决策使民主管理落到实处。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市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在内部重大事务决策中都注重发挥单位工会的组织和号召作用,利用职工代表大会、职工意见箱、职工座谈会等平台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部分单位还制定了职工合理化建议奖励制度,鼓励职工为单位的发展献计献策,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参与积极性,将单位民主管理真正落到实处。特别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单位民主管理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不少单位的重大决策必须在职代会上通过方可生效。

三是权益保障促单位内部和谐稳定。保障职工权益既能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又能帮助职工解决后顾之忧,让他们更好地投入工作,因此,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职工权益,不断健全权益保障体系。目前,我市大部分企事业单位都为职工购买了“五险一金”;在不少企业推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员工能在工资确定等关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上有发言权,让职工能更好地分享企业发展成果;热心为困难职工解决困难,注重发挥职工互助的作用,组织职工共同帮助身边有困难的同事,共同营造温暖和谐的良好环境。

2. 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外部管理程度较高

一是积极参与社会决策。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和创新公众参与平台,打造了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五个平台:专题基层调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征集会、专家咨询论证会、通过媒体公开征求意见、行政决策听证会。近两年来,市政府组织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专题会议200多次,专家学者论证会50多次,征求政协委员意见会近20次,在媒体公开征求意见10多次。同时,企事业单位职工在参与社会决策过程中注重发挥单位的职能作用,通过在工作中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积极改革和创新,为党委政府制定政策提供有力参考。

二是积极投身社会服务。这些年来,我市企事业职工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越来越强,目前全市共有青年志愿者服务队1620余支,现已有各类志愿者24万余名,这些志愿者们绝大部分都来自企事业单位,在宣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扶贫帮困、社区建设、抗洪救险、环境保护、城市综合治理、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大型赛事服务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我市的群防群治、义务献血、孤老残弱帮扶等社会帮促服务工作均得到了企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开展良好。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监督。目前,我市开通了“12342”等多条投诉、举报热线,开通了网上举报平台,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举报违法违纪的人和事。20104月,市政府在普通市民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中聘请了50名第一届政风监督员,全面监督全市的政风建设情况;在全市企业中挑选了100家企业作为优化效能测评点,并从中挑选了33名监督员,对全市的经济发展环境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全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测评打分。各区县(市)也都相应聘请了监督员,全面加强社会监督力度。

四是积极协助矛盾化解。一方面,通过在企事业单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尽可能做到同工同酬,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通过企事业单位职工发挥特长,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等援助,有效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一方面,企事业单位职工在工作中积极认真履职,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如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师生关系等,可以大大减少和化解与社会矛盾纠纷。

二、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 认识不够到位,参与意识不够强。一是政府行政职能转变不到位,忽视社会自治作用。近些年来,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加强,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大部分政府部门已经从过去的管理型逐步变成服务型,但一些地方政府对公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和定位不够准确,在把握不同社会管理主体的角色、功能方面还有欠缺,甚至个别部门个别政府工作人员仍然未能改变管理者的观念,把公众当作是被管理者,忽视社会的自治作用,没有让公众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二是公众思维模式转变不到位,忽视自身能动作用。由于过去我们在发挥公众参与管理社会的作用方面工作开展滞后,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机会不多,感受不强,真正自发形成的,通过发挥自身能动作用去参与社会管理的观念不强,氛围不浓,社会活力不足,积极性和创造性难以充分发挥,政府和公众在社会管理方面难以形成良性互动与合力。三是企事业单位参与认识不到位,社会责任观念有所缺失。部分企事业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由于生存发展的压力较大,对单位自身发展的关注较多,没有将社会责任放在重要位置,不积极主动参与社会事务,更不能引导和支持单位职工积极参与社会管理。

2. 渠道不够畅通,参与途径不够多。一方面,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目前我市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开展较好,但是信息公开途径少、公开内容模糊、涉及人财物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内容偏少,公开不及时的问题仍然存在。另一方面,参与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现在职工参与社会管理的途径较少、方式比较简单,对内基本以职代会为主,对外比较常见的是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和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能够吸引职工参与的人数和效果有限。新的能够吸引公众广泛参与渠道如网络平台目前还不够规范,需要加强管理。

