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群众语言做好群众工作

曾洪良
运用群众语言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各级党员干部必须自觉接受、掌握和运用群众语言,努力探索新时期运用群众语言的规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
群众语言,简言之就是通俗易懂、贴近民心、符合民意的语言,这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尤为重要。
运用群众语言是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必备素质。李瑞环同志曾指出:“什么叫本事,本事就是把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并合理地发挥出去。”这种本事的形成离不开善于自觉运用群众语言。新时期科学发展观的贯彻、两型社会的建设,迫切需要运用通俗易懂、符合民心的群众语言进行宣传,只有具备扎实的群众语言能力,才能有本事把群众团结起来、鼓动起来、组织起来,从而真正把群众工作做好。这是党员干部所必须具备的一项基本素质。
运用群众语言是融洽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桥梁。语言是人际交流的基本工具。新时期要密切联系群众、融洽与群众的关系,也必须运用想群众所想、说群众所说的语言,因势利导。我们在与群众的语言交流上,不能做平行线,各说各的话,各唱各的调,而要做交叉线,找到共同点。在群众工作中,正确运用群众语言,就架起了与群众交流的桥梁,就找到了与群众交流的共同点,就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密切融洽了与群众的关系。
运用群众语言是提高群众工作效果的有效途径。群众语言不仅具有共性,而且具有特殊性、针对性。千篇一律、机械呆板的套话、官话是做不好群众工作的。面对的群众的职业、年龄、知识层次、社会阶层等方面各不相同,想法和要求也各有差异,与他们对话的语言必须分清对象、讲究艺术。工作才能为老百姓所接受,才能说到老百姓的心坎上。否则“话不投机半句多”,群众对党委政府的认同感会越来越低,老百姓对干部的信任度也会越来越低,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也只能是“空对空”、“走过场”。
(二)
各级党员干部要提高运用群众语言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最重要的是要牢固树立群众立场和感情,深入群众调查学习,在实践中自觉运用。
在感情上要接受群众语言。学习群众语言并不难,关键是要对群众抱有真情,时时刻刻用群众立场考虑问题,用群众观点看待问题,用群众路线解决问题。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把群众当亲人,我们才会重视、才会接受群众的语言。疏远群众、自以为高明,就听不进群众意见,更谈不上学习运用群众语言。所以,提高运用群众语言的基本素质,最重要是要确立群众立场、建立与群众的真实感情。这样我们才会在内心深处亲近群众,才会除掉官腔说群众语言,才会同群众打成一片。
在深入基层中掌握群众语言。群众语言来自群众,来自基层和实践。要学会讲群众语言,就必须到基层和实践中去学习。不深入基层、不了解群众,热衷于迎来送往、痴迷于歌舞棋牌、沉溺于灯红酒绿之中,是永远说不出群众语言的。只有去掉架子、扑下身子,经常深入到群众中间去,与寻常百姓相视而坐,聊家常、话里短,就一定能够真正听到、理解和学会群众的鲜活语言。与群众相处的日子多了,交往的时间长了,耳濡目染,脑子里装进的群众语言就会丰富起来。
在工作中自觉运用群众语言。在工作落实和政策执行的过程中,或多或少会碰上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的现象。对此,一些党员干部就抱怨现在的群众越来越不听话了。简单地要求“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来压服了事,不善于自觉运用群众语言去引导群众,很难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接受和掌握群众语言,更重要的是要学会自觉运用群众语言去做群众工作。要在吃透上级政策精神、掌握基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少一些“官腔”,多一些“民味”,用群众的话讲政策的理,让群众听得舒心、干得起劲。
(三)
运用群众语言开展群众工作是一门科学,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其客观规律性。从运用群众语言开展工作的实践来看,我们尤其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在宣讲政策时,要用喜闻乐见式的语言。“依着葫芦画瓢”,文件上怎么讲,对群众就怎么念,念文件成了部分干部在宣讲政策时的“通病”。宣讲政策的基本要求是必须贴近群众,群众喜欢什么形式,我们就要采用这些形式,要尽可能用群众的语言,把我们要说的同群众想听的结合起来,把政策讲得透彻,让群众听得明白,将党和政府的声音传进千家万户。
在访贫问苦时,要用家长里短式的语言。访贫问苦不能“作秀”,实实在在地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这才是访贫问苦的真正目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绝不能把自己当成困难群众的“救世主”,更不能把党的惠民政策当成党员干部个人对困难群众的“恩赐”,要与困难群众平等相待,情真意切地话冷暖、“唠家常”、谈心声,帮助他们查找贫困的原因,拿出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用最为朴实的语言表达出对困难群众的热切关心,使困难群众打心眼里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在调查研究时,要用学生求学式的语言。调查研究是我们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真实听取群众建议和批评的极好机会。为此,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是主人、我们是公仆,人民群众是先生、我们是学生的理念。要以热情诚恳的态度对待群众,做到神态平易而不趾高气扬;话语谦和而不装腔作势;静耳倾听而不指手划脚。只有这样,才能打消群众的种种疑虑,缩短与群众的心理距离,获得群众的“心里话”,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
在化解矛盾时,要用情法交融式的语言。群众服理不服人、认理不认官。我们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时,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把一般的道德原则、普遍的是非标准、善良的民风民俗、公认的人情事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善于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解释法律条文,变“说不清”、“说不过”为“说得清”、“说得通”,增进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融洽协调。要坚持以“情”为纽带,靠“理”解心结,用“法”化矛盾,尽量少一些“法不容情”,多一些“情法交融”,少一些“唇枪舌箭”,多一些“和风细雨”,以群众容易接受的语言、信服的方式,引导群众合理、理性处理矛盾纠纷。
在接待服务时,要用理解宽容式的语言。接待群众来访、接受群众咨询是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实际工作中,群众要办的事可能是我们眼里的平常小事,但是对于群众来说却是大事。我们决不能因为事“小”而漠视,言谈拒人千里;也不因为“琐碎”而厌烦,话语尖酸刻薄。特别是对待上访群众,理解宽容尤为重要。虽然来访群众情绪可能不冷静,甚至话中“夹枪带棒”、“出言不逊”,但我们如果善于站在来访者的角度考虑问题,理解他们的“抱怨”、宽容他们的“失礼”,真诚恳谈、真挚关怀、真心帮助,即使问题不能得到当场解决,也往往能够消除群众的抵触情绪、化解群众的“怨气”、得到群众的理解,也就能够有效地引导群众按程序反映情况、表达诉求,促进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真正实现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融洽。
(作者:中共湖南省湘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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