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实现和谐发展

袁胜良
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就是要把维护民利、服务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实现和谐发展,就是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观点。纪检监察工作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首先在思想上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一是要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只有真正放下身段、扑下身子、放下架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才能纠正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才能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促进经济发展,最终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要在工作上依靠群众。要注重以爱民亲民利民的政策措施凝聚民心民力,赢得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广泛支持,要把人民群众当老师,在工作中做到:问政于民。经常听取人民群众意见,不断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问需于民。决策必须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根本依据,并把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实现政府决策与群众需求的无缝对接。问计于民。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创造力,只要我们经常问计于民、请教于民,就一定能更好的发展经济,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要在成果上造福群众。把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在政策制定上注重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工作开展中注重服务群众、惠及民利,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二、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实现和谐发展,就是要健全民权民利维护机制。一是畅通和拓宽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建立诉求举报信息系统平台,向社会公开热线电话和网址,方便群众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以及领导干部主动下访等方式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表达利益诉求。针对特定时期的热点、敏感问题,在广播电台、电视、报刊上开设群众互动专栏等,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回应众多群众期盼。二是构建改进干部作风的长效机制。干部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决策是否真正发挥效用,关系到地方经济是否能真正得到发展,关系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是否充分得到贯彻落实。要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发展为主题,着力解决干部作风粗暴、办事不公、行为不廉、履职不力等问题,深入基层群众一线,切实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消除,作风在一线转变,政策在一线贯彻,不断增强工作实效。三是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权力运行公开,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迫切要求。要加强以党务公开带动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以及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确保公开实效。
三、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实现和谐发展,就是要持续加大监督惩处力度。监督惩处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也是保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一是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通过有效地监督检查,确保党的惠民政策在贯彻中效力不减弱,执行不打折。要切实加强对低保、五保、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救灾救济等各项惠民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惠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二是严格纠风治乱,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重点打击官商勾结、欺压群众的案件以及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三是加大案件查办,保持惩贪治腐的强劲势头。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手段,坚持查处大要案件与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相结合,严肃查处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利、人身权利以及其他严重背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党纪政纪案件,以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为经济的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作者:湖南省邵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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