3. 体制不够健全,参与成效不够好。一是法制体制不够健全。当前,我国对于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立法工作还比较滞后,有的地方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法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执行起来还存在一定的难度,难以完全落到实处,不能很好地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有效参与社会管理。二是反应机制不够健全。对比来看,我们吸引和支持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社会管理的工作开展较好,但是相应的信息公开和反馈机制不够健全,许多职工并不能全面、及时、有效地了解自己在参与社会管理中是否发挥了作用,容易导致参与的信心和积极性不足。

三、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社会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1. 注重引导,增强意识,不断提升“参与感”

一是各级政府要准确定位,更新社会管理理念。要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处理好不同社会管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政府既不能“缺位”,又不能“越位”。要简政放权,政社分开,通过规划决策、管理权力下放和立法保障公众参与的实施,实现社会政策的决策社会化。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把该市场做的事还给市场,把该社会做的事交给社会,将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交给社会自治,才能使社会管理更加协调有效。

二是单位职工要转变思想,强化参与管理意识。企事业单位职工作为单位的主体和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生力军,一定要转变思想,塑造积极的公民精神,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不断增强自身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分担治理责任的意识。只有职工们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了,其参与单位管理和社会管理才会由自发变为自觉,从被动走向主动,从浅层走向深入。

三是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引导,激发职工参与活力。企事业单位要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创造和谐的劳动环境、营造民主的内部氛围,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同时,注重培育先进的企业文化、职工文化,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单位职工参与单位内部事务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激发职工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和活力。

四是媒体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社会管理要靠多种合力作用才有效,媒体在其中起着关键性的传动作用。因此媒体要加强公民文化和公民意识的宣传,让企事业单位职工有更强的积极性参与;要加强对参与渠道和途径的宣传,让职工们有更多途径参与;要加强对公众参与案例的宣传,让职工们有更强的信心参与。

2. 拓宽渠道,搭建平台,努力扩大“参与面”

当前,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意愿和能力显著提升,我们应当顺应这一趋势,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设置更加顺畅的渠道、形式和机制,最大程度地实现人民当家做主。

一是进一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继续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工青妇等组织的作用,凝聚和支持职工参与社会管理。继续利用人大、政协、人民团体等体制内的机关、单位等有序安排企事业职工参与社会管理,进一步提高“两代表一委员”的代表性,适当减少企事业单位党政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的比例,让更多的热心社会事业、能够代表群众呼声的基层职工代表成为“两代表一委员”,切实表达职工的呼声,积极为社会决策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经济类、公益慈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的渠道。

二是要进一步创新和拓宽参与的渠道。要以政府为主导,继续不断完善听证会、监督员等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要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立足单位实际,尊重职工意愿,选择职工喜闻乐见的参与方式,使职工方便参与、乐于参与、依法依规地参与社会管理,从而形成共同管理的合力。要适应时代发展,不断拓展新的参与渠道。在尤其是注重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尤其是网络在公众参与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畅通网络舆情收集、分析、处理、监督、反馈管道,回应公众诉求,提升引导力和影响力。

3. 完善体制,务求实效,切实增强“参与力”

一是要建立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方面要加强法制建设,不断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对公众尤其是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社会管理的内容、方式、途径作出明确的规定,为广泛的公众参与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让公众充分享有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特别是在涉及到关乎民生等重大问题时,从决策的酝酿到决策的确定和执行,整个过程都要有公众的参与,接受人民的监督。

二是要提高职工参与的能力。要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组织的凝聚和教育作用,通过多种形式的民主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公众治意识、诚信意识;树立权利、责任、义务统一的观念,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职工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同时要注重发挥积极、善于参加社会管理的职工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和帮助职工共同参与。

三是要提高政府回应的能力。政府对公众参与的回应是提高企事业职工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法宝。因此,政府必须及时、主动了解民情、民意,定期主动地向公众征询意见、解释政策和回答问题,做好公民参与的信息反馈工作,让公众看到参与的成果,让公民感受到参与的价值,增强参与的信心和积极性。其次,政府要善于整合信息、分析问题,引导公民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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